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租养贷的房东,我认为房东有权利让房客迁出,说说为什么

【本文来自《蛋壳公寓暴雷引发命案,胡锡进:弱势租户的损失谁来赔?》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自己就是一个把房子租出去以租养贷的房东,跟蛋壳类似的方式。我认为房东完全有权力让房客迁出。为什么呢,很简单,我跟中介签的就是一个长租合同,租期5年,约定了五年内的租金,合同上的租客就是中介店长。每个季度付我一次租金。

合同上写明了,我不得中止取消合同,就算房子卖了也要继续履行租房服务。同时如果这个店长一个月没按时交水电煤,没给我租金我有权收回房子中止合同。我的租客是中介,中介和我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我的房产凭证,确认房子是我的,还做了复印签字。

至于中介租了房子之后,是自己住还是转给别人住还是当二房东出租,都不关我的事,我只写明房子不得群组,不得改动结构,改动装修。如果我没按时间收到租金,我凭什么不能收回房子?这房子里面现在住的是谁,怎么住进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房子是我的,使用权是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家具装修是我的,你跟我说里面的人我不能赶走,必须让他住下去,还有没有王法了?

所以那些和中介签合同转租了我房子的租客,你们租房子的时候有没有查看房产证明呢,你凭什么确定合同的有效性呢。这房子根本不是中介的,你跟“二房东”签合同本身不就是件冒风险的事么?你跟一个根本没有房子所有权的人签合同,你怎么知道这房子是他借的,买的,还是骗的?

蛋壳这事,他自己资金链断裂也好,经营不善也好,他都应该出来和房东和房客商谈处理方法,这才是商业范畴的事。他现在找不到人、玩消失、置之不理,那就应该报警,按诈骗罪抓人。披着商业行为外衣的诈骗,就不是诈骗了吗?你们同情弱势的人,那就去帮助他们,不管是捐钱也好,还是帮着找地方住也好,或者帮着一起向蛋壳索赔也好,那都是出自己的力。啪啪键盘一敲,喊着什么房东活该,那是拿着别人的财产卖自己的人情,跟蛋壳都是一路货色。

话说回来,当初不是有大佬说什么年轻人应该租房,不要买房吗?请问如果国家鼓励年轻人先租房后买房,可曾做过什么规范租房市场,完善租房制度,整治房产机构的行为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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