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拜登的政绩,还是劣迹?!
这是拜登的政绩,还是劣迹?!
美国历时20年,耗资2万多亿,拜登总统不顾共和党人和阿富汗政府的极力反对,刚愎自用地宣布从阿富汗匆匆撤军,这算拜登的政绩呢,还是劣迹?
若不算政绩嘛,人家拜登总统有壮士断腕的气慨,让美军从阿富汗的泥淖中脱身,为美国每年节省了不知多少军费开支,善莫大焉。
可若算政绩呗,咋见美军从撤军演变成狼狈而逃,满目狼哭鬼嚎,哀鸿遍野呢?
记得当年《朝鲜战争》,美国陆军四星上将克拉克曾经羞愧地说,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胜利的《停战协定》上签字的司令官。
据报道,拜登政府是与塔利班是达成了《和平协议》后,才决定从阿富汗撤军的。
拜登政府与塔利班签署的《和平协议》,会让人想到啥?我咋想到了日本与美军签署的《投降书》呢?
日本在美军舰上签署《投降书》
克拉克上将签署《停战协议》,首创美国羞辱史;拜登总统被迫与塔利班签署《和平协议》,岂不是更上一层楼,又创了美国更大屈辱史呢?
所以,拜登总统从阿富汗撤军演变成溃逃,能不算他的劣迹为美国人所铭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