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大众娱乐:青年人的反思

追求榜样,崇拜偶像,是人类的刚需,自古以来人类都有偶像崇拜的情结。只不过古代是人们臆造出神仙妖魔,而当今社会是人为神化。把各类明星包装成天上的水,完美无缺的玉。再进一步的,会主动暴露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缺点,再进一步,就是从头到尾都是包装的人设-这也是现在常见的方式。可是我们很多人都知道,但就是吃这套,好这口。沉溺在这些人为我们编织的梦境里。

想让你认识到他们的本质,那就是让你恶心他。怎么恶心,举个例子:

4月23日出了一件事,包括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在内的国内超70家影视传媒单位,以及500余位影视从业者联合发布倡议,抵制网络短视频侵权现象。

这件事看起来是联合维权,我也希望是这样。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件事。对于这件事而言,首先,保护版权的确是应该的,各类侵权也是中国的一个老问题,现在所盛行的层出不穷的短视频。如今,人们版权意识开始逐渐觉醒,版权保护也是需要重视的议题。其次,这么多相关公司和从业者能联合起来,共同为某个目标努力,单纯就这样一个行动而言,是值得欣慰的,因为至少他们在面对某些事时还能团结一致,而不是“攘外必先安内”。

但问题也是存在的。第一,质疑他们抵制短视频这个行为的目的不纯。娱乐产业对于大众来说是不对等的存在:面对粉丝,他们可以随性所欲的割韭菜,面对路人,可以利用宣传攻势与水军降维打击。然而短视频在为其引流的同时也分走部分流量,甚至会超越本体,或者会让潜在观众认识到其存在的问题,导致其失去流量,从而丧失利益,打破垄断地位。第二,这样面对利益受损,垄断地位受到挑战,整个行业就像嗅到腥味的狼一样扑了上来,群起而攻之。这样的人我觉得可以质疑他们的艺德了。他们把演员称作艺人,而艺人是有艺德的,没有德行的不是艺人,也必不可能成为艺术家。当然,如果他们本身就是为了捞钱去的,那就当我没说。而且,过于抱团的群体相互庇护,对于监管方面也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版权要保护,而且要重点保护。树立版权意识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与此同时,我觉得娱乐行业同样也需要好好监管、清理一下了。

题外话说完,我们可以从这件事看到什么?娱乐产业不是那么高尚,他们也是要吃饭睡觉的普通人,是无利不起早的人。或许里面会有一两个不同的个例,但我相信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这样,鬼畜区就要少亿堆素材了。

年轻人追星、娱乐无可厚非,因为这才是年轻人懵懂轻狂的样子,但年轻人是社会的未来支柱,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娱乐至死真的对我们的未来有好处吗,对国家有好处吗?既然年轻人是娱乐产业服务对象的大头,那我们是不是应该从自己开始反思?

我大学部门有个学姐,长得挺好看。初入部门时各位前辈做自我介绍,她上台后介绍自己的爱好只有两个字“追星”。我当时有些诧异。当然,我不是批评这位学姐,我也没有资格去批评别人,我只是诧异,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的诧异。

我就读于一所很不起眼的211大学,学习氛围只能说还行。但作为全国并不多的211工程大学,作为它的学生,我们是不是该更加努力?我们有比许多其他同辈人更好的资源,这难道不是应该更加珍惜?我不知道还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希望我这块砖能引出玉)

吾辈当自勉。

谢谢大家!如果有什么见解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原文来自B站up 木生鲸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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