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海键 | 环境史:历史研究的生态取向

  基本信息

  摘要:环境史学的兴起以生态危机为背景,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当下中国的生态思想有西方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思想和中国古代传统生态思想等三大源流。历史研究的生态取向就是将生态学的概念和范畴、观念和意识、理论和方法引入历史研究,用生态学的理念和话语体系来诠释人类史,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以生态理念为主旨的历史观、认识论和方法论,一种生态思维和生态史观。环境史应从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相结合出发来研究人类活动,并据此构建学科研究框架和体系。以生态学的理念去思考和评价人类的“生命活动”,就有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标准。环境史以生命为中心,以生命关怀为主旨和终极目标,就能够与生态文明关联起来,环境史研究也就由此具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滕海键,内蒙古赤峰人,博士,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环境史、经济史。文章原刊:《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

  近年来,中国的环境史研究出现了快速发展的态势,这与依然严峻的生态局势和中央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有密切关系。当下中国的环境史研究正处在新的发展节点,应加强对环境史的学理思考,进一步将生态学概念范畴和生态理念引入历史研究,以生态意识和生态观来阐释历史,以生命关怀为主旨,从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出发来研究人类史,把人类放回自然生态系统中进行动态考察。

  对于什么是环境史,不同学科、不同学者给予了不同称谓和不同解释。大体有三种意见:一称“环境史”1,一称“生态史”,还有称“生态环境史”2。笔者建议采用“环境史”作为其学科名称。对环境史不能仅从字面上去理解,作为一门学科的环境史兴起于美国,它以生态危机和生态学为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环境史”简言之就是对历史进行“生态阐释”或“生态分析”,我们可称其为“历史研究的生态取向”。关于环境史与生态学的关系,学界讨论不少。在环境史研究深化和转型的当口,我们重新思考这一论题,目的是对生态学缘何成为环境史的理论基础形成更为清晰完整的认识,尝试回答何为“生态史观”以及如何构建环境史学的概念和话语体系、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等问题。

  一、历史研究的生态转向及其时代背景与思想渊源

  环境史学3的兴起以“生态危机”为背景。“生态危机”指“生态系统”内部结构、秩序和功能出现了紊乱,失去了“平衡”。危机的特征有整体性和“迸发性”。生态危机不单单是环境的某个方面出现了问题,而是地球生态的“整体危机”,像全球气候变化就是生态危机的典型表现。在美国,生态危机首次爆发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干旱、洪涝、尘暴持续肆虐,造成了严重的土壤侵蚀等问题。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态危机在美国愈发严峻。大致在同时,生态学在美国获得了传播和发展,于20世纪30年代形成了“顶级群落”理论,经由奥尔多·利奥波德等人的阐释,二战后得到了普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爆发了史无前例的现代环保运动,不同学科都对这场运动做出了回应,并从生态学视角思考这种“社会现象”4,由此形成了环境法学、环境哲学、环境伦理学等诸多交叉学科。作为现实关怀性很强的历史学,也以生态的眼光观察、思考和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史,环境史学由此产生5。

  环境史学诞生以来,美国学界发表了大量实证研究成果,其中很多有很强的生态意识,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生态学的理论、观念和方法来研究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说,生态观念在美国是有思想渊源的。自19世纪尤其是19世纪中叶以来,在美国出现了不少自然主义者、思想家,比如众所周知的马什、爱默生、梭罗、缪尔、卡逊、康芒纳、奥德姆等,他们以不同视角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都带有一定的生态意识。20世纪上半叶,生态学家克莱门茨发展了生态学理论,通过研究大平原植物群落的演替,提出了影响深远的“顶级群落”理论。西部史学家韦布和马林也从环境和生态的角度来分析历史问题。利奥波德创造性地提出了土地共同体范畴。二战后,魏特夫的研究触及了人与土地之间的辩证生态关系[1](11),生态科学家卡逊以寓言的方式讲述了人类生态濒危的“故事”,“揭示了植物与动物之间相互关联以及与自然环境之间相互关联的各种复杂方式”[2](中译本序9)。因此,二战后生态学在美国的发展和普及并非偶然。

  在美国,许多历史领域包括农业史、经济史、社会史、城市史、全球史等领域的研究,都出现了生态转向的趋势。其中,农业史研究的生态转向最明显。美国环境史学家唐纳德·沃斯特曾发表专文《农业史研究的生态视角》,倡导将生态系统概念引入农业史研究。他的专著《尘暴:1930年代美国南部大平原》是以生态视角研究资本主义文化背景下西部土地开发导致生态悲剧的典范。历史研究出现生态转向的另外两个典型领域是城市环境史和全球环境史。城市环境史是环境史研究的“后起之秀”,鉴于城市系统的复杂性及多元性,生态理论的运用在城市史研究中显得更为必要。诸如城市有机体理论、城市发展生态理论、混沌理论等都被用于城市史研究。全球环境史研究的代表有克罗斯比与麦克尼尔等。克罗斯比撰写的《生态扩张主义:欧洲900—1900年的生态扩张》和《哥伦布大交换:1942年以后的生物影响和文化冲击》以全球视野与生态视角重新解释了欧洲的兴起及其殖民扩张,提供了一种诠释世界历史的生态脚本[3](83)。另一位环境史家贾雷德·戴蒙德的《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和《崩溃:社会如何选择成败兴亡》则以宏大视野,从生态史视角揭示了自然因素对人类文明进程的重大影响。唐纳德·休斯撰写的《世界环境史:人类在生命群落中变化着的作用》也从宏观视域考察了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及其反作用于人类的方式。

  国外许多著名环境史家乃至自然科学家都肯定和强调将生态学的思想、理念和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的必要性和价值。早在20世纪40年代,生态科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倡导从“生态的角度解释历史”,认为生态学是一种“宝贵的分析武器和一种新的哲学概念或世界观”[2](中译本序10)。威廉·克罗农强调历史叙述必须“具备生态意识”[4]1。艾尔弗雷德·克罗斯比指出,“环境史学者的思想观念是扎根于生态学的”[5](1177)。约翰·奥佩认为环境史是“用生态科学的新视角来看待我们周围的世界”。唐纳德·沃斯特强调,“要谈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涉及‘生态学’,已经是不可能的了”[2](前言13)。唐纳德·休斯指出,环境史是“在生态语境中解释人类文明的起源和演进”,“以浓厚的生态意识来更新历史学叙事范式”[4](71)。作为一种方法,环境史“是将生态学的原则运用于历史学”。“生态分析是理解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手段。”[4](72)

  国内许多学者也都强调将生态学理论、理念和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李根蟠曾以农史研究为例,探讨了将生态理念贯彻到农史研究中的路径。王利华指出,应“将现代生态学理论方法应用于历史研究,以生态学以及它的分支学科——人类生态学、人口生态学、社会生态学和文化生态学等,作为观察和解释历史的思想导引和分析工具”[6](26-27)。夏明方和王利华都主张采用“生态史”而非环境史称谓。夏明方强调生态史是一种新的视野和方法,拥有生态意识,或者说拥有“辩证的生态史观”,乃是推动当今史学发展,形成史学新范式的重要条件[7](21-43)。余新忠认为,“环境史展现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研究领域,也是一种新的视角、新的意识,一种时时处处将生态纳入考量的生态意识”[8](83)。高国荣认为,“环境史深受生态学的影响,其研究对象也可以说是特定时空尺度下的各种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地、农田、水系、城市等各类生态系统”[9](13)。梅雪芹、侯甬坚等也从各自领域,多次谈及和论述了环境史研究引入生态学理论、生态意识和生态学方法的价值。

  迄今,国内学界已发表了许多以生态视角研究历史的成果。侯甬坚认为国内学界“已有一批相当优秀的生态史专著可供观摩学习”,他提到王建革的《农牧生态与传统蒙古社会》、王子今的《秦汉时期生态环境研究》、李玉尚的《海有丰歉:黄渤海的鱼类与环境变迁(1368—1958)》等几部专著,强调环境史研究应“自觉熟悉自然界和生态学,并运用生态学思想来解读中国生态史上的问题”[10](34)。高国荣近年来发表了多篇从生态角度解读历史的文章,包括对“农业生态史”“草地生态史”的研究[9,11,12]。值得一提的是,植物考古学家赵志军对中国北方旱作农业起源机理的分析尤为典型,他将环境、人、植物结合起来,通过研究西辽河地区生态环境的特点和历史变迁、栽培作物及其野生祖本的生物特性和演化趋向、人类文化发展阶段和行为转变模式,以及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得出了中国北方西辽河流域旱作农业起源于本土的结论。目前来看,以生态理念来研究历史已成为一种主流趋向。

  历史研究在国内外学界出现“生态转向”的趋势,除了前面提及的时代背景之外,也是有其思想源流的。概括来说,当下中国的生态思想有三大源流:一是来自西方的生态学;二是马克思主义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思想;三是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生态思想。现代生态学无论从概念还是话语体系主要源于西方,在中国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生态理念对包括历史在内的诸多学科产生了很大影响。认真阅读马恩经典原著,我们发现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包含着一种生态思维。对于马克思主义蕴含的生态思想,学界已经做了很多研究,国外甚至有“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提法[13,14,15,16,17]。中国古代社会的“天人观”和“天人合一”思想蕴含着生态思维和生态观。古代史学的功用不仅“通古今之变”,还要“究天人之际”。天人关系是远古以来先民孜孜不懈、苦苦求解的问题。王利华提到:“中国传统史学原本博综天人,正史多设天文、地理、灾异等志,而地学著作多归史部庋藏,卷帙浩大的地方史志更是综括天、地、生、人。”[18](97)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一直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古代的“堪舆学”就包含着一些生态思想。无论就思想文化源流还是史学传统而言,生态思想和生态意识在中国并非无源之水。

  二、历史研究生态转向的内涵和寓意及其认识论价值

  如前所述,历史研究的生态取向就是将生态学的概念和范畴、观念和意识、理论和方法引入历史研究,用生态学的理念和话语体系来诠释和研究人类史。生态学中的许多概念和理论,诸如生态系统,种群和群落,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食物链和食物网,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顶级群落理论和混沌理论,以及相应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规律,例如整体意识、竞争与协作、共存共生、多样性与复杂性、平衡与稳定等,都可以成为历史分析的重要范畴,在此基础上可以形成一种以生态理念为主旨的历史观、认识论和方法论,一种生态思维或生态史观。

  生态学(Ecology)6一词是由德国动物学家恩斯特·赫克尔于1866年提出的,本意与家园有关,有人解释为“地球是我们的家园”。生态学最初是研究生物与栖息地或生境的关系的一门学科,后来被划分为个体生态学、种群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的思想源头可追溯到达尔文那里。1909年,丹麦植物学家瓦尔明发表的《植物生态学》使其成为一门独立学科。1927年,英国动物学家埃尔顿提出了“食物链”概念。20世纪30年代美国生态学家克莱门茨提出了“生物群落”范畴。1935年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提出生态系统(Ecosystem)概念。20世纪下半叶,生态学将研究对象从以生物为主体转向以人类为主体,从而形成了“人类生态学”这门学科7。

  由生态学引入的重要范畴是“土地共同体”和“生态系统”。“土地共同体”于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生态科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提出,这个概念具有广泛的容纳性,不仅把土地上的动植物及水系和空气等都纳入进来,而且把人类视为这一共同体中的一员。“生态系统”是指一定区域内生物个体和群落(biotic community)与环境形成的不可分割、相互影响和依赖、竞争与协作共存、互利共生的整体,尤指个体、群落和系统之间的物质转换与能量流动的生态过程及关系状态。“生态学描述的自然是由具有诸多部分并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所组成的,其中突出的是生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前者指的是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组织,后者指的是生物群落与其无机环境的结合。”[19]6生态系统概念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被广为接受,并成为分析现实环境问题的一种工具,逐渐被运用于社会科学分析中。

  在广义上,生态系统由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文化)系统构成。自然生态系统又由生物系统和非生物系统构成。生物系统包括陆生生物系统(动植物和微生物等)与水生生物系统(植物和细菌群落等);非生物系统包括能源和其他资源(土地、矿物、水等)。从地球圈层角度看,生态系统由岩石和土壤圈、生物圈、水圈、大气圈等构成。从资源角度看,有土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就物理和化学性质而言,有无机物系统和有机物系统。对于生态系统内部个体、群落和系统的关系及其命运,生态系统整体的重要性和价值,美国生态学家罗尔斯顿曾做过精当的表述[10](32)。

  生态学中的“土地共同体”和“生态系统”概念意味着一种“统一性”和“整体性”,“共同体”和“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有机联系,彼此影响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协同演进的统一整体。其中蕴含的是一种系统观,体现在历史研究中就是一种系统论的整体意识,即在认识论上将众生和众多人文与环境要素纳入统一体,对历史从整体上给予阐释,环境史由此带有整体史的特点。国内外学界对此多有论述。唐纳德·沃斯特指出,“生态学所描绘的是一个相互依存的以及有着错综复杂联系的世界”[2](中译本序10)。它“以一种更为复杂的观察地球的生命结构的方式出现的:是探求一种把所有地球上活着的有机体描述为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的观点,这个观点通常被归类于‘自然的经济体系’”。“这个短语产生了一整套思想”,这“对地球生命家族的研究打开的不是一扇门,而是许多扇门”[2](前言14)。王利华强调,生态学“将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视为一个广泛联系、互相作用、彼此反馈、协同演变的整体”[6](22)。侯文蕙指出,“整体意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人和自然是互相作用互相依存的一个整体,它们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和不可分割的历史过程”[20](29)。余新忠认为,生态意识就是人们对自然环境整体性规律的认识,其主要内容之一是关于生态系统是有机整体,其各种因素是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8](79)。

  “人类生态系统”是学界提出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此概念将人类社会(社会组织、知识和技术、人工建筑等文化创造)与自然环境视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多层次的统一体——“生态复合体”,认为环境史的任务,是要探究“人类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展和演变的“生态过程”及其动力机制等。王利华提出环境史就是以“人类生态系统”的动态演变为研究对象8。“人类生态系统”体现了以人类为核心的一种研究取向,它将人类社会纳入整个生态系统中,去探究生态系统整体对人类的影响和制约,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试图超越以往将人类社会排除在生态系统之外的自然与社会两分的做法。在认识论上将人与自然统一起来,对于克服长期以来“分科治学”的学术传统,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价值。这意味着在历史研究中要突破简单的线性思维,在特定时空范围内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诸多要素综合起来,进行系统研究与整体建构。

  “生态系统”的主角与核心是生物和“生命”,从某种意义上可称为“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范畴具有多重寓意。地球与其他星球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存在生命,所有生物包括动植物乃至微生物都是生命体9。生态学是研究生命体之间,生命体与有机和无机环境之间关系的一门学科。在研究对象上,生态学与环境史是有重叠之处的。“生命共同体”的第一个寓意是以生命为关注和研究中心。“生命共同体”的现实寓意在于,人类要“敬畏生命”,“要以更加谦恭的态度对待(尊重)自然”[2](中译本序9),在人类社会与其他自然存在之间建立某种伦理规范。“生命共同体”的第三个寓意是共同体内所有成员都是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彼此依赖,共存共生。“生命共同体”的衍生寓意是,自然是有生命的,因而有其自身的价值。人类属于自然,但自然并不仅仅属于人类。环境史研究的主旨之一,就是要深刻认识自然具有的多重价值,改变将自然视为仅仅具有经济价值、工具价值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观念。自然是有权利的,人类并不具有高于其他自然存在的特殊地位和权利。倘若将这些观念和意识贯彻于历史研究中,就会得出与以往的“文明史观”完全不同的认识。

  与生态学不同的是,环境史关注的生命以拥有高级智慧和文化创造能力的人类为主体,其他生物因其与人类发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并与人类共同创造和演绎了历史才被纳入历史叙述范围。环境史学者提出的“生命关怀”,是关怀和研究人类这一种群与众生及其环境之间的关系。环境史研究还是要坚持认识论上的“人本主义”,不然会陷入“泛化”困境,且不能突出环境史的历史学科特点。

  “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特征是“有机性”和“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生命共同体是由包括人在内的众生万物构成的有机体。生命有机体意味着生物与环境之间有着血肉相连、不可分割的联系,生命的存在须臾离不开环境。生物体与环境之间不断发生着物质转换与能量循环。中国古代的自然观是有机的,古代史学以“博综天人”为己任,只是到了近代伴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起,机械论自然观逐渐东渐并冲击着有机论自然观,加之“分科治学”之风的兴起,人与“自然”才渐行渐远,史学研究日渐脱离自然,成为一种专门研究“纯粹”人事的学问。“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历史认识论的转换,即由机械论自然观的历史认识论转向有机论生态自然观的历史认识论。

  “有机性”决定着“复杂性”。包纳文化与自然的“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概念范畴的认识论意义是:在历史研究中避免线性思维和简单因果律,超越机械决定论、地理环境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以“系统论”和“整体史观”作为历史研究的指导思想。地球自然生态系统远较人类现有认识要复杂。这种复杂性体现在生态系统的内在结构、诸多要素之间的关系、运行机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方面。作为有机体,生态系统远较机器构造和机械运动要复杂得多,很多历史问题似是而非。人与自然也并非各自封闭独立的,环境史研究不能局限于人与自然互动的界面上,而应将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综合起来考察。自然的变化有人类因素,人与人的关系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21]1。

  “多样性”是“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的第三个特征。在生命共同体范畴下,包括人类在内的众生万物都登上了“历史大舞台”,这个舞台上的“演员”多种多样,既有人类也有其他动植物乃至微生物,既有生物也有非生物,既有自然存在也有文化创造。将众多“演员”和“要素”纳入叙述,历史由此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不仅如此,这些“演员”和“要素”在“历史大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历史研究论题的多样性,以及观察和研究历史的视角和维度的多样性。生态学意义上的“多样性”对现实生态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也有启示意义。多样性有助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多样性取决于人类对自然多重价值的历史认知。

  “人类生态系统”并非静止不动,而是不断发展演化的。“生态演替”指的就是这种演化的过程。照唐纳德·休斯的提法,这是一种“生态过程”。他说,在许多重要方面,人类社会已发生和继续发生着的就是一种生态过程;历史学必须考虑生态过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休斯看来,“历史提供了证明生态过程重要的许多例证”[19](72)。历史本身是研究人类社会和周遭世界历时性变化的学问,但生态视角下的历史叙事不单专述人事的演变,还要叙述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且不断与之发生作用的自然环境,以及两者“因应—协同”的历史动力机制。

  生态学能够为历史研究提供一种辩证思维和辩证的生态史观。一方面,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以自然环境为基础,自然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母,人靠自然过活,以自然为生,人生活于特定的环境中,无时无刻不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具有反作用,凭借文化、技术和知识,人类对自然不仅能够适应而且能够改造,这种改造对自然生态系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和效应,这种影响和效应最终又反馈给人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方面,无论技术有多强大,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永远是渺小的,并不能完全掌控自己的命运;另一方面,人类的确是迄今唯一有能力毁灭地球生命家园的物种,因此人类对地球生态负有道德责任。可以肯定,将生态理念贯彻到历史分析和历史研究中,更有可能看到文化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两面乃至多面。

  由“生态系统”“生命共同体”概念引申出来的一个重要认识是:人类只是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生命群落中的一个种群,不能把人类从“生命共同体”“生态系统”和“生命群落”中抽离出来。就生理和生物特性而言,人与其他哺乳动物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人类拥有高级智慧,具有抽象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较高的社会组织能力、工具制造和科技创造能力,人类能够对生态系统进行一定的改造。然而,人类毕竟只是地球进化史中的一个物种,是自然的一部分。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讲过,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物种处在生命网络之中,靠食物、水、矿藏和空气的循环以及与其他动植物的持续相互作用而生存[4](11)。人对生态系统有完全的依赖性,人类须臾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既然人与自然有着如此密切的关联,那么在历史研究中就不能无视自然的存在。

  人类只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种群,这种认识也具有现实意义。利奥波德说过:人只是生物共同体的一员,这使我们有理由把协作的伦理扩大到整个生态系统[2](中译本序10)。休斯指出:“人类是生命群落的一部分,它通过与其他物种的竞争、合作、模仿、利用和被利用,而在群落内进化。人类的持续生存有赖于生命群落的存在。”[4](11)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的命运取决于地球生态整体的命运,人类有责任和义务与地球生态系统和生命群落中的其他成员和种群保持协作,共同维护地球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的健康、稳定与持久。唐纳德·沃斯特指出,生态学提出了一种新的道德观:人类是其周围世界的一部分,不能不受大自然的制约[2](中译本序10)。这句话的引申意义就是人要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以自然为师”“道法自然”。

  三、从人的生物性出发来研究人类活动并据此构建环境史的学科体系

  如前所述,“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范畴的核心概念是“生命”,环境史要“以生命为中心”“以生命关怀为主旨”[22](109-117)[23]3,研究生命与“生境”的关系,考察生命活动和探究“生命的意义”,要“以人的生物属性、生存条件和生活需要为逻辑起点重新讲述人类的故事”[24](16),从人的生物性出发去考察人类的生产活动、思想文化和制度创制活动。因为,无论人类的文化创造力多么强大,终究不能摆脱其生物属性,仍要服从自然生物规律的支配。

  环境史叙事的主体是作为高级生物且拥有文化创造能力的人类,虽然包括其他生物在内的众多环境要素也会纳入环境史家笔下,但叙事主角依然是有生命的人类。环境史的主旨是研究历史上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属性的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从事的各种生命活动,探求实现生命存续和生命质量改善的最佳途径。作为自然的一分子,人具有自然生物属性,历史研究如果忽视这一点,就不能真正理解历史,也不能很好地阐释现实中的生态问题。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与意识中,人似乎超离于自然,历史研究只关注人的社会性,只研究社会关系,而忽视人的自然属性。其实,人首先是一种生物,即自然意义上的人,然后才是社会人。而且,人的生物性决定着社会性,社会性是生物性的反映。以往的历史研究多将人的自然属性即生物性从历史研究中抽离出去,环境史研究就是要回归人的本性——生物属性。生物性不仅决定着人与生态系统其他存在的关系,也决定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是统一的。在环境史研究中,既不能单从人的社会性出发,也不能片面地从人的生物性出发,而应将两者统一起来,去考察和研究人类活动,进而构建环境史学的研究体系。

  环境史以人类的生命活动为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从生态角度看,物质生产活动、社会和制度创制活动、思想文化活动等,都是人类的生命活动。诸种生命活动都与自然环境存在着密切联系。支配人类生命活动的是人的生物性,环境史从人的生物与社会双重属性入手,来考察和研究人类历史上的各种生命活动。

  从生物性角度看,排在人类社会首位的生命活动是生产活动,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还有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即生命和人口的再生产。生产活动的必要性是由维系人类生命存在和种群延续乃至改善生活质量的生物需要决定的。人要生活,必须从事生产活动,通过生产活动,人类不断从自然中获取生命存续所需要的物质与能量。作为生物,人首先要生存,生计自古至今是人类的头等大事。马克思指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是,人类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必须能够生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满足人类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为了生存与获得基本的生命保障,人类社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探索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各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史。

  但是,人类并不仅仅满足于维持生命的存在,还要谋求发展,这就决定了人类生产活动的不断扩大。自古以来,改善生活质量一直是人类不懈努力、孜孜以求的目标,这也是推动生产力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主要动力所在。近代以来,随着科技进步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这对地球资源形成了巨大压力,排放到环境中的三废急剧增加,并导致了严重的资源枯竭、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最终形成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生态瓶颈。二战后在美国,伴随着物质文明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人们追求的目标由“生活水准”(standard of living)转向了“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清洁的水体和空气、安全的食品、美丽宜人的环境,成了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尺。

  可以说,人类谋求种群存续和改善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生产活动,乃是环境史研究的首要维度。王利华所讲的“生命维持系统”的历史指的就是这一层面的内容。他认为环境史要从人类的基本需要和生存实践出发,研究生命维持和改进生活的物质条件的经济活动——研究生命维持和生活质量改善系统的历史。环境史要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主线,从人的生存需要出发来考察和研究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并重新认识历史,进而深入探究人类社会的“生生之道”。

  以往研究大多从生产技术和生产力、社会经济关系、文明进步等角度去考察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而对环境重视不够,甚至无视环境,仅从人的社会性和社会关系角度去研究生产活动,忽视人的生物性和生物需求。环境史将生产活动视为一种“生命活动”,就是尝试改变以往研究的这一局限,从人的生物性出发,将人类放回自然生态系统中,去考察人类的各种生产活动。

  生活在地球环境中的人类,始终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包括来自人类社会内部及外部自然环境的各种威胁。人类为“应对和规避来自环境的各种风险和威胁”而采取和进行了种种“护卫”生命的措施与活动,以保护人类的性命安全、身体健康与种群延续。历史上的“救灾”“荒政”“医疗”乃至“护生”和“养生”等,都是人类“自我保护”的生命活动。包括人在内的动物都具有自保意识,安全自保是一种生物本能,研究人类基于安全自保的生物本能而进行的“护生”活动,也是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人类为了生计和生存、种群延续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各种生命活动,将人与环境“勾连”起来,从而演绎了丰富多彩的人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史,同时也衍生了大量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从而谱写了一部斑斓绚丽的历史画卷。“人类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认识自然、适应环境,并创造了各种生产方式、观念知识、社会组织乃至政治体制。”[25](13-14)人类社会在与自然环境“打交道”的过程中衍生的社会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一种物质经济关系,而制约这种关系的是人的生物属性。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大量环境史研究成果讨论的都是围绕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环境权利和义务的分配而发生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类为此进行的制度创制,包括社会组织、法律制度、政策实践等。这一层面的研究内容就是王利华所讲的“生态—社会组织的历史”,我们用“制度创制”来概括这一维度的内容。以往大多单纯从社会角度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制度史,而从环境史角度出发,需要将人的生物性纳入考量,侧重考察和研究因环境问题衍生的社会矛盾,以及为了解决这些矛盾而进行的制度创制。我们可以用“制度环境史”来概括这一层面的内容。

  自古至今,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人类不懈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形成了有关自然及人与自然关系的丰富的思想和认识,这种思想和认识反映在神话、宗教、文学、艺术、哲学和民俗等众多载体中。中国历史上有着深厚的生态文化积淀,这是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层面的内容就是王利华所讲的“生态认知系统”的历史,也可称为“环境思想史”。环境思想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是自然在人类头脑中的影像和反映,是对自然的一种文化建构,其中蕴含着人类对自然的情感和体悟。从人的生物性出发,将人类对自然的观察、思考和认识视为一种生命活动,是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以生态学理念来思考和评价人类的“生命活动”,就有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标准和尺度。近代以来,受西方古典经济学和物质至上主义影响,经济增长一直是评估人类活动的主要标准和尺度,生态学的兴起对此提出了挑战。早在20世纪40年代,生态科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就提出了“土地伦理”,即以是否有利于“土地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为判断人类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他将“土地共同体”视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倡导将伦理由人类社会扩展到人类与土地中去。20世纪80年代,美国环境史学家塞缪尔·海斯出版了《美丽、健康与持久:1955至1985年美国的环境政治》一书,书名中的“美丽、健康与持久”几个词体现了海斯对人类活动标准评价的一种认识。梅雪芹提出的“生态生产力”概念反映了同样的思考和认识。可以说,以生态理念或生态观来评价人类活动,传统的以经济增长和物质文明进步为单一标准的做法就要摈弃,而应引入生态标准,以生态系统整体的健康、稳定和持久为标准和尺度。作为个体种群的人类,其命运取决于地球生态整体的健康。地球生态系统整体的健康关系着栖息于这颗星球上的所有生物的命运,包括人类的命运。人类活动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极限,人类有责任保护地球生态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将生态学中的“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概念引入历史研究,从人的生物性出发来考察人类社会的“生命活动”,重新诠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史,使我们获得了与以往那种以文明和进步为主线的完全不同的历史书写范式。以生态理念研究历史,有助于形成一种新的历史观——生态史观,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有关人与自然关系辩证思想的回归。

  环境史以生命为研究中心,以生命关怀为主旨和终极目标,这就与生态文明联系起来,环境史研究由此具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生态学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生态理念上,这种生态理念不仅可以作为研究历史的一种历史观,还可以为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整套价值观。生态问题的根本在于我们的价值观出现了问题,人类迷失了前进的目标和方向,因此,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树立一种新的生态文明观。近代以来,以科学革命为背景,人类将自然的构造视同机器,将自然的运行视为一种机械运动。受古典经济学和近代人类中心主义影响,片面追求物质文明,经济增长成了评估人类活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现代文明走向了悖论。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凭依日益强大的科技力量,最大限度地从自然中攫取物质财富,对生态系统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干扰和破坏,这不但严重背离了人类的“生生之道”,最终也偏离了人类的根本目标。近代源于欧洲的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盲信和迷恋市场的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到“看不见的手”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局限性,奉行自由放任政策,结果导致了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

  生态理念中的生态文明观包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生态文明观的主旨是要改变人类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调控人类前行的方向,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和持久”。生态文明关切的根本问题是人类未来的命运,进一步说就是人类生命共同体的健康存续和永续发展问题,为此,首先需要更新世人有关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及其关系的许多传统观念和思想认识。第一,“生态系统”和“生命共同体”范畴使我们认识到,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拥有生命的有机体,一个充满内在复杂联系的系统,这个有机体和系统具有自我调适的功能,有自身的运行机制与演进规律,人类行为不能背离这些规律,只能顺应和尊重这些规律。评估人类行为的标准,不是单向度的经济增长和物质文明与进步,而是生态系统整体是否健康与稳定。自然本身具有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人类应尽可能减少那些背离生态规律的针对自然的行为,生态修复必须遵照生态规律。第二,重新思考自然所具有的多重价值,除了经济价值外,自然还具有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审美和精神价值、教育价值等。第三,在思想深处将自然视为生命体,将伦理由人类社会扩展到人与自然中间去,切实尊重自然。鉴于人类拥有强大的文化力量与抽象思维能力,特别是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人类世”时代,人类应承担起维护地球生态平衡的“道德责任”。第四,修正长期以来盛行的片面发展观,超越经济至上的功利主义和过分看重物质文明的传统及消费主义文化,倡导一种更具可持续性的消费观念和一种精神富足的生活方式,以减轻对地球有限资源和环境消解能力的压力。第五,辩证地认识科技的作用。科学与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继续发挥科技造福人类作用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科技运用乃至滥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损害。第六,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民义务与国家责任形成明确的认识,除了市场手段外,还应充分承担国家的责任与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

  END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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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环境史”是英文environmental history的中文直译,从事外国环境史研究的学者多用此称谓,该称谓在国内有较高的认同率。这一称谓也有其局限,从字面意义上容易给人一种“环境变迁史”的印象;带有人类中心主义色彩,环境相对人类而言,人是中心,围绕主体的人之外的世界为环境。

  2侯甬坚认为在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技术操作层面上,以“生态与环境”的表达为宜。参阅侯甬坚:《“生态环境”用语产生的特殊时代背景》,《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辑,第116-123页。

  3应该对“环境史”与“环境史学”加以区分。作为一种客观的“环境史”自有人类社会就已存在;而作为一门有明确学科意识的“环境史学”的兴起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

  4唐纳德·沃斯特称:“简直可以把我们的时代称之为‘生态学’时代了。”唐纳德·沃斯特:《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前言,第13页。

  5卡洛琳·麦茜特讲到:20世纪“七十年代的妇女运动与生态运动对我的著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们引导我从这些运动和问题的根源入手,重新确定学术研究方向”。引自高国荣:《美国环境史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15页。

  6生态与环境是不能划等号的,生态强调生物系统之间的关系状态,而环境强调相对某一主体的外部状态。

  7人类生态学研究人类与生境的关系,在研究对象上与后来的环境史契合。

  8王利华先生对“人类生态系统”这一范畴曾做过专门论述。参阅王利华:《生态环境史的学术界域与学科定位》,《学术研究》2006年第9期,第6-7页。

  9生命体由个体、种群和群落构成。个体是生命单元;种群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一定空间的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生物群落是指生活在一定环境中的具有复杂的种间关系的所有生物种群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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