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假副部”上被告席,多少人尴尬难受?
10月30日上午,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因行贿、单位行贿案,在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卢恩光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卢恩光用于行贿的赃款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
卢恩光因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和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被称为“五假副部”官员。这个除了性别,差不多啥都掺假的官员,无疑因为创造了“奇迹”成为官场奇葩。这种高难度的造假,可没有统计报表改个阿拉伯数字那么简单。因此,公众除了对卢恩光创造的这些“奇迹”,感叹不可思议外,更对到底是哪些人配合默契、协同作战,完成单枪匹马不可能完成,且有着难度系数的“系统工程”,多少会有些某种程度的猎奇心理。卢恩光的可耻下场,固然有着咎由自取的关键因素,但那些得了好处或尝到甜头,就丧失原则为虎作伥,鞍前马后忙得团团转的“帮工”,又何尝不可恶不可恨呢?
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卢恩光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行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检举了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这其中尤以“检举了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别吸引公众的眼球,也最容易生发出发散思维。尤其是那些臭味相投,或因曾经“人以群分”的同类,此时此刻不是遭遇尴尬,就是备受煎熬,恐怕没有其他选项。
那么,在“五假副部”上被告席之际,有多少人遭遇尴尬煎熬呢?不妨顺着法院提供的线索,尝试着作些梳理和分析。既然卢恩光“检举了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且“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这样认为:那些曾经帮助造假的人,当基本上已经“水落石出”,因为调查和掌握哪些人参与造假不算难,相信这些人应该分别受到了处理。只是恐怕更多隔靴搔痒的党纪政纪处理,比起案件的恶劣程度及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显得不成比例罢了,这些人应该是尴尬的。至于那些“有幸”进入被检举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者,此刻遭遇的该是煎熬了。这些人中,有的应该已经落马,有的因为纪检监察办案人手紧张,或暂时还“逍遥法外”,因为从之前贪官落马的情况分析,是存在这种情况的。因此,卢恩光“检举了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信息,对这些人而言,其实还有赶紧投案自首挽救自己的机会,就看能不能“识时务”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贪官间的交往不过如此,卢恩光没了曾经令人称羡的东西,“交”者的结局和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更多文章关注个人微信公众号“微语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