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被资本毒打,你却不该说资本是流氓

文 | 雾满拦江

(01)
     

罗永浩,又被强制了。

因此他声明:

近期即将发生的一起锤子科技相关的法院强制执行,来自锤子科技的某一个投资者。该机构在2017年锤子科技的融资过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恶意拒绝签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乘人之危,逼迫我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作为锤子科技的创始人,为了给公司续命,我最后不得不签署了这份流氓协议。

叙述中,罗永浩使用了“流氓协议”称谓。

坊间传闻,锤子公司有个股东,股份只占百分之一多一点点。虽然股份少,但拥有再融资的一票否决权。

所以,2017年锤子融资,眼看要谈妥,这个股东突然叛乱,一定要让罗永浩签订股权回购协议,而且让罗永浩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况下,才同意融资。

当时罗永浩陷入两难。

签订回购协议吧,是找死。

不签马上就死。

最终罗永浩签了。

签了后就是各种鸡飞狗跳,折腾到最后对方赢了官司,要求罗永浩还钱。罗永浩怒极,就把事情抖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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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罗永浩被强制,业界哗然。

一种观点认为,做人要诚信,守契约。人家要求罗永浩签回购协议,拿刀子逼迫他没有?威胁他没有?没有嘛!没有暴力威胁,回购协议就是罗永浩真实意思表达,所以他就该还钱,这有什么不对?

另一种观点认为,投资人要求企业承担回购义务正常,但要求创始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罕见的。这实际上是把股权关系变成了债权投资,模糊了创业者与投资者的边界。

还有个第三派观点。

罗永浩之回购协议,对方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毕竟投资人的一票否决摆在这里,白纸黑字儿,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但投资人蓄谋以久,单等到罗永浩要过桥时,他突然抽掉桥板,这不道义,不道德。

如此三方观点,可以说各有道理了。

(03)
     

罗永浩这个事儿,到底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

都不是。

这是个技术问题。

从技术的视角来看,罗永浩固然是无辜的,但只拥有百分之一多一点点的投资人,也是个善良有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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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投资人为何会在融资前夜,强迫罗永浩以个人的名义回购?        
     

罗永浩和这个投资人,原本是生死倏关,利益相共。可以说一根绳上俩蚂蚱,一条裤衩套哥俩儿。可关键时刻对方反手一击,让罗永浩陷入尴尬。没做过正事儿的,看到这种情况,就会感叹人心不古世道险恶,认为对方心术不正。

可大家动脑子想一想,对方为什么这样做?一起引投资进来,一起做大套现发财不香吗?为什么一定要弄砸好端端的局面呢?

对方这样做,是因为罗永浩有件事该做而没有做。

第二个,罗永浩没做到的,是什么事儿?        
     

罗永浩初涉业界,走的是明星路线。

风风火火那种。

明星路线,是创业者个人影响大,公司规模小。我们都知道许多明星,但不知道他们开的公司,就是因为他们的公司,只是个人光环的一部分。

走明星路线的罗永浩,想做家规模实业出来。

实业路线不同于明星制。明星制自己大平台小,公司绝对控股,就算有投资人,也都不太懂得股权设计,正如业界所说,傻瓜对傻瓜,谁也不抓瞎。

实业路线资本量巨大。创始人必须要懂股权设计——必须要有用1%的股权,达成于对公司绝对控制的本事。

刘强东曾说:如果一家公司,我不能绝对控制,这种公司我是不会要的。

假设罗永浩做锤子,只花了2万块——他必须要做到即便进来200个亿的资本,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仍然是他。

然而罗永浩竟未能做到这一点。

反而是这个逼迫他回购的投资人做到了。

第三个,投资人可以夺走锤子,但他并没有。        
     

想一想,如果是你,只占一家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却居然拥有对公司融资的否决权,你的感觉是怎样的?

你会非常惊恐,这家公司到底是谁在管事?他们还有脑子吗?

如果我只用百分之一的股份,就否决融资,别人也可以。

一家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控制的公司,是不安全的。是没有丝毫投资价值的。

能够行使融资否决权而强迫罗永浩回购,那么此人甚至可以强制罗永浩做任何事儿,而罗永浩只能听令。对方已经在事实上控制锤子,公司是这个人的了。如果他大大方方揣走锤子,踢罗永浩出局,任何人无权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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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个投资人不想做到这么绝,尽管这样的事儿,在商业市场上比比皆是。

他所做的,只是要求罗永浩回购股权。

他只想离开。

不玩了,这个地方不安全。

——如果这也要被骂,这也是流氓,世上还有好人吗?

第四个,创始人,应该如何完成股权设计?        
     

股权设计这种事儿,是需要脑子的。

有脑子的人,有一万个办法用极少股份控制公司。

没脑子的人,拿着大股权也没咒念。

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有个项目,但只有50万,马云给你投了150万,你该如何欺负马云、保持自己在公司的绝对话语权呢?

第一步:把你的50万,分成两份,一份40万,一份10万。

第二步:把马云的150万,也拆成两份,一份10万,一份140万。

第三步:你拿你的40万,再加马云的10万,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马云在这家公司,只是小股东,你拥有80%的股份和绝对的话语权。

第四步:用你手里的有限公司,再去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马云是有限合伙人,出资140万,你也是有限合伙人,出资只有10万,马云的钱占到公司股份70%,你只占到5%——然而,你绝对控制的有限公司,是这家公司的普通合伙人,虽在这家公司只占25%的股份,却拥有绝对话语权。

然后,你再用这家有限合伙企业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就玩转了。

然后马云来了,到了后震惊发现,他出资是你的3倍,拥有这家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可是他没有控制权。

猜猜马云会怎么想?

——他必须心花怒放,认为自己没看错人。既然你连马云都能玩到飞起,别人又算得了个毛?你的公司不会有任何问题,马云会继续追加投资。

相反,如果你没有完成这个股权设计,马云做为大股东,来到之后满嘴跑火车乱讲一气,你小股东又不敢制止,这时候马云就会发现,你不行,你没有公司的控制力,就算他不想,最后的结果也是轰你走人。

这就是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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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是十足十的智力博弈,高手都有以小博大以少套多的能力,没有这个能力,搞到最后让小股东控制,小股东就会陷入惊恐,就会对创始人失去信任,不择手段套现逃离。

一如罗永浩所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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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现在你终于知道了,控制权与股份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如马云,只占阿里7.6%的股份,却拥有阿里100%的控制权。如任正非,只拥有华为1.4%的股份,同样拥有华为的100%控制权,那么你知道马云和任正非,他们的股权设计结构吗?

答案不重要,思考才重要。这个世界上,高手都是让别人占大股,用别人的资本替自己赚钱。只有脑子不靠谱的人,才会把控制权拱手相让。商业市场其实和任何一个领域没区别,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不会玩的人,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会玩的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但这个安排者不是老天,而是来自于我们刻苦磨砺的脑力。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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