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药企一点空间,对于价格已经足够低的药,招标或谈判要适可而止
举个例子,已经是一毛钱一片的药品,日用量即便10片,每天也不过1块钱。
对于医保负担而言,把慢性病、长期病的常用药,日消耗2块以下的组合药品(举例:老年人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软骨素+钙片+VC或多维一日总计2元),声明最大供给量,保障大厂能在低费率大用量上有足够收益,既能保持生产能力,又可以保证一定的盈利性的同时,在高费率做出足够让步(如癌症用药、高阶抗生素、疫苗)以保持其足够的研发、仿制过期专利药的能力。
诚然药企已经在集采前赚够了某药品的利润,但所有利润空间都被压榨干净的同时,也会丧失对改产品的长久规划。
中国的人口有14亿之多,一只低利润的产品可能维持一个大厂的基本需求,超出成本的要价会压制原料药厂、生产商的生产积极性,到最后会把产能转移到更无原则质量更不稳定更贴近生产标准低限的厂商。
不妨对低价药用纯度、临床副作用等其它标准在达到集采价格底线时的声称来进行竞标(例如集采某药品1毛钱每片为价格底线,能达到价格底线的药厂按照声称纯度的高低中标,以保证有更先进制程或更优良供应原料药厂的厂商中标)
即便是较贫穷家庭一天2元的药费也承担不起的情况下,也依然可以通过社区、居委、村委补贴的方式负担这一医疗负担。而动辄每疗程(手术)上万上十万的负担如果能大幅降低成本,事实上,每日以个位数元计的医药成本并不能致使人民破产,而动辄每月万元十万元的医药成本却可以造成一个危险的社会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