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4男子为吃鱼往河里下毒,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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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肉多少钱一斤?几十到几百都有。但是,几万元一斤的鱼肉你吃过吗?

接下来咱们要说的这几个人,吃了3斤鱼,用11万元“埋了单”。

花11万吃3斤鱼 几名男子都栽了

近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陈某某、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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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

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脂6瓶,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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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爆竹炸鱼未获,遂将6瓶甲氰菊脂全部倒入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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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数十分钟无鱼,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脂全部倒入河流。

数十分钟后,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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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环境保护法庭庭长 何林: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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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村民发现这一情况后,边打捞边报案并发朋友圈要求严惩。

经鉴定,四被告人的行为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脂成分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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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四名被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出资11.4万元,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并支付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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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环境保护法庭庭长 何林 :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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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四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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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赖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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