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 | 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与内在规律

张杰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然而,针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究竟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保持在什么层次、何种水平,却是一个尚未得到足够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重大基础性问题,这是摆在中国学者面前迫切需要得到深入研究的重大命题之一。本文拟从全球发达国家和新兴大国发展进程中的变化趋势和内在规律入手,探析决定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变化趋势的核心因素,在此分析逻辑基础上,对其基本稳定的合理水平作出预测。

是否存在全球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基本稳定的规律

其一,从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演变规律来看,可以得到的一个判断是,多数发达国家的比重均呈现出持续下滑的基本态势。

依据主要发达国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来看,可以将这些发达国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变化趋势归结为以下几种类型(图 1、表 1):

一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大幅度下降型。比如,法国从 1960 年的 22.52% 持续下滑到 2019 年的 9.82%,新西兰从 1971 年的 25.50% 持续下滑到 2017 年的 10.24%,芬兰则从 1975年的 35.49% 持续下滑到 2019 年的 24.19%。

二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中等幅度下降型。比如,瑞典从 1980 年的 20.87% 下降到2019 年的 13.04%,意大利从 1990 年的 20.02%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4.87%,澳大利亚从 1990年的 13.83% 下降到 2019 年的 5.64%,西班牙从 1995 年的 16.27% 下降到 2019 年的 11.16%,而比利时从 1995 年的 18.34% 下降到 2019 年的 12.16%,德国从 1991 年的 24.85% 下降到 2019 年的 19.11%。

三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小幅度下降型。比如,瑞士从 1990 年的 20.49%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8.73%,葡萄牙从 1995 年的 15.94%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1.98%,美国从 1997年的 16.09% 逐步下降到 2018 年的 11.26%,日本从 1994 年的 23.49% 逐步下降到 2018 年的20.75%。

四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上升型。韩国是在我们样本观察期内实现正增长的发达国家,由 1960 年的 11.40% 逐步上升到 2019 年的 25.32%。

500

数据来源 :本图和以下各图的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数据库。

500

其二,从全球主要新兴国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演变规律来看,新兴国家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呈现显著的分化现象,部分新兴国家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呈现较大幅度下降态势,部分则呈现上升态势(表 2、图 2):

一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大幅度下降型。比如,巴西从 1961 年的 25.40%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9.44%,阿根廷从 1965 年的 41.18%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3.00%,智利从 1960 年的 21.81%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0.04%,均是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南美国家。

二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中等幅度下降型。比如,菲律宾从 1960 年的 24.59%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8.46%,南非从 1960 年的 19.22% 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11.78%。

三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小幅度下降型。比如,印度从 1960 年的 14.75% 逐步上升到 1979 年的 17.85%,再波动式下降到 2019 年的 13.65% ;墨西哥从 1965 年的 18.65% 逐步上升到 1988 年的 22.10%,再波动式下降到 2019 年的 17.33% ;埃及从 1974 年的 16.79%,较小波动式地变化到 2019 年的 15.91% ;越南从 1985 年的 20.51%,一路波动式下降到 2019 年的 16.48% ;俄罗斯从 2002 年的 15.19% 逐步下滑到 2013 年的 11.06% 最低点,又逐步上涨到 2019 年的13.09% ;波兰从1985 年的 19.38% 逐步下降到2002 年的 14.31% 最低点,又逐步上升到 2019 年的 16.64% ;肯尼亚从 1960 年的 8.71% 一路波动式上涨到 2006 年的 12.69%,又逐步波动式下滑到 2019 年的 7.54%。

四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大幅度上升型。比如,马来西亚从 1960 年的 10.26% 逐步上升到 1999 年的 30.94% 最高点,又一路波动式地下降到 2019 年的 21.44% ;泰国从 1960 年的12.54% 逐步攀升到 2007 年的 30.59% 最高点,又持续下滑到 2019 年的 25.31% ;孟加拉从 1960年的 5.31% 一路波动式地上涨到 2019 年的 18.93% 最高点。

五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中等幅度上升型。比如,土耳其从 1960 年的 12.78% 波动式上涨到 1995 年的 22.57% 最高点,又波动式地下降到 2019 年的 18.28% ;印度尼西亚从 1983 年的 13.43% 波动式上涨到 2002 年的 31.95%,又波动式地下降到 2019 年的 19.70%。

六是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小幅度上升型。比如,沙特阿拉伯从 1968 年的 7.75% 波动式增长到 2019 年的 12.54% ;而埃塞俄比亚从 1960 年的 8.71% 波动式增长到 2007 年的最高点12.79%,然后又波动式下滑到 2019 年的 7.54%。

500

500

依据以上主要国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态势及其可能的内在规律,有如下基本事实或内在规律方面的重要发现 :

第一,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定位的核心发达国家,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快速下滑的基本趋势,这表明经济金融化对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产生了挤出效应。美国和英国将自身定位为全球金融中心,美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从 1997 年的 16.09% 持续下滑到2018 年的 11.26%,美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其 GDP 的来源已经主要依靠金融业以及科技创新相关产业;与之类似,作为全球第二大金融中心的英国,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由 1990 年的 16.67% 逐步下滑到 2019 年的 8.59%。

第二,作为全球科技创新较强和高端制造业相对更强的发达国家,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稳定变化的现象,表明坚守制造业根基对发达国家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性。对于全球独立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体系中高端制造业发展能力仅次于美国的日本和德国而言,面对20 世纪 70 和 80 年代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的兴起,在经历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小幅度下降后,进入 2000 年均出现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基本稳定的现象。图 3 显示,德国和日本在 2000 年之后均出现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基本维持在 20% 的现象。事实上,正是德国和日本在制造业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中的高端环节地位,确保了其经济利益并未受到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的重大冲击。

500

第三,少数发达国家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持续上升的重大现象,由此说明发展高端制造业对推动一国跨越高收入国家门槛具有基础性作用。 2012 年,韩国是世界第七个跻身“最发达大国”的国家,是全球二战后唯一进入“ 20—50 俱乐部”的新兴国家。所谓“ 20—50 俱乐部”,就是指一国国民收入在两万美元以上、人口在五千万以上(50M)的大型规模国家。而从韩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来看,从 1960 年的 11.40% 一直增长到 2011 年的 28.24% 最高点,之后逐步下降到 2019 年的 25.32%。就 2019 年的数据而言,韩国是主要发达国家中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相对最高的国家。(图 4)

500

第四,全球新兴国家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变化趋势并未呈现出共同增长或下降的统一规律,反而表现出多样化、复杂性的变化趋势,既有前高后低的倒 U 型关系变化,也有前低后高的 U 型关系变化。具体来看,部分新兴国家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大幅度下降的现象,部分新兴国家也出现了该比重明显提升的现象。例如,巴西、阿根廷、智利等遭遇“中等收入陷阱”发展困局的南美等国家,呈现出该比重较大幅度下降的现象;而位于亚洲经济圈中的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孟加拉等国,则出现了该比重较大幅度的提升;此外,部分非洲地区的新兴国家该比重也逐步提升。更为重要的是,类似印度、南非、墨西哥、埃及、越南、俄罗斯、波兰、肯尼亚等新兴大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均程度不等地出现了该比重相对下降的现象。

第五,全球新兴国家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呈现较为显著的异质性或者分化性特征,可以将之区分为不同的发展层次。具体来看, 2019 年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超过 20% 的新兴国家包括中国(27.17%)、泰国(25.31%)、马来西亚(21.44%)等,而处于 15%~20% 区间的新兴国家有土耳其(18.28%)、墨西哥(17.33%)、埃及(15.91%)、越南(16.48%)、波兰(16.64%)、菲律宾(18.46%)、印尼(19.70%)和孟加拉(18.93%)等,位于 10%~15% 区间的新兴国家包括印度(13.65%)、南非(11.78%)、阿根廷(13.00%)、沙特阿拉伯(12.54%)、俄罗斯(13.09%)、智利(10.04%);低于 10% 的新兴国家是巴西(9.44%)、埃塞俄比亚(5.59%)、肯尼亚(7.54%)。可见,新兴国家的发展模式也具有多样化特征。

无论是从全球发达国家来看,还是从新兴国家的发展经历来看,似乎难以归纳出一个统一的演化规律。更为重要的客观事实是:一方面,在发达国家中,既有依靠全球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等服务业主导的类似美英发展模式,也有依靠自身国家高端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实力抢占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高端环节的类似德日韩发展模式。而在新兴国家中,既有利用低端生产组装制造环节实现经济起飞的亚洲发展模式,也有凭借自身特定资源要素禀赋优势或地理区位优势实现特色制造业扩张的南美发展模式,更有大量由于制造业发展动力不足而陷入经济起飞困局中的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值得关注的是,德国、日本、韩国、美国等这些全球的典型工业化强国,在国民收入达到了相当高水平的发展阶段后,均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处于基本稳定水平状态的现象。具体来看,美国在进入 2009 年之后,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水平就稳定在 11%~12% ;德国 1993 年之后,稳定在 19%~21% ;日本在 1998 年后就保持在 19%~22%。特别是韩国,自从进入 1984 年之后,该比重就稳定在 24%~27%。由此可以归纳出的一个基本规律是,主要工业化强国在经济发展到高度发达水平后,均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处于稳定水平状态的现象,可见制造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维持在某一合理水平的基本稳定状态,对于保证一国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至关重要。(图 5)

500

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阶段性特征和独特规律

(一)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及其重大问题认识

针对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可以将之归纳为三个典型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倒 U 型变化期。从 1960 年的 31.53% 上升到 1978 的 41.10% 最高点之后,又持续下滑到 1997 年的 32.87%。第二阶段:平稳期。从 1998 年的 31.55% 持续到 2012 年的 31.53%。第三阶段:持续下降期。由 2013 年的 30.67% 持续下降到 2019 年的 27.17%。不难发现,在进入2013 年之后,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始终处于一个持续下滑的通道之中,由此引发的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中国今后的发展趋势究竟是遵循德日模式(维持在 20% 左右)、美国模式(维持在 11% 左右)、韩国模式(维持在 25% 左右),还是要摸索出独特的中国模式(不同发展阶段维持在不同水平)?当然,也不排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呈现筑底反弹的突出现象,进而导致 U 型发展规律的出现。(图 6)

500

1.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高”吗? 1960—1999 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均值为 34.27%,处于所有国家的相对前列。进入 2000 年之后,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均值为 30.77%,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这自然引发出一个问题,针对中国如此规模庞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是否存在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高”现象?笔者以为,中国这种所谓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高”的现象,是由中国独特的相对齐全的工业体系,能忍受简单劳动和加班延时工作状态的国民,主动推进市场化改革与对外开放改革所释放的制度红利,以及自身迅速扩张和升级换代的本土市场需求规模等形成的综合优势所决定的,使得中国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组装制造环节的最优集聚地。就此而言,中国并不存在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高”现象。

2. 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出现“过早过快”下降的现象吗?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自 2012 年以来就进入持续下滑通道,由 2012 年的 31.53% 持续下降到 2019 年的27.17%,7 年间下降了 4.36 个百分点。由此引发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是否出现了“过早过快”下降现象?据笔者观察,在韩国的人均 GDP 由 1999 年的10672 美元增长到 2007 年的 24086 美元的发展阶段中,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从1999 年的24.66% 变化为 2007 年的 25.48%,非但没有发生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持续下降现象,相反出现了稳中有升的情况。对比来看,中国的人均 GDP 由 2011 年的 5618 美元增长到 2019 年的10300 美元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则由 2011 年的32.06% 持续下降到 2019 年的 27.17%,下降幅度高达 4.89 个百分点,中国出现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早过快”下降的情况。值得关注的是,与韩国高端制造业的外向型支撑模式不同,中国作为全球独一无二的超级发展中大国,基于自身所拥有的国民收入持续增长带来的消费升级换代和高端市场的需求扩张,需要走向利用依靠国内大循环体系为主的高端制造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支撑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保持稳定。(图 7)

500

(二)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阶段性特征及其独特规律

要科学认识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的动态变化特征,并探索其中可能的内在演化规律,就必须全面分析支撑中国自身制造业发展的各种内外动力机制,系统性地分析中国自身独特的发展条件和综合优势,进而探析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演化规律的理论基础。

1.从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变化规律来看,可区分为如下阶段(图 8):

一是内需支撑发展阶段。 1960—1978 年,中国完全处于内需支撑型的制造业发展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发生了一个较为明显的 U 型变化态势,由 1966 年的31.53% 下降到 1968 年的 25.81%,接着又持续攀升到 1978 年的 40.10%,达到中国在 1966—2019 年的历史最高值。这一现象说明,在中国未实施对外开放战略之前,制造业是中国经济的主要支撑,同时也表明,中国完全可以凭借自身的内需市场,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支撑和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二是开放后负面冲击阶段。 1978—1984 年,中国在 1978 年全面实施对外开放国策后,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经历了快速下滑的特定发展阶段,由 1978 年的 40.10% 较大幅度下降到 1984 年的 34.95%,在对外开放后的 6 年期下滑了 5.15 个百分点。可见,是国外制造业产品的进入,对中国既有的内部产业循环体系带来巨大的负面冲击,导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短期内出现快速下滑的现象。

三是开放后外需支撑阶段。1985—2012年,中国处于外需支撑型的制造业发展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为平稳, 1985 达到 34.42%, 2012 年为 31.53%。这一现象表明,对外开放促使中国全面切入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参与相对劳动密集型、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生产组装制造业环节,也逐步成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全球加工厂”,由此进入外需支撑型的制造业发展阶段。

四是外需不足阶段或内需启动阶段。 2013— 2019 年,中国的出口动力面临多重风险和挑战。一方面,中国各种要素资源成本和环境制度性成本的快速上涨,削弱了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低成本出口优势;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由于持续扩大的不平等现象激发了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导致逆全球化行为发生,使中国制造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外需增长空间面临极大挤压。特别是 2017年中美贸易摩擦的全面爆发,进一步挤压了中国制造业的出口空间,促使甚至是迫使中国制造业体系的发展动力由外需驱动型向内需支撑型转变。事实上,由于中国的高端需求和消费市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国外高质量产品占据,中国想依靠启动内需市场来形成本土高端制造业体系的支撑动力,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转化和布局。因此,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实际处于一个持续下滑通道之中,由 2013 年的 30.67% 下降到 2019 年的 27.17%。

500

2. 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具有独特规律 :

一是超大规模经济体。需要认识到的基本规律是,作为超大规模经济体国家,其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必然有着自身独特的演化规律,难以借鉴其他不同类型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来机械或照搬式地简单解释,必须探索超大规模经济体切入全球开放体系中的独特发展规律,摸索在不同发展阶段制造业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中国和美国是具有超大规模经济体特征的国家。截至 2019 年,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达到 3.9 万亿美元,规模全球第一,而美国制造业增加值的规模达到 2.35 万亿美元,规模全球第二。目前全球制造业增加值达到万亿美元的国家只有中国、美国和日本三个国家,德国 2019 年的制造业增加值只有 7477 亿美元。美国利用美元世界货币霸权背后延伸的对全球金融中心的绝对控制能力,依赖全球科技创新能力的绝对领先能力背后隐含的对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垄断势力,攫取了巨额的全球铸币税和金融交易费用,以及全球价值链的贸易利益分配中的最高附加值部分,走的是一条“金融垄断 + 科技创新垄断”的超大规模经济体的发展模式道路。在美国领导的发达国家联盟针对中国实施技术封锁和科技创新围堵战略的情形下,特别是在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针对中国经济崛起采取全面围堵和遏制战略的前提下,中国作为超大规模经济体,维持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稳定水平的内在动力,只能依靠国内需求市场规律以及消费升级换代带来的高端需求市场规模,以国内大循环体系作为基本性的核心支撑力量;必须走“本土内需市场支撑 + 高端制造业 + 自立自强科技创新能力”为主要特征的内部大循环为主导的,国内国际循环体系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道路。

二是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的有机融合。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可以分为:市场驱动下的演化规律和政府推动下的演化规律。从市场驱动型的演化规律来看,除了一国的历史传统、地理区位或特定要素禀赋等关键因素会影响一国自身的制造业发展能力之外,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竞争的机制逻辑,有可能陷入制造业发展的“后发劣势”陷阱之中。因为在全球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牢牢控制全球制造业分工体系和利益分配格局的前提下,新兴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几乎难以具备突破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制造业体系的利益控制和科技创新领先的力量。在西方发达国家自身的高质量制造产品已经抢先发展中国家市场的情形下,发展中国家的本土制造业企业难以发展出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直接竞争的自主能力,容易陷入西方发达国家鼓吹和布局的市场自由化主义的制造业发展“后发劣势”陷阱。客观来看,这也是导致众多发展中国家难以发展制造业的重要原因。因此,针对众多处于制造业“后发劣势”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必须采取适当的政府干预手段来对冲和抑制发达国家的直接市场竞争优势,为本国制造业的发展创建特定优势和制度环境。具体到中国而言,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机制的有机融合体制来发展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或重要手段之一。在发展制造业方面,中国既存在超大规模经济体系所蕴含的庞大的本土市场需求优势,具有对本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内生支撑动力,能够避免一味依靠外需而造成的制造业低端锁定陷阱;也有着中国各级政府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具有利用各种优惠和支持政策来促进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从总体层面来看,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必然受到市场驱动和政府推动两种力量的综合影响。由于中国某些地区的政府和市场组合力量可能存在不合理成分,这就会导致各地区比重存在显著的差异性特征,引发某些地区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早过快”下降。

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变化趋势的驱动因素

从当前发展阶段的内在特点来看,决定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变化趋势的因素,可从促进和抑制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一)促进因素

1.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相互支撑机制。针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最为突出的发展优势是在国内推动和构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结构性改革的协同机制,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支撑型的螺旋式上升的国民经济运行体制的有效形成。客观规律是,一国的本土需求市场特别是高端需求市场,是供给侧现代制造业体系的发展基础。一国居民收入的持续提升和中等收入阶层群体的快速扩大,必然会传导到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和高质量需求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张,进而为供给侧的制造业企业实施巨额创新研发投入和提升产品质量活动提供最为重要的发展基础。这被称为“需求拉动供给”机制,即需求升级推动供给升级机制。

与此同时,一国供给侧的制造业企业如果普遍实施巨额创新研发投入、加大提升产品质量活动,必然会创造大量的高人力资本、高技能和高收入的就业岗位,从而直接推动一国的需求侧——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这被称为“供给创造需求”机制,即供给升级推动需求升级机制。面对当前逆全球化潮流愈加凸显和各国对发展制造业愈加重视的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中国现代制造业体系的构建和升级必须依靠和扎根于自身庞大的内需市场之中,而难以主要依靠外需市场。2020—2050 年,随着 2020—2035 年中国 GDP 规模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翻番,以及中国 GDP 规模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再次翻番,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角度来看,中国的内需市场将可能达到美日欧的总和,成为全球超级规模的内需市场。由此,中国现代制造业体系在国内需求市场规模扩张和升级换代的强力支撑下,今后一段时期内也将维持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较高水平,夯实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基本保持稳定的内生动力。

2. 全面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机制体制。从发达国家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维持和稳定在相对较高水平的经验来看,一方面,它们始终保持全球领先和处于前沿领域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 ; 另一方面,强调创新链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研究和产业化研究的各个环节,与产业链体系的全面对接和融合发展。显然,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合发展体系,作为发达国家维持在现代制造业体系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中的高附加值环节和高技术含量环节的基础能力,有助于实现其对全球价值链体系的垄断和控制力量;也有助于阻碍其他新兴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中自主创新研发环节或其他高附加值环节的攀升和升级,从而挑战发达国家对全球价值链利益分配格局的控制能力及其既有利益。

针对深入切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的中国而言,阻碍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保持稳定甚至适度提高的最为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看能否真正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科技创新机制体制,能否强化国家科技战略力量和基础研究能力,突破制约中国当前及未来高端制造业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的“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夯实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一方面,随着中国传统制造业体系被赋予强大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必然会增强中国传统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盈利能力和创造国内附加值的能力。相应的结果是,即便在中国制造业产值或工业总产值增长幅度有限的情形下,制造业部门的增加值仍然会有较为重要的横向拓展和纵向升级的可能空间,有助于挖掘中国现有制造业体系的增加值增长机会。另一方面,依靠自立自强、自主可控的国家、产业链和企业层面科技创新能力,依赖具有从基础研究到工程化研究、产业化研究自主能力的中国本土高科技跨国企业,可以在当前和未来的关键高端制造业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获得应有的全球份额,强化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稳定乃至提升的支撑力量。

3. 构建国内的大循环产业体系。依据美国研究机构 IHS 的测算数据, 2010 年世界制造业总产出达到 10 万亿美元。其中,中国占世界制造业产出的 19.8%,略高于美国的 19.4%,颠覆了自从 1895 年以来就稳居制造业产值全球第一“宝座”的美国。虽然中国自 2010 年以来就成为世界第一的制造业产值大国,但在中国既有的制造业产值中,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占据了相当份额,这就带来了两大不可回避的问题:一是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抢占了中国制造业体系中的相对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环节,这或多或少会对中国本土制造业企业的附加值提升和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产生阻碍效应乃至挤出效应,影响中国国内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体系的形成,削弱中国本土制造业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二是,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在中国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高端环节的占据,对中国产业链等的安全造成了较为突出的断供和停摆风险。2020 年,在美国针对华为等本土高科技跨国企业实施制裁政策后,位于中国国内的一些美欧日外资企业立即积极响应美国发起的制裁指令,对华为等中国企业实施断供策略。外资企业通过组建排斥中国本土企业的相对封闭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抑制自身技术创新对中国本土企业的溢出和转移效应。因此,为削弱和控制外资企业对中国产业链安全和国内产业大循环体系带来的诸多潜在风险,必须强化布局,构建以中国本土企业为主导的国内产业大循环体系。这对于建设和完善中国的现代制造业体系至关重要,是中国能否有效促进现代制造业体系形成的基础条件和核心载体。换而言之,中国如果能够建成以本土企业为主导、联结中东西部和南北部各区域板块的国内产业大循环体系,就可以推动中国现代制造业体系的加快完善和升级,增强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稳定力量,强化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逐步提升的支撑力量。

500

(二)抑制因素

1.发达国家针对中国实施愈加严厉和复杂的科技创新封锁和经济发展围堵战略。中国目前主要占据发达国家的低端制造业环节,国内的高端需求市场主要让渡给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自身的产业链高端环节受制于发达国家。这种特殊的产业结构特征具有一定的发展风险和脆弱性,容易出现低端制造业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替代,以及高端制造业被发达国家锁定的双重困局,造成中国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与此同时,面对中国迅速崛起为全球最大规模制造业的发展势头,如前所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以及部分新兴大国针对中国发起科技创新封锁和遏制战略,导致中国众多制造业体系可能陷入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卡脖子”式发展风险,也倒逼中国必须尽快在制造业所面临的这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实现全面自主突破。尤其需要重视的基本事实是,发达国家已经在全球的众多现代制造业体系的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关键原材料、关键工艺等方面集中了最为顶级的科技创新能力,组建成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协同合作体系。这给中国造成的严峻挑战是,将对中国布局和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和促进现代制造业体系的转型升级带来极大的压力,进而成为影响当前中国维持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基本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2. 部分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中的民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带来逆全球化趋势。不容否认的是,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在 1990— 2012 年的基本稳定状态,是中国主动加入 WTO 和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的必然结果。即便当前存在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利益格局受到发达国家的控制和干预等问题,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和主动融入发达国家推动的全球价值链体系,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整体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进入 21 世纪后,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的收入不平等问题 , 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相反呈现出持续扩大和蔓延的重大现象。逆全球化主义逐步替代全球化主义,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收缩和重构现象凸显,这将对中国制造业规模持续扩展所需要的外部出口市场带来极大的挤压效应,进而给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基本稳定状态的形成带来阻碍。

3. 中国各级政府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导致国内关键要素市场扭曲。当前,中国部分地区发生了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早过快”下滑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少地区仍然存在各级政府对制造业发展所需要的关键要素资源的不合理干预和控制行为,影响了制造业部门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导致一些制造业部门长期处于平均利润率相对低的发展困境,严重阻碍了制造业的创新研发投入能力和高质量产品的生产动力,制约了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体系的培育与提升。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在于,各级政府针对辖区内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及其金融资源的分配和定价权采取普遍控制和干预行为。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选拔和任命受到属地政府行政指令性影响,导致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或多或少也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制定促进本地区的特定产业发展规划过程中,经常出现一味贯彻中央或上一级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或者简单模仿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一窝蜂地发展同质化的高端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导致中国制造业发展容易陷入“产业短板→中央确定发展目标→地方政府采取各种非市场化优惠和扶持政策展开招商引资竞争→企业一拥而上→产业结构雷同和产业同质化竞争→产能过剩→大量银行贷款融资面临风险→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局→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的恶性循环,导致地区产业发展并不遵循要素禀赋条件,地区企业发展或产业链布局难以具备地区根植性,最终造成地区内一些传统制造业的加速衰败和新旧产业转换的断裂。最为典型的证据是,中国制造业企业部门的融资利息支出已经占到净利润额的 30%~40%,长期高企的各种显性或隐性真实融资成本,成为制约多数制造业部门营造高质量产品生产体系和强化创新研发投入能力最为突出的因素之一。

500

今后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合理的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结合中国当前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国内外关键因素,可以得到的一个基本判断是,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对内需市场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形成支撑作用的快慢,是决定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变化趋势和合理水平的核心因素。因此,要科学判断该比重究竟能在何种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状态,必须密切关注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内需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和升级换代的内在特征,深入分析中国以本土企业为主导的国内产业大循环体系的形成逻辑。由此,可以作出如下几种情形的预测 :

情形 1 :2021— 2035 年稳定在 25% 左右。 2020— 2035 年,随着中国 GDP 翻一番战略目标的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实现了翻一番的既定目标,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得到较大幅度地提升,中等收入群体家庭超过家庭总数比重将达到 60% 以上,中国消费结构必然发生根本性的优化升级,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在高端内需市场规模得到充分扩展的情形下,考虑到 2019 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27.17%,十四五期间,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可能会持续下滑到 25% 左右后,并且在 25% 左右水平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

情形 2 :2021— 2035 年逐步稳定在 20% 左右。 2020— 2035 年,随着中国 GDP 翻一番战略目标的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实现了翻一番的既定目标,但是,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以及中东西部、南北区域板块的经济发展差距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的家庭将超过家庭总数比重的 40% 以上。在逆全球化主义盛行的情形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重构中发生收缩现象,中国的制造业产品出口增长相对停滞。这将对中国的外需和内需的双轮驱动模式产生较为突出的负面冲击,导致十四五期间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持续下滑到 20% 左右,再在 20% 的水平保持较为稳定的发展状态。

情形 3 :2021— 2035 年逐步呈现恢复性反弹特征,最终稳定在 30% 左右。 2020— 2035 年,随着中国 GDP 翻一番战略目标的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翻一番的既定目标,与此同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得到显著改善,中东西部特别是南北区域板块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差距得到有效缓解,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显著提升,中等收入群体家庭有可能超过家庭总数比重的 80% 以上。中国参与推动全球化、促进多边主义贸易和投资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的制造业产品出口增长能力日趋稳定。这可能导致十四五期间,中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在经历了 V 型反弹的变化趋势后,最终稳定在 30% 左右的发展水平。这也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最理想的状态。

对上述三种情形的预测,参照的是中国收入差距的改善状态和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状况。其理论基础是,中国已经发展到“需求决定供给、供给推动需求”的特定阶段,需求侧结构性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需求侧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得到切实的改革和解决,才能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纵向推进,从而促进需求侧和供给侧的相互支撑、相互牵引式的动态的高水平发展新模式的形成。这既是中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内在机制,也是推动中国由一味依赖外需驱动发展模式,向以“内需驱动为主、外需有益补充”新发展模式转变的核心动力机制。

从德国、日本、韩国三个全球典型工业化强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在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关键过程中,未来 2021— 2050 年 30 年间,前 20 年中国应保持较高的制造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水平,比重维持在 25% 以上,后 10 年可以将比重调整在 20% 以上。《中国制造 2025》国家行动纲领指出,制造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自从 18世纪中叶开启工业文明以来,世界强国的兴衰史和中华民族的奋斗史也一再证明,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强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中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笔者以为,基于这个正确的国家发展纲领,针对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终极目标, 20% 的水平应该是中国必须坚守的发展底线目标。

500

制造业:今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与重点改革突破口

第一,高度明确制造业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科学把握中国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进程中,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合理水平及其动态变化的内在规律,特别是要彻底扭转中国部分地区中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过早过快”下滑的苗头。同时,兼顾中国各地区发展条件和禀赋优势的巨大差异性,允许不同地区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存在异质性。笔者建议,一方面,要有更为积极的发展目标,从需求侧和供给侧融合发展的系统性角度,尽快制定 2021— 2040 年将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维持在 25% 左右的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与此同时,要有底线思维,前瞻性地将该比重长期稳定在 20% 左右水平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制造业的分散效应和梯度转移效应,促进中国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均等性,更好地促进中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以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重塑和壮大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需要强调的是,现代制造业体系特别是战略新兴产业体系,具有产业链地理上的邻近分布以及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的基本特征,具有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本深度融合的发展特征。而创新链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研究和产业化研究,以及现代金融、人力资本等关键要素,天然具有在发达地区和核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因此,这就决定了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乃至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经济圈等,更容易成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研究、产业化研究、现代金融、人力资本等关键要素的重点集聚地,进而导致中国的现代制造业体系更容易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得到培育、发展和壮大,使得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乃至部分中西部发达区域的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更高。中国今后的制造业发展策略,切忌硬推区域制造业均等化策略,或是采取将制造业从核心大城市排斥和迁移的发展策略,而应加快创造支撑现代制造业体系的世界级城市群集聚效应。

第二,全面推进需求侧结构性改革,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维持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的基础性地位。针对中国当前比较突出的城乡收入差距和不同阶层收入不平等问题,必须通过积极促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的可持续提升途径,来创造需求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动式推进的基础条件,构建中国制造业高质量的本土内需市场支撑条件,夯实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保持基本稳定的发展基础。随着 2021— 2035 年中国 GDP规模翻一番, 2035— 2050 年 GDP 规模较大概率的再次翻番等目标的逐步实现,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这并不必然带来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等化式的增长,也并不必然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较大幅度提升。为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尽快实施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中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的深层次调整和突破性改革,将之作为 2021— 2035 年的主要战略任务,加快促进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分配新格局的形成。另一方面,加快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企业制度以及金融制度,将之作为“拓宽最为广泛的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的重要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全面推进技术员工、工程师和研发人员分散持股的新型企业制度设计,彻底扭转“垄断创造财富”“投机创造财富”“权力创造收入”“关系创造收入”“金融创造最大利润”等一系列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模式,创造“劳动创造收入”“技术创造收入”“知识创造收入”“创新创造收入”的初次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以及“平等股权创造财富”“企业主人创造收入”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

第三,从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有机融合的角度来看,要主动利用中国特色的新型举国体制,突破制约中国当前和未来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推动中国本土企业主导的国内产业大循环体系的加速形成,强化中国制造业依靠自主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来创造高附加值和高收入就业岗位的能力,捍卫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的底线目标。对此,笔者建议,一方面,需要中国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型和企业生产成本干预型导向的产业政策,全面转向支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制约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导向的创新政策,尤其要将激励提高企业层面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等领域的自主能力,作为现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的新型举国体制的着力点以及调整改革的重心。另一方面,鉴于 WTO 规则将围绕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等方面展开博弈,中国必须未雨绸缪,前瞻性地实施创新链中具有外部性、半外部性的政府激励政策,实施破除制约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导向的新型创新政策。要把单纯的以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奖励、返还形式为主的创新政策手段,全面调整为提高研发加税收抵扣政策的力度和覆盖范围,主动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门槛,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设定为判别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同减税等级,建议企业所得税减免幅度可设为 20%、 15%、 10%、 5% 四个等级层次,鼓励企业从最低层次逐步升级到最高层次。鼓励采用金融和科技融合体系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政策,尤其是加大科技创新在企业股份的份额,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企业特别是原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在科技版、创业板的上市数量和行业范围。鼓励企业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尤其要针对鼓励引进国内外科技创新高端人才的企业,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标准减免政策和抵扣政策,以及加大购房、孩子教育等方面的抵扣政策等。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