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先看谁喊冤谁故事说得惨,舆论被煽情小作文忽悠去当枪使的情况还少么?

【本文来自《光缆线脱落后两人相继被绊倒,先倒者被判对后者负一半责任。这个判决怎么样?》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ycd

    那请问是不是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也不专业?他们也是听了一面之词,不查现场不看录像,所以撤销了最初的责任认定书?还有这个责任认定书更是好样的,清晨黑乎乎的我在马路上正常正向骑车,被不该出现的一个线缆挂倒了,是我观察不周违反了交通法全责???嗯,只能写个特大写的“服”字

500

“交通事故受案登记表、监控视频、诊断证明书、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

首先,原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这些证据,录像是看过的。

其次,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复核认为“事实不清”,不是“事实错误”,这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代表复核认为原认定证据不足,故而撤销。

最后,邓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再次作出事故认定,和第一次相同,仍然认为王红岩应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但媒体没有提及有没有补充证据。

很明显,媒体有选择性的没有披露这份最新的事故认定,唯独披露前两份,那么问题来了,你也不是当事人我也不是当事人,都没到过现场都没看过视频,我选择相信交警,因为交警比一般人专业,也掌握了第一手的消息,你选择信你自己,因为你先听见第一个人喊冤,爱怎么选是你的事,我写这番话是给其他人看的。

就希望大家遇到争议了可以先看证据、看逻辑、看权威专业分析,不宜先看谁喊冤谁故事说得惨,舆论被煽情小作文忽悠去当枪使的情况还少么?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