今年6月和这家快乐方程式的奶茶店合作过,当时品牌方就把加盟商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本文来自《李维嘉回应“代言翻车”事件:已于6月和“快乐方程式”解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人定胜天
  • 因为是串通好的呀,解约后再暴雷~

我在美团工作过,就在今年6月份和一家这个快乐方程式的奶茶店合作过,当时品牌方把加盟商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那时也跟过这个代言人问题,公司答复只查询到这个品牌方只和李维嘉签过协议,但是品牌方一直告诉我这个客户他们是可以展示快乐大本营几个人的形象,这明显是违反广告法的,扯了快1个月的皮,还要客户从我们这边退款和他们合作,因为从公司程序上是不行的

那时觉得就很奇怪,现在来看那时候公司就像套钱跑路了,我自己来说,也有帮凶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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