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离婚冷静期即将正式实施之际,说说我亲身遇到的一件事

几个月前,我作为一个项目的丙方,与甲方派出同行人员去河北,在当地乙方厂区进行项目,有一位乙方派出的安全主管在厂区内全程随行。

 

工作很顺利,事情呢,就出在中午一行三人在工业区外找家馆子随便吃个工作餐的时候。乙方的安全主管先接了个电话,然后就是不断地和哪块地方的派出所片警在沟通,请求他们出警带自己妹妹去吃饭。电话打完,也没心情吃饭了。我是只有工作关系,自然不好问。但是恰好甲方的同行人员和他认识,关系还不错的样子,于是就八卦了。这位安全主管也是郁闷的不行的样子,于是就筒子倒豆子了一番——

 

第一个电话是他妹子打来的求救电话,怎么回事呢,他妹子被公爹公婆堵在家里,家里又什么吃的和米面都一概没有,已经被整整饿了三天了,他妹子实在没办法,就打电话找她这个二哥。

 

这主管接着说,主要就是他妹子嫁过去好几年,肚子一点反应都没有,这家人对她就越来越恶劣了,但主要还是使用冷暴力,就像这次堵着门不管饭,电话却不没收的做法。另外就是男方一家不肯离婚,每次他妹有这想法,一家人就会好话说尽让她打消念头,过段时间再故态复萌(估计甲方那位明白这其中的关系,也没继续问。我听了是有点一头雾水,不知道男方这家是啥思维逻辑。你要找个好生养的媳妇,那干嘛不干脆离了再找啊。);至于报警,当地片警的态度就是,这是你们家务事,好好说不行么,找警察干嘛。结果他妹的说法是,警察走了,她老公就会打她,“打得不重”。所以这回他打电话找当地片警,也不算报警,就是请求他们“派个人过去,把他妹接出来,在外边能吃顿饭”。

 

 

匆匆吃完这顿已经没啥滋味的午饭,在回工业区的路上,这安全主管又给他大哥打电话,约好晚上一起去讨说法去(听口气他妹夫家离这儿还有一百多公里,往返一次真挺花时间)。然后就向我们道歉,说按理晚上应该请我们正式吃一顿尽地主之谊,现在实在没办法,我们这里一干完他就得走。我们当然也不会有什么说法,下午就赶紧的把项目干完,好让他尽快走呗。

 

这件事说完,当然,我们可以说这只是个个案,并不能代表几百万有离婚意向的家庭都是如此情况。但是,还被算做家务事,不算触犯刑法治安条例的种种婚内冷、热暴力,怎么保护当事人权益?像这种人身禁锢都只能低声下气要当地警察去带出来,怎么指望当事人日后还能进一步到更加复杂繁琐的诉讼离婚阶段?以前还不过是男女中有一方耳根子软,被一次次劝回,然后无休止的陷于痛苦中,只要一朝醒悟,还能快刀斩乱麻;而现在,男女双方有一方就是不肯离婚怎么办?

 

一个“嫖宿幼女罪”出台了十几年,让多少未成年少女承受了身心的摧残,这才艰难地将其推翻。现在这条法律的出台,又打算让多少成年男女为期付出心灵甚至生命的代价,要花上多少时间,才能证明其在立法上的随意性和缺乏实际操作性?

 

500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