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最大的敌人不是男性,而是诬告犯和女拳

不久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方和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新进展:检方宣布王某文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这意味着王某不会因为此事再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他已经重获自由。

王某文最终被无罪释放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早在半个月前济南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的之后,大家就应当意识到案件已经基本反转了。警方的调查结果和阿里周姓女当初在网上发布的「控诉」存在过多矛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查看双方说法的全文。简单总结如下:

矛盾一:周女声称自己是被「强迫出差」。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委派周某负责和济南华联超市对接是几个月前就定好的事情,双方约定于7月27日现场签约也是周某在一个星期前就同意的事情。不存在强迫出差。

矛盾二:周女声称就餐时「被灌酒」。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在场两位女性中的另一人完全没有饮酒,而周女自己饮用了约350毫升白酒。不存在被灌酒。

矛盾三:周女声称聚餐后自己「醉酒无意识」。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周女在当晚先后联系同事胡某敏、胡某鹏等人。在通话后二人告知王某让其去查看周女情况。显然周女没有失去意识。

矛盾四:周女声称王某在酒店前台「偷偷办了她的房卡」然后潜入她的房间。

警方的调查结果和酒店方面的证词均显示,当晚前台人员是经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才给王某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不存在王某未经周某同意偷偷办房卡的情况。

矛盾五:周女声称王某办卡之后「带着避孕套偷偷进来」。

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王某是在进入周某房间之后才网购的避孕套,避孕套当晚没有送达,第二天王某返回酒店前台将避孕套取走并丢弃。而根据王某的描述,当晚是周女「拉住他、亲他、摸他胸、下体」,然后主动要求王某买避孕套和洗澡,王某在洗澡后清醒了过来,拒绝与其继续亲热并离开房间。王某的描述是否真实尚未得到公检法机关的确认,但是警方的通报足够证明周某声称王某带避孕套偷偷进门的说法是错误的。

矛盾六:周女声称27晚被张某「带到无人包间实施性侵」。

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周女在28日早晨主动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随后张某从家中携带避孕套敲门进入周某酒店,发生所谓的「强迫猥亵」,然后张某带走周某内裤。周某在网络控诉中隐瞒了28日自己主动联系张某的情节。这里警方的通报并未证明张某没有在27日晚侵犯周某,但是新出现的信息使得周某的控诉违背常识:谁会在前一天晚上被一个人「侵犯」之后第二天早上主动邀请「侵犯人」来自己的酒店房间继续实施「侵犯」呢?

看到这里我们基本可以从公开的信息中拼凑出当时发生了什么:

1.周女在7月27日晚聚餐中自己喝了七两白酒。餐后被陈某和王某打车送到酒店。

2.周女在护送自己的二人离开酒店之后联系了多名自己和王某的同事并在电话里哭闹。几名同事见周某情绪不稳定便告知王某回酒店查看。

3.王某在征得周某同意之后开房卡进入周某房间。之后两人亲热(周女称被侵犯,王某称周主动),但王某最终没有与其发生关系自行离去。

4.周女在28日早上主动邀请张某进入其房间,随后两人亲热(周女又称被侵犯),但未发生关系。之后张某留下未开封的避孕套,带走周女内裤离去。

5.周女在28日中午自行退房后报警称自己被王某侵犯。

6.周女在8月4日再次报警称自己在7月27日被张某侵犯。

整件事说得难听点就是一个女疯子在饮酒之后犯神经四处勾引人,酒醒之后又反悔了,开始疯狂报警诬告。在这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之后,周女竟然还在公司内部群以炫耀的口吻称「有大瓜」「劲爆程度堪比吴亦凡」。结果证明除了内裤被拿走了这一件事是真的,周某说的其他所有情节都与事实不符。

现在再看周女当时在网上描述自己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浑身赤裸的躺在酒店床上,羞耻感和恐惧感一下子涌上了头」,事发后「连续几天不吃不喝」「割伤了自己的手腕」「感觉真的活不下去了」等言辞实在是令人作呕。

现在事情真相大白,王某不会被刑事起诉,也不会留下案底影响家人和孩子。唯一的问题就是济南市公安局和检察院依然没有撤销对王某「强制猥亵」的行政处罚。目前结合警方发布的其他信息来看,强制的说法严重违背正常人的认知,可以说完全是基于周女的一面之词定罪。王某的妻子已经表示有意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并与其丈夫共同商量之后再决定是否起诉周某。

如果「强制」成立,那就意味着以后一个女性可以在喝醉酒的情况下主动勾引你,邀请你进房间发生关系,然后在酒醒之后翻脸不认人告你强奸猥亵,最后竟然还能成功定罪。

最近一段时间连续数个me too热点,韩某某告鲍毓明、梁颖告罗冠军、河南大学女学生告文学院教授、弦子告朱军、马金瑜告丈夫谢某、都美竹告吴亦凡、阿里周姓女告王某文等等等等,经过国家机关的调查证实全部都是诬告。

跟这些诬告女一样恶劣的就是煽风点火的无良媒体和所谓的「女权主义者」。这群乌合之众总会在诬告犯发表一面之词后的第一时间跳出来支持声援,等事情调查清楚了案件反转之后就开始装聋作哑或者继续嘴硬下去。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了「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虽然是这么写的,但是现实中上面数名诬告犯没有一个人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倒是有几个被诬告者被挖出了其他罪行进去了。如果是诬告名人,能得到境外NGO的支持不说,甚至诬告完了还可以去开个直播卖可怜再捞一把。诬告成本低、收效高的社会现实只会导致类似的事情越来越常见,最后造成两性对立、人人自危的恶劣结果。

现在网上已经出现了多位女性私下出教程策划诬告男性「随机送男性进监狱」的恶劣事件。教程指导女性事先开好房间,喝点酒装迷糊,让男性送其回酒店。网聊时不明说发生关系,而是面谈避免留下证据。事后用手机发条求救短信然后报案强奸,就会认定你当时无力反抗。这种情况要钱也不算敲诈,即使不要钱也可以去法院请求赔偿。

由于诬告层出不穷,「男孩子出门在外要保护好自己」从一句调侃变成了无奈的社会现实。很多网友提出日后在和女同事交流的过程中应当随时使用录音笔取证,有人甚至制作了「自愿发生性关系同意书」供双方在发生关系前签字按手印。

事实上诬告犯和「女权」继续像现在这样持续误导公众舆论、任意发动网络暴力,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男女两性关系,同时也严重透支社会对女性的信任和同情,损害了真正受到侵害的女性的权益。

正因如此,世上任何正直的人,无论男女,都应当跟这群人划清界限。

在文章最后我们衷心希望王某夫妇可以顶住压力,坚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早日洗清冤屈、平反昭雪,同时也让诬告犯周女获得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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