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界大佬科普下吗,就李佳琪和李雪琴这事儿,算不算触及到广告法和电商法?

【本文由“清煮白开水”推荐,来自《被中消协点名后,李佳琦、李雪琴回应》评论区,标题为清煮白开水添加】

    健政战兔

    直播带货没有生产任何东西 只是在同时吸小微实体商家和购买者的血

一种新兴促销手段而已,不过貌似游走在灰色地带,直播带货算不算代言,算代言的话按广告法出了问题主播有连带责任。同时他这种算不算购买平台,算的话按电商法得提供完整商品信息页面及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售后服务。期待有懂法的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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