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四十回大团圆?鲁迅:中国人自欺欺人的瘾太重了!【大师计划·詹丹01】

大家好,我是詹丹。主要在大学从事古代小说和《红楼梦》的教学和研究。从1991年起,我研究生毕业后开设《红楼梦》研究选修课,到现在大概有近30年了,也把自己的教学和研究心得写成著作出版,最新的一本就是《重读红楼梦》。这里借观视频平台,跟大家交流一下阅读、重读红楼梦的体会。

今年是鲁迅诞生140年,各地纪念鲁迅的活动搞得很热。但鲁迅又什么时候冷过呢?作为现代社会最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其对我们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但有些人可能未必知道,鲁迅在红学领域也建树不小,相比于其他红学家的红学研究也毫不逊色。

鲁迅有关《红楼梦》的论述相当多,除了在自己的杂文中涉笔成趣,随机引用外,他也有对《红楼梦》一个基本价值判断,在一定程度,也折射了自己的为人和为文的风格。

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的:“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

如果把这一说法和《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一段话结合起来看,意思就比较清楚,他说: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也就是说,他是从求真、从写实,从直面现实的角度来理解对人情小说“旧套”的摆脱。就像他在《论睁了眼看》的文章中说的,以往的人情小说,大多用大团圆的结局,一种模式,来对世人进行“瞒和骗”的。而曹雪芹才是让人睁开眼睛,来看世界的。

曹雪芹对这种直面人生的真相来写悲剧和不幸,其实是有相当自觉的。他一方面在小说的主体部分,详尽而生动写出了人物的各种悲剧,同时,在小说开头,作者有意先扭曲模仿了一个“旧套”故事,从而既讽刺了那种旧套,也把自己正文着力书写的悲剧,与这类旧套严格区分了开来。

我们来看看这个“旧套”的故事是什么样的。开头这个男主人公是贾雨村。贾雨村算一个落难才子,进京赶考途中,因缺少盘缠耽搁在苏州,结识了当地的乡绅甄士隐。有一次因甄家丫鬟娇杏隔着窗户多看了他两眼,他就误以为丫鬟是他风尘中知己,这一眼就让贾雨村心头一阵窃喜。

接下来的中秋节,他诗兴大发了,什么“蟾光如有意,先上玉人楼”了,还写了那种很有豪情的“天上一轮才捧从,人间万姓仰头看”诗句。这个气势还是蛮大的。当时甄士隐就说,你既有这样的豪情,干嘛待在苏州而不进京去蟾宫折桂呢?直到此时,贾雨村才说出没钱上路的理由。幸好甄士隐慷慨资助,他才能去京城考试。他到京城后居然高中了,而且被任命到地方来做官。可等他回来时,甄家已经败落,英莲被拐卖了,甄家着了大火,甄士隐出家了。只有甄家封氏娘子带着丫鬟娇杏回娘家过日子。

这一天,娇杏在街上听说新任官老爷前来,于是她就藏在门边看,看到轿子里的一个男的,穿着猩红大袍,长得有点熟悉,但已经忘记了是谁。这个描写很有讽刺意义。 但是贾雨村从轿子里往外看,一眼就看到心上人,马上就派人来打听好了住址,然后找到了他们家,最后把娇杏给娶过去了。

这里有几点,可以看出与旧套小说不同的地方。

首先,之前提到的甄家丫鬟,是不说名字的,只反复说甄家大丫鬟如何如何。只是当已经为官作宰的贾雨村决定把她娶回去时,小说才交代了她的名字叫丫鬟。在此之前,她的不知名,就是没地位、没价值的体现。而贾雨村遇见的不是贵族小姐,其实已经讽刺了此前才子佳人小说的虚妄性。

也正因为不是小姐,贾雨村纵然钟情于她,也不可能在考取功名做上官老爷后,一下子就娶她为正妻。这里曹雪芹再次显示了他写实的力量。他让贾雨村娶娇杏时,已经是有家室的人,这样只能以她为妾,从而平衡了自己的感情的社会习俗的关系。只是当正妻去世,娇杏又为他生下儿子,她才得以扶正。

其次,从丫鬟这一方面说,她多看贾雨村两眼,并不是因为出于情感,不过是甄士隐提及过,让他产生了好奇,所以忍不住回头看了两眼。而恰恰这回头,却让贾雨村误会了,把她视为是自己的风尘知己,这种落难公子与小姐在后花园一见钟情的模式,就是以前人情小说的旧套,贾雨村满脑子塞满了这种旧套,才不自觉把生活当小说来演绎了,而两人的真情,特别是女性自身的真切感受,反而被男主人的自以为是给遮蔽了。于是,作者给丫鬟起名娇杏,谐音侥幸,加深了其讽刺性。

叙述者对娇杏有个评价,叫做“命运两济”。虽然有人是从出生的条件和生活的机遇来解释“命”和“运”的。但我把这“命”“运”,界定为物质生命和运气。这两方面都好,所以,最后小说有两句打油诗来总结,叫“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有的版本说“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其实不论“一回顾”还是“一着错”,都在强调一种偶然,强调一种幸福的“大团圆结局”的偶然,也是强调建立在彼此误会基础上的偶然。基于此,大丫鬟娇杏跟甄家小姐英莲形成了强烈对比。

英莲出生没多久,甄士隐抱英莲在街上时,有高僧就说她是“有命无运,累及爹娘。”就是看上去命很长,但运气会很差,还会把这差的运气拖累到父母。进一步看,小说第七回写周瑞家的去薛姨妈那边,看到已经被卖到薛姨妈家的英莲,其时已改名为香菱。

周瑞家的见了突然说:这女孩子像宁国府的秦可卿。一方面,英莲跟秦可卿长得非常像,而且身世后来也都成了谜,别人问英莲哪里来的,她一概回答不知,如同秦可卿是从养生堂抱养出来的。这两个人都特别美。但把这两人联系起来的,恰在于他们的不幸。

如果英莲是“有命无运”,那么秦可卿恰是一个有运无命的人。英莲在小说中有着较长的生命,从甄家转到薛家又来到贾家,但可惜始终处在命运的作弄中,总是刚感觉有一点幸福的时候,就被打压到深渊,是有命无运。而秦可卿呢,尽管在一个贵族之家受到了大家的宠爱。但很快夭折,成为一个虽然有幸福生活的可能,却没有更长的物质生命来享用的人,两者合二为一,成为命运无常的具体表现,他们所分摊的命和运分离的两种状况,和“命运两济”的娇杏,构成了对比。

《红楼梦》里面通过这三位女性的对照,想表达的一种观念是,女性的命运是痛苦的,而幸福则是偶然的。这种观念,几乎贯穿在了小说所写到的所有女性身上,并让贾宝玉一一感受,构成小说整体意义上的悲剧,其所具有的思想艺术成就,获得了鲁迅的高度评价。

也是从是否敢于直面人生写悲剧这个角度,鲁迅对有关《红楼梦》的各种续作价值,贯穿了他的基本判断。

用鲁迅的话来说,程高本的“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子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相符,惟结末又稍振。”相比之下,其它续本“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

   这类续作有的是从后四十回的中间部分开始续写的。比如归锄子的《红楼梦补》。他的改写是从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之后展开的,一共写了四十八回。因为清代有些人看到这一回林黛玉去世就觉得心理上接受不了,于是就对这一情节加以改写,把林黛玉又救活了,接下来贾宝玉听说林黛玉还活着就把新婚妻子撇在了一边去寻林黛玉,结果使得薛宝钗为此郁郁而终。这是清代作家由于无法接受薛宝钗成婚、林黛玉去世这一结局,才对原先的续作加以改写。

有从程高本第120回开始续写。比如逍遥子写的《后红楼梦》,一共三十回,全书总共150回。在这种续写中,贾政把要出家的贾宝玉追了回来,随后林黛玉离奇地活了过来,贾宝玉回来了之后又见到了林黛玉,薛宝钗也还在。最后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过上了像舜帝和娥皇、女英那样一夫双妻的生活,三人其乐融融非常和谐,是一个美满的大结局。

总之,大团圆式的结局违反了曹雪芹对“真”的追求,而当代社会一些人对“真本”的过度追求和机械理解,反而走向另一个极端,也是不可取的,而对历史语境的缺乏体悟,更拉低了此类续作的艺术水准。例如刘心武的二十八回续作。

按理说,从悲剧角度来写贾府,定下“真”的基调,是有可能超越大团圆式的续作的。但遗憾的是,在刘心武的八十一回到一百零八回的续作中,他除了依样画葫芦把脂批透露的“狱神庙慰宝玉”“悬崖撒手”“情榜”等内容直接写入小说后,是完全教条、机械地而不是艺术地理解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果,采用让贾府中人连绵不绝的一个紧接一个死亡的方式,来写出这样的“干净”,从而让这种为杀人而杀人的续作构思,连自欺欺人的大团圆都及不上了。而且,如果真要硬抠字眼,即使小说交代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也是因为飞鸟食尽各投林的而来的干净,是脂批所谓的“树倒猢狲散”的干净,而不是全部死光光的干净。

对于刘心武续红楼梦的失败,他在一次杨澜的采访中仍然很有底气地说,我写得再不成功,也有存在的价值,因为,它至少证明了曹雪芹的伟大。其实,他这话也是说错的,因为曹雪芹的伟大,已经由程高本的后四十回证明了,而刘心武的失败,只不过像其他太团圆之作一样,证明了程高本的后四十回,也有了存在的价值。但刘心武续作再失败,至少没说这就是清代的原作。但近些年,有人以伪造的真本来炒作,只不过再次说明,鲁迅倡导的直面真相,既是指向文本背后的残酷现实,更是指向文本背后的恶劣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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