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谭屑(十一):张桃芳的狙击战果到底可信不可信
先声明一下:我对于枪械和狙击没有什么了解,也没有看过张桃芳的口述(电视里有个枪械介绍的节目中,看见张出来说过几句,似乎是讲敌人对他狙击而被他躲过的事),本文只是从军史记录出发作一个讨论。
有人认为张桃芳狙击的战场环境较斯大林格勒,甚至诺曼底、芬兰都差,或以一次大战的堑壕战作为参照进行分析,以质疑张桃芳的战绩。然而,朝鲜战争是山地对峙,地形复杂,且双方许多阵地非常接近,这是和一战中之堑壕战完全不同的。这种地形对于狙击手来说,并不亚于斯大林格勒的交错混杂的局面。有人提出,志愿军因活动受限,故此狙击手一天内只能限制在一地,目标数量也就不多了。但这只是一般不懂战术的人的推测,和实际情况出入较大。事实上,以十五军为例,为完成狙击任务,“每件火器应构筑三至四个工事,明暗结合,最好与交通沟联贯,以便运动”,可见狙击手并非只能局促于一地。认为上甘岭地区战线分明,志愿军狙击手不可能潜入交叉地带,也是想当然的说法。同样以十五军的经验的来说:“在敌不易观察与射击之处,尽量抵近敌方,挖单人掩体,进行游动射击”,是经验之一,“如八五团四连,在四一九高地前一百公尺处,经常有两至三个射手,早去晚归,始终未被敌发觉,扩大了狙击战果”。
至于狙击的对象,通常不是狙击手甚至一线担任作战任务的士兵,这一点和影视剧中的情节或我们自己平时想象的是完全不同的,“根据一三零团三连在歼敌一六九名中,共有十二种目标,计修工事四十四名,下汽车二十二名,扛木料九名,抬担架四名,挑水五名,开饭十七名,走路十五名,洗澡洗衣服九名,晒太阳七名,观察的三名,晒东西五名”。打的基本上都是麻痹大意的敌人,许多是不承担作战任务但又必须出来做勤务的士兵。
有人用打靶的精度来分析射击准确率,并进一步质疑张桃芳的战果。但这和实战条件亦有很大差异。因为此类的讨论大都是在600米距离上谈狙击手的射击精度如何如何,然而“敌我阵地间距离(缓冲区)很小,最近者仅数十公尺至百余公尺,最远的亦未超过三千公尺,而绝大部分是四至五百公尺左右,这个距离以我们的步、机枪和轻炮射击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张桃芳的狙击不可能是通常在600米距离上进行的,即使张有600米甚至更远的击中记录,也不过是偶尔的个把次而已。实战中的狙击手射击距离要远远小于600米,射击精度自然也会大大提高。十五军总结中提到:“在此期间,不少单位曾抽调射手进行测验,一般在三百公尺距离(人头靶)可三弹两中,最差者三弹一中”。
从战史记录来看,通常志愿军的狙击手是在100-200米甚至更近的距离上进行射击的,这个距离对于某些“神枪手”来说,虽不能“百发百中”,两三枪干掉一个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从随手翻到的几本战史的记载来看,志愿军枪手通常要选择距离敌军很近的隐蔽阵地,才能达到准确射击和观察的目的。如一九三师师史中,关于冷枪运动的描述为:“防守在100高地的五七七团四连,和占据鱼龙里北山的敌人相隔不到一公里,……1952年12月上旬的一天夜晚,四连三排在火力掩护下,秘密潜伏到敌阵地侧翼约200米处,建起几个巧妙伪装的掩蔽部。他们夜潜昼袭,前沿之敌常常被我突如其来的子弹打死,山头上的敌人吓得换不成岗、吃不上饭。近半个月的时间里,三排消灭不少敌人,仅七班狙击小组就歼敌近100名”。另据45师战史,“五三七点七主峰是敌占阵地,而北山是我一连阵地,与敌相距只有一百多米”,一连组成近三十个狙击小组,“象猎人一样,背起干粮水壶,选择有利地形,构筑隐蔽工事东一枪,西一枪,把敌人打得晕头转向”。距离更近的狙击,如据34师军史记载,52年7月20日,一零零团三连副班长潘汉松站哨时,发现五十米处有两个敌人,姿势较高,毫无防备,立即开枪击毙一人。可见,狙击距离大部分都是在一、二百米甚至更近,以六百米距离上的精度来讨论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狙击手的射击次数增多,暴露的机会也增大,所以一般不会轻易开枪,通常是很有把握才开枪的。所以2-3发子弹击中一个敌人应该也不算过分。如果一个步枪狙击手需要平均超过4、5发子弹才能击中一个敌人,那他最好还是干点别的去吧。就射击准确率来说,这几种军史中所提到的顶尖狙击手的成绩,一般都是两三发左右击中一名甚至可以更高。如74师221团4连3班长陈柏金,以375发子弹毙伤敌120人,平均3.125发击中一名(24集团军简史);该师214团4连平均2.17发子弹歼敌一名(72师师史);100团3连潘汉松小组的平均成绩是1.80发(498发子弹歼敌276名,34师军史);45师7班长邹习祥用87发子弹毙伤敌39名(45师战史),平均2.23发;15军的战士陈风楼,曾经以10发子弹击中10名敌人,是比较极端的例子(15军军史)。因此,张桃芳平均2.04的击中率也不是一个完全达不到的数字。
有人更从敌方损失记录这一点来提出质疑,认为“与张桃芳的第24军对峙的是美第3步兵师”,然后找出该师这段时间的伤亡记录来否定张桃芳的战绩。但是,这一质疑的最大问题是搞错了统计对象。据步兵七十二师师史载,当时“与我对峙的当面之敌系美式装备的李承晚匪帮主力伪九师全部及首都师一部”,而主要与美三师作战的则是“本军70师、74师”。众所周知,张桃芳所在的部队是24军72师214团。因此,对美三师伤亡的统计不能用来作为对张桃芳的战绩进行证伪。实际上是质疑者自己闹的乌龙。
笔者认为从这几个方面来质疑张桃芳的战绩,证据均不充分,除非能证实志愿军部队在冷枪运动中大规模、有系统地造假,否则无法解释为何张桃芳不可能达到该击中率,而其它部队的狙击手却能达到类似的击中率。关于张桃芳战绩,我觉得较有力的反诘,一是狙击手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是否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日均杀伤率,二是对毙伤的观测记录是否准确。
关于日均杀伤率,我们可以拿张桃芳和其他志愿军狙击手作个比较。
首先,某些报道中称这所有的214人均为“击毙”,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有的部队在报告的时候使用“毙敌”而不是“毙伤”的概念,是用词不准确的做法。在战果统计时,应该是有“毙”、“伤”分别记录的。另外,有的部队刚进入狙击战时期,因缺乏经验,将打倒的敌人(甚至有可能是自行卧倒的敌人)均算作为“击毙”,也是有的,这一点后面再谈。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人数应该是“毙伤”数字而不仅仅是“击毙”数字,不能认为张的枪法好到击中就毙命的地步。
其次,关于张的战绩中32天的说法,据说是刨去了开会、集训等时间,是近四个月中的32天,这不免使人怀疑这很可能是单挑出其有战果的天数,而略去了没有战果的天数。至少根据72师师史,张所在的214团8连9班14人都参加了狙击,统计时间是52天,而张本人却是32天,这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假设以52天计算,则该段时间张桃芳的日均杀伤率也高达4.11名。即使假设该段时间内张桃芳参加开会、集训的时间为仅一个月,其它时间均用来伏击,他的个人日均杀伤率也在2.5左右。
前面提到,我对于军械、狙击都缺乏了解,所以不清楚这个比率是否合理。从一般常识考虑,狙击手在很短的某段时间内达到很高的日均杀伤率不是不可能的,但要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这么高或者比较高的杀伤率是不容易的,毕竟敌人不是兔子。
单日杀伤敌人在7名左右,并不是高不可攀。560团狙击小组张家学、马才(一人射击,一人观测)曾1天杀伤敌7人(560团战史),578团6连战士陈中高曾有狙击1小时毙敌7名的记录(193师师史),但仅从被载入军史这一点来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可以经常达到的数字。
从其它几本战史中看狙击手一般的日均杀伤率如下:136团11连战士刘新民4天毙(伤)敌18名,日均4.5人(46师战史),但这个时间段较短;较长时间段内如74师221团4连3班长陈柏金75天毙伤敌120名,日均1.6名(24集团军简史)。张桃芳的统计时间较短,但日均杀伤率远高于陈,似乎不大合理。
从该班的情况来看,亦存在不尽合理之处。15军135团1连在五三七点七北山冷枪战初期,在敌人很麻痹的情况下,5天杀伤敌20余名,日均4名以上(15军军史);100团3连的纪录是日均5.2人,时间是八十五天(34师军史)。这两个记录的统计单位为连。而214团8连9班14人在52天时间内,以1914发子弹毙伤敌638名,日均达12名。如果以该班分为三个狙击小组,每组4-5人,2-3人射击,1-2人观察的话,每个小组每天击中率达4名,平均每个狙击手每天都有战果。与上述两个以连队为单位(狙击小组的数目应高于一个班所能派出的)的统计来比较,也显得非常之高。当然,由于狙击的杀伤率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比如地形的复杂程度、某些地点对狙击手的有利程度、敌军是否经常换防(一般刚换防的部队由于环境陌生,往往给予狙击手良好的杀伤机会)等等,也无法断言该比率是否就是不合理的。
由此可以引出第二条的质疑点,即该班以及张桃芳本人的高纪录是如何观测的,是否准确可靠?目前缺乏这方面的直接资料,也无法断言。从15军以及其它一些部队的文件看,对于观测和统计战果原则上是很认真的,如15军规定,“对毙伤人员识别,被我打倒后有人抬去或拖走者为击毙或重伤,背走或挟走者为重伤,打倒后起来又跑者不算”,另有对车辆和地堡射击效果的评定,“并规定射手本人不报战果,必须由观察员共同评议”。但实际中要观察如此细致,确有困难。故此事后细究起来,有些战果也未必就一定纪录准确。比如前述560团狙击小组张家学、马才的纪录中,有一例是在天色已暗,难于观测的情况下,张用曳光弹射击,而令马才观察曳光弹轨迹是否突然消失的办法判断是否击中,这当然存在一定的不可靠性。
另外,是否存在某些部队因缺乏经验而统计失实的可能,也值得考虑。据《原407团发展史》记载,开展狙击手运动不久,为防止部队虚报或误报杀敌数字,团、师工作组到2连距敌阵地不足百米的2排阵地蹲点,在野战工事内观察狙击手杀敌情况。发现只有两处可射杀敌人:一处是敌阵地左侧可能有厕所或供晒太阳的场地,年轻美国兵打闹嬉戏,常有敌人出没;另一处是敌前沿阵地通往主峰的蛇形交通沟,有敌人来往。前三天即打倒9人,上报都是击毙,不够准确。如在敌阵地一侧被打倒的敌人,是死、伤或卧倒后逃入地堡;在蛇形交通沟内被打倒是否爬几步后隐蔽起来,观察不清,一律报击毙根据不足,也无法落实。由此,召集了5连部分班排长、狙击手座谈后,定出规定:每名狙击手派一名观察员,击中敌人须有观察员认可,除被打倒后用担架抬走或久卧不起者,一律算击伤不算击毙。这说明当时部队对于战果统计还是很认真的,但同时也说明存在经验不足而统计失实的情况。照理说,当时要树立张桃芳及其所在班这样的典型,是要经各级部门严格考察的。我们不清楚24军的考察过程,故此也难以断言。
总之,对于战果一般情况下数字只适合作为参考,不宜胶柱鼓瑟,只凭推测来下结论,轻易肯定或否定都是难以服人。具体到张桃芳的战绩,笔者认为应该肯定他是优秀的狙击射手,战果是否完全真实,则仍有待进一步材料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