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下一步将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今天看到发改委的这则消息,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开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

发改委在回复中提到,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实际上,今年发改委已明确发文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持续深化电价改革。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经营性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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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到了去年,有位网友我回到的一个问题:为什么说现有约束条件下限电的解决方案最终还要靠电力定价的市场化改革?

我还记得我是这样回答的:

大比例风光+电网稳定性+固定电价是一个类似蒙代尔的不可能三角,没有市场化,不可能建立可持续的储能商业模式(抛开容量管理),不发展储能,风光没有未来。风光的发展,只能放开电价在合理区间波动。十四五或者今后很长时间内,电力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提高电力供给只是一方面,精打细算精准调度更重要。未来如何拟合供电曲线和用电曲线,不光是储能, 虚拟电厂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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