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都交出奇葩答卷的金鸡百花奖

毫无水花。

今年的金鸡百花奖昨天公布了入围名单,将于2天后在佛山颁奖。

感觉没多少人知道这个消息,如果不是土味海报刚刚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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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去搜了一下今年的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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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狼2》竟然在,难怪海报是吴京了。

然后,果然网上又掀起了讨论:

为什么2018年,金鸡百花奖的提名影片还有2016年的电影。

老实说,第一次知道这个操作的时候我也惊了。后来发现,组织方很强大,年年被喷仍坚持入围规定。

比如,今年的是:

评选范围为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全国城市影院发行放映的国产影片,且票房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是把滞后当成特色了嘛。

不仅如此,这个奖的设置还有更多奇葩之处,我翻到一篇旧文给大家补补课。


​《百花奖:莫把周总理的善意,变成巨头的“饥饿游戏”》

作者:微信公众号:腓特烈的大话堂

“大众电影百花奖”评选结果出炉。一时间,中文网络上炸成一团。

豆瓣、时光、知乎等地纷纷哀叹人心不古,三无(所谓“无演技”、“无作品”、“无内涵”)的鲜肉、小花竟然能摘下“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这简直是“最佳”两字历史上最受辱的一次;而微博上则是一片歌舞升平万马齐啸,各种“XX是最棒哒”“XX已经获得认可了,看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谁再说FF演技差就拿这个奖砸烂他的狗头!”仿佛拿了百花后奥斯卡都不再是梦想了。

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但实际上都有其严重的不合理之处,归根到底,这都是由于不了解百花奖的性质,以及百花奖自身的宣传机制、奖项设置和运营模式方面诸多的错误造成的。

百花奖从来就不是什么“最佳电影奖”,当1961年,全国文联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指导、督促下创办该奖项时,其就已经被定义为“最受人民群众喜爱的电影奖项”,是完全仰仗观众的喜好评出的奖项,这个奖项本身就应该是“口水多”、“争议大”,“'依'次胜好”、“人气碾压表现”也十分寻常,毕竟光演员本身的人气,已经可以很大程度上决定奖项和走势了。

但是,这种所谓的“常态”,可以说明大众电影百花奖本身没有问题吗?非然。实际上,百花奖不但在专业的角度站不住脚,在非专业的“人气”角度,其提名和运作同样让人啼笑皆非。一言以蔽之,现在的“大众电影百花奖”,早已违背了周恩来总理在设立本奖项时有关要办“一个由观众投票产生的电影奖"(首届百花奖:周恩来倡导 郭沫若颁奖)的嘱托,变成了影视巨鳄们排排坐分果果的工具。

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有一位名为@外焦里嫩的朋友这样义愤填膺地评论道:“既然说是人气奖,为什么要把段奕宏、夏雨拉上去受此等侮辱?不是应该把tfboys、吴亦凡弄上去陪跑么?这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节奏?”

很多人也在公众号和知乎私信上问我:“如果这个奖项真的是‘人气至上’,那按道理得奖的也不该是李易峰啊,不该是吴亦凡TF郭敬明什么的吗?夏雨、张译、段奕宏他们的人气真的能获得提名?”

这是不了解“大众电影百花奖”的评选流程导致的表现,因为百花奖名义上是“观众评选”,但实际上,“观众评选”的前提,是已经筛选一次的结果,广大人民群众只能参与中间那个“十选五”,而最后的评奖环节,所谓的“观众评委”,又是筛了一遍的结果。

请注意,百花奖不是一直如此,刚开始百花奖的电影评选,是每个《大众电影》的读者,撕下杂志的评选页面,邮寄到《大众电影》杂志社,然后杂志社和文联统计票数,最后决定谁是赢家。

而这种筛选,已经在百花奖的评选流程中被建制化。不同于一般电影奖,大众电影百花奖近些年来每两年才举行一次,这种“炒冷饭”长时间为各路媒体所诟病。在今年,一共有十部电影入选了“最佳电影”奖项,分别是:

《老炮儿》《寻龙诀》《战狼》《亲爱的》《捉妖记》《夏洛特烦恼》《烈日灼心》《狼图腾》《智取威虎山》《滚蛋吧!肿瘤君》,所有的单项奖全部从这几部电影的演职员中进行提名。

名义上,这些电影都是过去两年的大热,入选也堪称稀松平常。但是,这些电影是如何被层层筛选进入最终候选名单的呢?

根据官方的说法,是这样的:“百花奖的最终出炉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步,先由由中国发行放映协会属下的100多名骨干影院经理,在本评奖年度内(两年),在票房达到500万、电视播出达3000万人次的85部影片中,投票产生了10部候选影片,各单项奖候选名单均在这10部候选影片的范围内确定。”而“最后又要在所有投票者中单独选101个评委,让这101人决定最后的奖项归属”(参见网易娱乐:《百花奖候选名单揭晓,李宇春巴特尔争新人奖》。有意思的是,腾讯竟然在百花奖出炉后,出品了一篇类似的官样文章教育人民群众百花是怎么选出来的:选出了李易峰Baby的百花奖,到底是怎样评选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家的腾讯影业表现不佳而表达不满呢?)

这实在非常有趣,相对于影评人、电影记者甚至是一般的电影发烧友,作为运营者的影院经理从哪方面来看都无优势可言,无论是对流行性的审美还是对于艺术性的审美都不见得多么出色,有何资本来为观众选择最受欢迎的电影范围呢?看票房?那为何《港囧》什么都没捞到?看口碑?那豆瓣、时光评分高难道不足以成为“受观众喜爱”的理由?

同时,作为一个有着“观众喜爱”名号的奖项,为何不把选择权像美国的“人民选择奖”‘MTV电影奖’,或者1962年的第一届“《大众电影》百花奖”一样,彻底交给观众,能选出《红色娘子军》这样的经典尚且不论,哪怕选出《五十度灰》、《暮光之城》之类的烂片也无所谓——而是要先“筛一遍”才可以让观众选择?这到底是观众最喜爱的电影呢,还是观众被迫选择的电影呢?

更重要的是,100位影院经理,听着是不是有些奇怪,有没有读者朋友隐隐约约感觉,好像不应该让这些人为观众选定电影的评选范围,这些人像是会干坏事的样子?

没错,就与电影的关系而言,影院往往与电影的制作者颇为密切,而一家公司如果能同时控制电影制作和院线放映的话,往往会成为电影业的灾难。为此,美国早在1948年,就通过著名的“派拉蒙意见”(United States v. Paramount Pictures, Inc. :: 334 U.S. 131 (1948) :: Justia U.S. Supreme Court Center)强令禁止了电影公司从事院线业务。然而,中国法律却未有类似的规定,诸如万达、中影、华夏、博纳之类的巨头,不但制片,发行,甚至还承包了在国内占绝大多数的院线的运营业务。

例如,在2015年,中国最强大的十大电影院线分别为(数据来自中国报告网:2015年中国城市电影院线票房收入排名与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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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与万达影业同属于万达集团)、上联(上影控股)、中影三家(中影星美+中影南方+中影数字,均由中影集团控股)、大地(广影控股)、金逸珠江(与珠江电影集团联系紧密)、浙江时代(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东海电影集团即浙江电影集团控股)、新影联(中影集团控股)、横店院线(与横店影视同属于横店集团)。

这十大院线,几乎都由电影公司/或与电影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媒体(如央视电影频道便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旗下的)控股,或者和电影公司同属于一家集团旗下。

而这次入选的十部电影,则在制片方和发行方两方面分别来自以下公司:

《老炮儿》(华谊/中影)

《烈日灼心》(博纳/华夏)——其中,中影、珠江、新影联均是华夏的股东,而博纳也有阿里和腾讯的入股,此外博纳和华夏自己也有自己实力相当强大的博纳院线、华夏院线;

《亲爱的》(阿里/光线/星美,其中,国内名气不算大的星美影业,和中影同为中影星美院线的两大股东之一)

《捉妖记》(腾讯/中影/星美)

《夏洛特烦恼》(腾讯/万达)

《寻龙诀》(万达/华谊/华夏/阿里)

《狼图腾》(中影/紫禁城/电影频道,紫禁城名气不大,但同样是华夏的股东之一)

《智取威虎山》(博纳/华夏/万达/电影频道)

《滚蛋吧!肿瘤君》(万达/华夏)

以上九部电影,无论转过来转过去,都能和万达、华谊、中影、阿里、腾讯这影业三巨头互联网双巨头扯上关系(其实没提到的百度也在几部电影中打了酱油),唯一一部可能和巨头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是《战狼》,但是请注意,这是一部南京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背书的主旋律电影,全国性电影奖没有主旋律电影提名,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然的话真成了巨头们的越俎代庖了。

只能在这些巨头电影中选出自己最喜爱的电影、影人(大众电影百花奖请观众投票),而最后的投票者,竟然又是筛了一遍才筛出来的,那结果嘛……最后的获奖名单丝毫不让人意外——中影、华谊、万达、腾讯、阿里均有收获,而拥有可以在院线和制片上“双线发力”的实力,入股多家院线和影视公司,又是国企的中影更是拥有其他巨头无法比拟的优势,拿奖也就最多。

《烈日灼心》——最佳影片、最佳编剧(博纳/华夏);恭喜阿里和腾讯合力达成成就+2——可惜博纳本身名气够大,腾讯搭这趟顺风车实在不如自家的《捉妖记》或者《夏洛特烦恼》得奖来的爽快,中影通过控股公司华夏达成成就+2;

《老炮儿》同样得到了最佳女主角和最佳男配角两个奖项,其中包括快吵翻天的李易峰夺得最佳男配;恭喜中影又达成成就+2,华谊跟着达成成就+2;

乌尔善凭借《寻龙诀》夺得最佳导演奖;恭喜万达扳回一城,华谊跟着蹭到成就+1;

冯绍峰凭借《狼图腾》获得百花奖最佳男主角;万达屁股还没坐热,中影便再下一城;

杨颖则凭借《寻龙诀》获得最佳女配角;万达好不容易扳回一城,不过又得看着华谊笑嘻嘻在自己身后蹭着拿走一样的奖杯,以至于最后华谊得奖竟然比自己还多……

而为何《一个勺子》、《心迷宫》这样的佳作连个提名都没捞到,答案也就显而易见了——他们身后,没有巨头的存在,而无法获得巨头的直接支持,又怎么可能获得那些很可能自身就是巨头旗下的院线经理的青睐呢?郭敬明及《小时代》没提名得奖与此类似——《小时代4》背后唯一的巨头就是阿里,而面对这么个排排坐分果果的局面,阿里是会拿出横扫金马金鸡的《亲爱的》还是广遭差评的《小时代》,答案不言而喻。

至于有些朋友们问的“为什么吴亦凡、TFBOY没提名”,更简单,TF仅仅是客串了下《老炮儿》,连提名的资格都没有,而吴亦凡可能获得的提名被给了李易峰——我完全相信,如果这个提名给吴亦凡,那吴亦凡铁定也能获得百花奖,这背后有中影和华谊压阵,他想不得奖都困难。

此外,百花奖的问题还在于,明明是“最受欢迎的电影”奖项,为何要挂着“最佳”的名头?任何有小学文化的人,都能理解“最佳”和“最受欢迎”的区别——煎饼果子绝对是京津地区最受欢迎的小吃之一,但要说煎饼果子能成为京津地区的“最佳(最美味)小吃”,煎饼果子自己都得大声来一句:“不敢当!”

我想,如果李易峰获得的是“最受观众欢迎/喜爱的男配角”,那么,无论是他本人,还是百花奖,受到的争议,被编成段子的可能,都会比现在小得多。

1961年6月22日,周恩来总理约请各地电影厂的一些编剧、导演和演员们,到中南海西花厅他自己的家中进行座谈,并在建党四十周年来临之际的7月1日,亲自同与会代表游香山。在游香山的最后一天,大家和总理进行了一次轻松愉快的座谈讨论,总理突然郑重地说道:“现在我们的电影院里,都挂着苏联的22个大明星照,我们建国都已经12年了,为什么不能挂我们自己明星的照片?应该有我们自己的明星嘛!”(1961年6月22日 周总理提出评选中国电影“二十二大明星”--陕西频道--人民网)周总理第一次提到了电影明星的问题,这直接促成了百花奖的诞生。

此后,总理还指出:“艺术是要人民批准的,百花奖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志……”(第95期:百花奖恢复举办)这句话绝无半点夸张或虚假——那时候的中国人民,真真正正地是小心翼翼从《大众电影》杂志上裁剪下投票页,用心填好,并在生活不富裕的情况下,自付邮费将投票寄到杂志社(我姥爷当年都投过票,好像邮票都要一两毛来着),为谢晋导演、祝希娟老师、陈强老爷子等老一辈电影工作者投出自己诚挚的一票。

而在54年后的今天,我个人仍然希望,百花奖组委会理应保持初心,让总理当初的嘱咐不被束之高阁。切莫让百花奖这个“人民的电影奖”,变成影视资本巨头间的“饥饿游戏”。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腓特烈的大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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