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图鉴》合理吗?国外的隐性性别歧视比中国严重多了

原题:性别歧视:显性抑或隐性 ——基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性别观念差异的政治文化分析

作者:

刘笑言,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博士。 

唐文方,美国爱荷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公众号:政治学人

伴随着中共十九大落下帷幕,众多西方媒体再一次对中国政治领域的性别平等议题展开热议。BBC 新闻、纽约时报以及华尔街日报等媒体,结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尚无一位女性”以及政治局委员中仅占4.9%的女性比例,将其与已经产生第一位女性领导人且有着高度女性政治参与率的台湾地区进行比较。他们不仅指责大陆地区的性别不平等问题严重,是“真正远离女性友好的不平等社会”,甚至认为社会主义中国是“名副其实”的“男性沙文主义”国家。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通过对第六波(2010—2014 年)世界价值观调查中关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调查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从当前的社会表象来看,台湾地区伴随着大比例的女性政治参与数量的提升,公众的性别歧视倾向远远地低于大陆地区。然而,台湾地区更加隐匿的性别歧视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台湾地区公众对公共政策议题的基本判断,而这种隐匿的性别歧视倾向,在大陆地区却微乎其微。

因此,在性别平等问题上,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表象,更应该看到事物的本质。只有这样, 才能廓清对中国大陆抱有的性别歧视偏见的认识误区,才能真正认识当前中国大陆在性别平等问题上的进步。

01

显性与隐性:性别歧视的两个维度

围绕着性别歧视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所使用的概念也不一而足,如性别刻板印象、性别偏见以及性别不平等,等等。其针对的具体性别也有所不同, 虽然多见于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但也不能排除部分关于男性的性别歧视问题。

此外,西方对跨性别问题的研究使得性别歧视亦可用作对任何挑战性别二元性的个体、态度或行为的贬低和排斥。此外,人们对“歧视”本身的争论也不断涌现,如“差别对待”并非“歧视”等。

本文无意于对性别歧视的具体概念争论,而仅将其用来指代那些认为男性在各方面均优于女性的观念和态度。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本文中的性别歧视亦可用作男性偏好或男性沙文主义。

国内外目前对性别歧视问题的研究,大体集中在制度、结构和文化三个维度上面。制度层面主要包括分析女性公共参与过程中所遭遇的制度性排斥,结构层面关注女性参与资源上的劣势,如受教育程度不高、家庭负担重、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等。相对于前两者主要从客观上分析外部社会环境对女性的差别对待以及诸多限制作用,另一部分学者尝试从性别社会化角度讨论女性主观参与意愿不足的传统文化因素。

所有这三个维度的逻辑基础是:女性在各领域代表权的增加,将在形式上有助于扭转导致性别歧视的不平等局面。这很容易理解,数量和比例的增加确实可以更加直观地代表女性权利的提升。但增加到一个怎样的标准才能真正有助于女性利益,又需要多久才能对公众的性别歧视观念产生实质性撼动作用,则是另外两个更有意思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坎特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不低于30%的结论,认为只有当某一组织的特定群体成员规模达到一定比例(30%),才能够真正改变该组织中特定群体成员的边缘化体验并促进群体成员的自发行动,进而形成了“临界规模理论(the critical mass theory)”。

这一理论在对提升女性群体代表数量的研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女性参与比例提升至30%可以有效保护女性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人们对“男”或“女”的性别角色认知,但是否能够将 歧视观念予以根本改变,数量本身则显得有些单薄, 需要我们将其放置在更大的政治文化论域中讨论。

英格尔哈特曾经指出:“文化是一个在社会内部被广泛共享的态度、价值观和知识体系,代代相传。在文化中比较核心的和较早习得的部分是不容易被改变的。”在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环境下,已经有相当多的学者经过严谨的分析得出结论:即便脱离制度和资源方面的束缚,仍然有一种重要因素制约着公众对候选人的性别偏好,这就是政治领域的性别刻板印象。

这种基于传统性别观念产生的刻板印象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有着积淀深厚的文化基础,不仅仅影响着女性政治参与的主观意愿,也影响着公众对领导者的性别偏好,而这种隐匿的性别歧视观念,因为并非直接指向对“男”“女”性别的偏爱而常常不被人所发觉。西方政治文化领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历经数十年,在一系列调查实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发现:在这一隐性性别歧视观念的主导下, 女性候选人往往更倾向于选择与她们性别角色期待相一致的部门和职务,或者尝试在相关政策措施中施加更多的影响力(例如抚老育幼、照顾病患、社会服务、女性权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通常有更多的女性身影),并逐渐形成了所谓的“女性事务/粉领工作”。


Lindsey Meeks 和David Domke 曾指出:“(女性长期处于私人领域的)历史促成了一种男性中心主义文化主导的政治概念,在这种政治概念中,男性特质和政治特质经常是相互替代的。”出于对政治活动和具体职务的既有认知,公众往往对男性领导更加信任,并习惯于将领导力、扶危济困和无畏果敢等特征加诸在男性身上,更是不自觉地将经济发展、打击犯罪、军事发展视作“男性事务(men’s issues)”。而在整个国内政治环境处于“男性事务”为主导时, 公众的隐性性别歧视观点常常使女性候选人处于不利地位。

所以,在世界民主化浪潮的影响下,传统的性别歧视观念从一种简单直接的因候选人的性别“不胜任”(多数为女性),转向了更为隐匿的对政策本身的“性别”划分,进而表达为一种对政策“性别”与候选人“性别”之间的“不匹配”或“不适合”。如果我们将前者视为显性的性别歧视,那么后者则为一种不为人察觉的隐性性别歧视。二者密切相关,又有所不同,发觉并改善隐性的性别歧视需要更长的时间。

2 大陆与台湾:性别歧视孰轻孰重

长期以来,由于在大多数人眼中的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均沿袭于儒家文化圈,但二者又采取了不同的政治制度形式,所以,西方学者特别喜欢将两岸不同的社会现象归因于政治制度的差异。这样一来就造成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关于性别平等衡量指标之一的数量被片面强调,以观念为体现形式的文化被忽略,或被女性比例等现象简单代替;另一方面,由于对儒家文化的过度强调,大陆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被选择性忽略。而这种忽视,恰恰省去了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最有意思的部分。

通过对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设置了两组数据:一是针对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优先性,用来代表显性的性别歧视观念;二是针对公众对具体政策的性别属性来发掘两岸公众的隐性性别歧视倾向。结果发现,大陆地区的公众确实比台湾地区公众具有更强的显性性别歧视观念(约增加12%)。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台湾地区近年来女性公共参与(主要是政治参与)的数量优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学界所谓的“临界规模”效应,即台湾地区公众的显性歧视观念在近20 年来发生了明显改观。但是,从具体数据分析中我们同时发现,这种规模效应在男性群体中发挥的作用明显高于女性群体,在青年群体中的作用高于中老年群体。

也就是说,时至今日,台湾地区公众总体上的显性性别歧视明显低于大陆地区,但这一结论目前更多地集中于男性群体和青年群体。尽管无论在大陆还是台湾地区,总体趋势均是年龄越大其显性性别歧视观念越强,但二者的变化趋势值得关注。台湾地区公众在总体上伴随着年龄的增加,其歧视观念亦随之加深。大陆地区则遵循着不同的发展脉络:相比于18~29 岁群体,40~49 岁群体与其之间的差异成为一个峰值,显性性别歧视程度增加5%左右;随后差距逐渐降低,60 岁以上的年龄群体与 18~29 岁年龄群体的差距最低。也就是说,同时比较两岸50 岁以上的年龄群体,我们进一步发现,伴随着年龄的增加,大陆公众与台湾地区公众相比,其性别歧视观念越来越低。

这个发现支持了文化的惰性发展理念。早期研究表明,在被誉为中国“黄金年代”的20 世纪50 年代成长起来的群体,在其人生早期(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完成之前,通常在16 岁左右)经历了中国最为彻底的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在社会主义文化洗礼下,其总体上的性别平等意识要高于20 世纪其他年代的人群。而且因为这一文化影响发生在其社会化过程完成(16 岁)之前,所以对其一生的价值观念产生了持续性影响。

本文通过群组分析(cohort analysis)验证了这一结论,第六波世界价值观调查于2012 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展开,在当时达到60 岁以上的群体基本出生在1952 年之前。也就是说,他们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之前的整个儿童和青少年时期都是在20 世纪50、60 年代度过。而数据也恰恰证明了,他们的显性性别歧视观念几乎与2012 年达到20 岁左右的青年人(90 后)一样低。这进一步证明了,大陆地区早期通过政府强力推行的男女平等意识形态教育,即便因为其由政府主导而遭到了西方女权主义者的批评, 但其对当时中国社会的“男女平等”观念却实实在在地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而在隐性性别歧视方面,大陆的表现则更为突出。从总体来看,无论是经济建设、军事发展等在西方文化传统上被认为是“男性事务”的政策类型,还是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西方传统上被认为是“女性事务”的政策主张,绝大多数台湾地区公众对此均表达了强烈的认同;大陆公众对此却不以为然。

我们通过一系列数据挖掘比对之后发现,绝大多数大陆公众从未将这些政策与特定的“性别”属性直接挂钩,或者换句话说,在社会主义文化影响下的大陆地区,公众的潜意识中对公共政策并没有所谓的“男性事务”或“女性事务”之分,他们心中的“政治”与“性别”之间并没有与台湾社会一样明显的相关性。

这一发现也许由于颠覆了一部分人对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的“常识性”判断,而让人觉得有些许“不可思议”。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我们肉眼可见的具体鲜活的现实是,一路低迷的大陆女性政治参与率导致包括大陆受访者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中国大陆地区的性别歧视观念远高于台湾地区。

然而,当我们如抽丝剥茧般将隐藏于政策倾向背后的性别偏好揭示出来以后,所谓的“现实”却出现了戏剧性的逆转。显性性别歧视相对较高的大陆地区却具有极低的性别“匹配”意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中,‘工人’的性别差异是隐性的、多余的。女性被带入工业、重工业及军事工业等‘男人的世界’之中。……在官方的管制实践中,通过宣传与制度化安排,性别差异被淡化得毫无意义。”


​也就是说,不仅仅是20 世纪50、60 年代成长起来的那一代人,而且涵括各个年龄层次、成长于各个年代背景下的大陆公众,在整体上都具有极低的隐性性别歧视倾向。即便是那些没有经历过20 世纪50、60 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年轻人,即便他们的成长经历伴随着20 世纪80、90 年代大陆地区主张“妇女回家” 的儒家传统文化回温,都无法改变或挑战已经成为中国大陆社会文化基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毛泽东提出的“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理念,在改革开放以后愈发强调性别差异的大陆社会,虽然逐渐不再具有其曾经的热度,但却已经内化成大陆公众最为基本且不自觉的价值理念。这也最为直接地解释了为什么大陆公众并不认为“政治”与“性别”具有某种相关性,更不认为任何公共政策需要与“男性事务”或“女性事务 ”进行匹配,更不存在哪个性别“更合适”或“更胜任” 的问题。因为大多数大陆公众依然相信,“男同志能办到的事情,女同志也能办得到”。

我们对大陆社会微乎其微的隐性性别歧视倾向的发现与年龄群组分析结果,共同佐证了社会主义“男女平等”文化对大陆社会的巨大影响。相比于年龄群组分析更进一步的是,我们对两岸在隐性性别歧视方面反差现象的发现,促使我们关于政治文化问题的讨论不再仅仅集中在一代人,或者聚焦一个时代的烙印,而是发现了政治文化所具有的纵贯几代人的持续的震荡性力量。这也要求我们将两岸社会今天所呈现的截然相反的两种性别歧视倾向,放置在更大的政治文化框架中进行讨论。

03

“性别歧视”观念差异: 昨天的“因”和今天的“果”

数据结果看似出乎意料,实则不然。事实上,对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来说,男女平等事业经历了不同的发展轨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一直到改革开放的30 年间,大陆地区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实行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意识形态宣传辅之以一系列政策激励和保证措施,促使大批女性投身公共领域,并从事那些传统上“只能由男性做的工作”。

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保障下,大陆地区的妇女教育、就业、收入以及健康等指标均超过同等发展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如印度)。到了20 世纪70 年代,“女性必须工作的理念深入人心,以至于女性自身已经不觉得‘为什么需要工作’的问题具有任何合理性”[5]。

与此相伴而生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和全能政府共同保障了女性顺利地与私人领域的照顾角色相疏离,公众对女性传统上的刻板印象得到最大限度的颠覆,这种“极化”的政策标志着大陆地区进入了性别平等的政治正确时代。而同时期(20 世纪70 年代之前)的台湾社会正在经历其工业化社会发展经济的早期阶段,儒家“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整个台湾地区社会,“男女平等”观念距大多数台湾百姓的生活仍旧非常遥远。

20 世纪80 年代逐渐成为两岸性别歧视观念发展的分水岭。大陆地区的改革开放逐渐放弃了计划经济时期全能政府的发展理念,政府选择性退出社会建设领域,在市场经济发展浪潮下,“经济效益”在各行各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这种环境下,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原因和繁重的家庭照顾责任日益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传统文化中的“重男轻女”思想呈现“回潮”的态势。

而同时期的台湾地区,经历过20 世纪70、80 年代的经济现代化和90 年代的政治民主化改革,公民社会发展日益成熟,其长期与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沟通,促使源自西方的后现代价值观念得以顺利地传入台湾地区。作为后现代价值理念重要组成部分的男女平等意识,在台湾地区的整个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最为显著的进步。

进入21 世纪以来,台湾地区女性的政治参与程度在亚洲地区首屈一指,在“立法院”的女性“立法委员”总数占比近33.6%,远超过联合国发展署提出的在立法机构和决策职位中实现女性占 30%的目标。而相对于台湾地区来说,改革开放以后,大陆地区的女性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长年维持在21%~23%左右,明显落后于台湾近十个百分点。

但即便如此,一部分学者依然指出,台湾地区尽管经历了现代化,但仍然受到儒家传统观念的主导性影响;而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对人们基本价值理念的塑造具有不可忽视的强大惯性,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意识形态作用依旧在持续地影响着大陆公众的价值判断,这也直接决定了两岸在显性和隐性两个方面呈现截然不同效果的性别歧视观念。

大陆地区飘高的显性性别歧视其实不难理解。虽然相对于其他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来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大陆女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管理职位,但这只不过是一些名义上的工作, 并没有让她们因此获得更多的群众认同。而对于台湾地区来说,长期施行并且相对稳定的竞争性政党选举制度为女性政治参与赢得了便利的条件,伴随女性“立法委员”的持续增加和政党主要领导人的性别调整,使得最近十年来台湾地区公众对女性政治领导人越来越能够认同。

在“政治”这个最具“男性化”特征的领域涌现越来越多的女性代表之后,台湾地区民众的显性性别歧视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抑制。这一结论通过前述实证分析得到了部分的证明。改革开放以后的大陆公众对女性的显性性别歧视明显高于台湾地区,一方面源于大陆女性政治代表比例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凸显了选拨制下大陆女性领导人的无力感。

不过,对于显性性别歧视来说,更具性别平等意义的选举制度和现代化教育的普及,常常可以作为对其进行改善的有效路径,但隐性性别歧视的存在则具有更深层的社会政治文化因素。也就是说,由于儒家传统文化在台湾地区社会的主导地位,性别歧视观念逐渐退居在政策背后通过一种更为隐匿的方式影响着台湾地区公众对政策倾斜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回看台湾地区显著低于大陆地区的显性性别歧视现象,便会发现: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早已进入到后现代发展阶段,其发展重心逐渐从工业时期的“男性事务(men’s issues)”过渡到后工业时期的“女性事务(women’s issues)”时代。所以,与其将台湾地区显性性别歧视的逐年降低解释为台湾地区女性地位的提升,不如说是台湾地区强大的隐性性别歧视适时地迎合了地区发展的时代需求。

而在大陆地区,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立政权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始终发挥着主导性作用,通过意识形态和政策保障给予女性独立生存和发展的强大支持,无论其最初的政策目的为何,其政策的结果则是在事实上消解了长达数千年的儒家“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所以,即便当前大陆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显性性别歧视程度较高,女性地位出现短时间的下降,但已经深入到文化机理中的性别平等观念并不会因此而沉寂,而是以其持久的韧性支撑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变革。

男女平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大陆的妇女解放事业取得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甚至是很多发达国家都难以企及的骄人业绩。而且,这些成绩并非仅仅作为标志性的里程碑镌刻在历史的记忆中,更是作为一种极具活力和穿透力的文化声波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国百姓的基本价值观念。

当前,在全世界都陷入对女性参与数量和比例的迷思甚至借此质疑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之时,我们需要对“性别歧视”问题的实质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清晰的判断。当然,面对外界对中国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女性政治代表数量不足的指责,我们也应当反思,如何在现有制度环境下尽可能地为女性参与高层政治生活打开便利之门,打破“玻璃天花板”,这需要我们对制度予以完善进行不断探索。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数量和比例并不能说明一切,二者的降低并不意味着“性别歧视”抑或“性别歧 视观念”的提升。对于隐性的性别歧视观念这个一直困扰大多数西方国家性别平等事业的最难跨越的瓶颈,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却早已被成功克服。西方社会对于“中国妇女从未真正顶起过半边天”的戏谑调侃,要么是由于他们对中国的无知,要么是戴着有色眼镜的区别对待。对此,中国在性别平等领域的实践已经给出了并将继续给出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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