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行业将迎来最强监管,我压哨写了封建议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日前已研究起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赶在最后一天(4月22日),想以个人名义,结合日常工作观察海外电子烟市场经验,分享下个人的拙见。

首先,本次修改实施条例加大了对电子烟等产品的监管,不得不说弥补了法律的漏洞,可消除公众对“电子烟不是烟”的误区。鉴于《意见稿》中提到“吸收国际监管经验”,然而对在监管主体的确定方面,可能有更佳选择提两点供参考。对于电子烟,美国没有烟草专卖局,而是由负责公众健康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英国也是由负责公众健康的英国公共卫生部监管。

鉴于这次《实施条例》的修改,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那么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并非理所当然的应当承担起监管责任,但电子烟监管最佳人选,“即卖又管”,或出现利益冲突可能自诞生近17年以来,已经发展出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烟草行业的复杂生态,我简单说几点:

市面上销售的电子烟,多含尼古丁,随着烟油雾化,吸入体内的还存在丙二醇、丙三醇等物质,早已不是所谓“清肺排毒养生品”。而电子烟所谓“可戒烟”等用户体验,我发现身边的确有类似案例,但卷烟是“戒了”,却开始摆脱不了电子烟了,没见过彻底“断烟”的例子,甚至有人认为电子烟“没有烟味”,复吸卷烟。所以,电子烟除有害物的本质外,唯一所谓的“药用价值”,可能就是让老烟民摆脱卷烟。基于这点,电子烟的监管更应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体系。

其次,国内对电子烟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电子烟可拆分为烟具和烟袋,各自都有不同的工艺和技术。比如烟具有“电子杆”“机械杆”“调压盒子”,烟袋有雾化或烘焙,甚至出现DIY自行组合的模式,已经形成一种文化。而正是基于这种多样性,令电子烟难以察觉。美国NBC新闻网今日秀曾在2019年揭露,如今电子烟已经可订制成“圆珠笔”、“手表”、“硬盘”、甚至安插在卫衣的带帽绳中,连警察都无法发现。正因如此,应对电子烟的成品规格进行统一,而且监管不能局限于“医院”、“公共交通”、“餐厅”等公共场所,应下沉至“学校”等青少年活动多的地方。

最后第三,电子烟“毒品化”趋势需警惕。2019年数据显示美国有超20%的高三学生吸食过毒品电子烟。而根据美国近年来各州娱乐用毒品合法化趋势,新型毒品电子烟种类繁多,液态、固态THC容易携带,一些人工合成毒品素尚未列入国家管控目录。不仅会染上毒瘾,2019年至2020年全美爆发“不明肺炎”、共2711人就医,60人死亡。后查明,其中84%和吸食电子烟大麻有关。此后,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都不同程度地对电子烟加强了管控。

最后,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舆论环境下,电子烟的监管可能还不只是一个国内话题。电子烟从诞生伊始就始终有着“中国烙印”。2003年,中国药剂师韩力发明电子烟,并注册海外专利,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出于类似“口红经济”的原理,市场上对于物美价廉电子烟的需求日益暴涨,深圳宝安区沙井、福永两个偏远街道有上百家电子烟生产商,生产世界上90%的电子烟。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电子烟产业最近又走上资本追逐的风口浪尖,今年1月,雾芯科技登陆美股,开盘当日最高涨幅达到158%,市值一度突破450亿美元。这样一种从制造到资本一条龙的“made in China”,无疑也会对中国的海外形象产生影响。

总的来讲,电子烟不是一个小问题,监管时要平衡涉及产业、创新、资本、公共卫生健康、国际影响等多元领域价值,近年来资本野蛮生产,钱来得很快,不及时管控,后果严重。“电子烟参照卷烟监管”虽然是前进了一大步,但个人认为,这更多应当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对于新生事物,我们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否则很可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些博主吞云吐雾的视频,会令青少年感觉很酷,但就个人体验而言,雾化后的烟会迅速充满肺部,很容易就造成胸闷、头疼等问题。建议视频平台对含电子烟内容的视频添加标签,提示观众健康风险,从传播领域做到对电子烟的监管。

实际上电子烟监管这事儿还挺大,管不好是灾难,管好了可能成就一个对烟草行业的变革毕竟中国烟民规模世界第一嘛,这份条例要是出台,势必会打击到那些赚到飞起的电子烟企业。我们也呼吁行业和其中的龙头企业承担起与自身地位所匹配的社会责任,重视品牌形象,主动拥抱监管,这样才能可持续发展。我身边抽电子烟的朋友虽然不多,但我基本上都会劝他们少抽,因为毕竟能成瘾的东西,还是别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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