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处罚,180天禁乘,“霸座女”的处罚来了

来自@衡阳铁路公安处 的消息,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我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广州铁路 也发文称,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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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事件发生后,铁路公安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对于罚款200元、禁乘180天的处罚,新京报发布评论文章《处置不能总在下车后》称:

作为普通乘客,我们需要问的是,为什么每一次面对“霸座男”、“霸座女”霸占其他乘客座位的事件,高铁运营部门、列车乘警都没有当场给予有效的处置,除了进行苦口婆心的文明劝说之外,任由“霸座男”、“霸座女”我行我素?

从这个角度来说,面对层出不穷的“霸座者”,若车上有列车乘警,那么在除了耐心劝说之外,对一些不听劝告、情节恶劣的乘客也应当场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只有提高他们的“霸座”成本,才能有效遏制这种霸座行为的发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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