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宠物是财产概念,只要处置过程人道不刻意虐待就行
【本文由“机智的周弋博”推荐,来自《男子开水浇烫自养怀孕母猫致4胎全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评论区,标题为机智的周弋博添加】
- 飘风震海
不理解,为什么放出去当野猫不可能?
再有,所谓的趁着睡觉给你脖子来一口,完全是你臆想出来的对吧,你的根据就是他再你床上拉屎撒尿,这是报复,所以以后就也会有其他的,致命的报复行为是吧,你这逻辑链是不通的。
你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在床上拉屎撒尿和趁你睡觉在你脖子上咬一口是有必然联系的。你观察八年也没用
猫咬死人这种事,我搜都没搜到,奔着脖子咬大动脉,这更是没影的事。完全属于臆想。
------
所以说白了,就是你因为猫在你床上拉屎撒尿,所以你把猫杀了,只不过这样说怕别人说你太过残忍,所以你加了一个放生不可能,这猫会咬死你,自欺欺人掩盖不了一个人残忍的本性的。
这么说吧,所有点赞的,我就问你们,你们真的能做到徒手杀死小动物吗?真能下得去手吗?这事看着是简单,真做大部分人做不到的。
你觉不觉的残忍是你的事,我不评价,但是硬杠说可以放生就纯属胡说八道了。
你知道一只野猫对城市环境下的其他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是什么概念吗?你说放了当野猫就完了,什么叫入侵物种知不知道?圣母让你做了,当地生态怎么办?长得不萌的动物不配活着?
最多最多做完绝育放了还差不多,这算很人道了,欧美搞这套TNR很多年了。前提是主人愿意出这个钱。幼猫6个月性成熟,一年四季可发情,孕期仅仅两个月,一胎三四个,这是什么繁殖力?你以为满大街的流浪动物怎么来的?养宠物最恶劣的行为就是随便放生了。
我也养过猫,法律意义上,宠物是财产概念。只要处置过程人道,不刻意虐待,我虽然不支持直接杀猫的行为,但我也不觉得道德上有什么过失。全球有超过5亿只猫,如果不是作为宠物繁殖,这些猫根本就不会存在。
人人生而平等,人和动物生来就不平等。恐怖直立猿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