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公司注册了“邓紫棋”商标,邓紫棋解约后,还能叫“邓紫棋”吗?

【本文来自《“苏打绿”商标无法讨回,乐队已改名“鱼丁糸”》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2019年3月7日晚,歌手邓紫棋在微博发文称与合作十余年的蜂鸟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鸟音乐”)解约。

在邓紫棋与蜂鸟音乐合作期间内,蜂鸟音乐就曾因歌手宣传不到位、老板态度傲慢至邓紫棋被“全网黑”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经常遭到粉丝口诛笔伐。

现今邓紫棋解约成功可另谋出路本是好事,然而却有网友发现,蜂鸟音乐早于2014年9月5日申请注册了“邓紫棋”商标,在2015年10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商标注册范围包括“演出、广告、文娱用品”等几十种。

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商标专用权原则,这是否意味着歌手邓紫棋解约后就不能再叫“邓紫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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