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其实是意识形态第一
【本文由“心无挂碍”推荐,来自《加拿大警员承认申请孟晚舟逮捕令的宣誓书“有错误”》评论区,标题为心无挂碍添加】
以前说起英美法系,我最初想当然的以为它是讲证据和逻辑的。后来出了辛普森案后才认真了解它,又误认为它讲所谓的程序正义,程序的合法性在证据和逻辑之上。直到孙杨案和孟晚舟案才算真正明白了,原来英美法系是“意识形态第一”的,本质是盎格鲁撒克逊利益至上,在此大前提下,什么程序正义都是破内裤的。
那帮家伙不要脸的时候就是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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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帮家伙不要脸的时候就是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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