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史料中的“国府的抗战”——水火无情

水火无情

保家卫国首要的不是保护这片领土,而是要保护这片领土上的老百姓,人在地在,人亡地失。抗日战争爆发,有钱有能力的人可以跟着国民政府撤退到大后方,大多数普通的老百姓只能留在沦陷区。留在沦陷区的老百姓,即便在日寇的淫威下做了顺民,但客观上,他们是在守着住老祖宗留下的这片土地——如果老百姓大部甚至全部跟着政府撤走,而让异族填充这一块土地,将留下永久的祸端。科索沃地区曾是塞尔维亚王国的中心区域,塞尔维亚王国被奥斯曼帝国灭亡后,大批塞尔维亚人逃走,信仰伊斯兰教的阿尔巴尼亚人则移居科索沃,填补了塞尔维亚人留下的空间。如今,科索沃人口中90%是阿尔巴尼亚人,塞尔维亚还怎么能保留住科索沃?战争中,掩护军队的最有力的不是森林,不是青纱帐,而是老百姓,只要有老百姓,军队就能够生存,在敌后打游击也能够坚持下去。造成抗日联军最困难的不是东北的严寒,而是日本人实行“集团部落”,强制中国老百姓迁至其中,并设置严密的封锁线,将抗联与老百姓隔绝开。抗战期间,国军在敌后也有游击部队,但部队与老百姓的关系势同水火,这又如何能坚持游击战?国军在敌后的游击部队只能打阵地战,结果坚持不下去,不是被消灭,就是叛国投敌做了伪军,剩下的部队也退出了敌后。

老百姓,作为战争中的被保护者,实际上,他们更是军队的保护者。一支军队如果不能够保护老百姓,这样的军队必定会被老百姓所抛弃。

一   郑州花园口决堤

抗战期间,导致老百姓在一次事件中死亡最多的,不是日本人在南京的大屠杀,而是国民革命军在花园口决堤,花园口决堤致死老百姓89万,几乎相当于南京大屠杀遇害人数的三倍。

1938年6月9日,国军在郑州花园口决开黄河堤坝,制造了一场震惊世界、惨绝人寰的大浩劫、大灾难。1948年,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以韩启桐、南钟万名义出版印行的《黄泛区的损害与善后救济》一书。书中对人口死亡统计:河南20县,共计死亡325589人,占灾区人口比率为48‰,江苏6县死亡160200人,占灾区人口比率为45‰。安徽没有报告,但是按照低45‰的比例推算,死亡人数为407514人,三省共计89万多人。战事频繁地区中国老百姓的死亡率为6‰,对比这次浩劫,“仅有其八分之一左右”。[1]

《豫省灾况纪实》对此浩劫做出如下记述:

泛区居民因事前毫无闻知,猝不及备,堤防骤溃,洪流踵至;财物田庐,悉付流水。当时澎湃动地,呼号震天,其悲骇惨痛之状,实有未忍溯想。间有攀树登屋,浮木乘舟,以侥幸不死,因而仅保余生,大都缺衣乏食,魂荡魄惊。其辗转外徙者,又以饥馁煎迫,疾病侵夺,往往横尸道路,填委沟壑,为数不知几几。幸而勉能逃出,得达彼岸,亦皆九死一生,艰苦备历,不为溺鬼,尽成流民……因之卖儿鬻女,率缠号哭,难舍难分,更是司空见惯,而人市之价日跌,求售之数愈伙,于是寂寥泛区,荒凉惨苦,几疑非复人寰矣![2]

据中央社报道:

滔滔大水,由中牟、白沙间向东南泛滥,水势所至。庐舍荡然,罹难民众,不知凡几。洪水所致,澎湃动地,呼号震天,其骇惨痛之状,实有未忍溯想。间多攀树登屋,浮木乘舟,以侥幸不死,因而仅保余生,大都缺衣乏食,魄荡魂惊。其辗转外徙者,又以饥馁煎迫,疾病侵寻,往往横尸道路,亦九死一生。艰辛备历,不为溺鬼,尽成流民。花园口下的中牟首当其冲,全县三分之二陆沉。幸存的难民扶老携幼,纷纷两逃,郑州附近,集难民数千,食住皆无,情景堪怜。县西北十余里的沙窝地方,集有难民三千余人,十数日来,树皮草根已食之将罄,幸派出三人求救,否则再有二三日,恐全部饿毙矣。

为何要决开黄河?是国军要“以水代兵”抗击日军。花园口决堤,既有战略上的思考,也有战术上的需求。

1935年,当时在武汉行营任职的晏勋甫,曾就日军可能侵犯郑州一事,拟出两个应付方案:一是将郑州付之一炬,使敌人无法利用;二是挖掘黄河大堤,阻敌西进。[3]1935年8月20日,受聘于中国政府的德国军事顾问团总顾问亚力山大·冯·法肯豪森就抗日的战略与策略问题向蒋介石提出利用江河阻敌的建议:“最后的战线为黄河,宜作有计划之人工泛滥,以增厚其防御力。”[4]国民政府所制订的《国民政府1937年度作战计划(甲案)》也有此打算,可见,决开黄河是早有战略上的意图的。

还在台儿庄战役刚刚取胜的时候,1938年4月13日,陈果夫致函蒋介石:“台儿庄大捷举国欢腾,抗战前途或可从此转入佳境。惟黄河南岸千余里颇不易守,大汛时且恐敌以决堤制我。我如能取得武涉等县死守,则随时皆可以水反攻制敌。盖沁河口附近黄河北岸地势低下,敌在下游南岸任何地点决堤,只须将沁河口附近北岸决开,全部黄水即可北趋漳、卫,则我之大厄可解,而敌反居危地。敌人惨酷不仁,似宜预防其出此也。” 蒋介石侍从室第二处依据陈果夫的呈文绘成草图,转呈蒋介石,蒋看后批示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程潜“核办”,并批注上“随时可以决口反攻”的语句。[5]

4月30日,武汉军官训练团办公厅副主任刘献捷也提醒:“黄河自郑州、开封往东,河身多高出两岸,河堤也非十分坚固,一旦黄河决口,豫东、鲁西、苏北、皖北等处,势必尽成泽国,交通军事均要受到重大影响。现在,敌人打通津浦路计划已受顿挫,与我相持于鲁南及津浦南段,不仅伤亡甚重,而且被牵制兵力甚多,如旷日持久,对其更为不利。因此敌人为缩小战场及节省兵力,恐将候河水高涨时,以飞机轰炸,或集中炮火射击,或收买汉奸,或利用降落伞部队,破坏黄河南岸大堤。果真如此,那么我将被淹灌。当此进退维谷之际,敌人确有行此鄙劣手段的可能,因而严加预防乃为当务之急。” 刘献捷还提出了种种预防日军决堤的办法。[6]

徐州会战,国军败退,日军第14师团约2万人追击中突出冒进,孤军深入到豫东,蒋介石命令程潜的第一战区组织部队将其歼灭,此即为兰封战役。5月21日,以中央军为主的国军约20多万人,将日军第14师团包围于兰封一带,但是,在作战中桂永清的第27军和龙慕韩的第88师,先后擅自弃城逃走,第8军黄杰又不遵程潜的命令擅自放弃商丘,致使围攻日军第14师团的薛岳部队,受到日军第16师团侧后的攻击而不得不撤围。豫东一带30个师的国军,且大多为中央嫡系部队,抵抗不了日军两个师团的进攻,31日,几十万大军匆忙撤退。

战局发展让国军逐渐从预防日军决堤变为自己决堤阻拦日军。蒋介石决定决开黄河,以水代兵阻止日军西进。

5月21日,军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姚宗首先提出决开黄河大堤的建议。他在致军令部次长熊斌的电文中说:“黄河旧险地方在考城以东者如:河北省之刘庄、鲁省之朱口,倘即施以决口工作,更于旧河道下流多抛埋柳枝,则河必改道南向,一时造成泛滥区域,虽不能淹没敌军,至少可使其行动困难,全战局情势必将改观,而于我有利。”26日,军令部高级参谋何成璞也提出了决堤制敌的建议:“现黄河现届桃汛,倘施工决口,则黄水即循故道直奔徐州,不特大地泛滥使敌机械化部队失其效能,抑且足以摧毁其战力,使其打通津浦之企图仍归泡影。幸及早图之”

6月1日和7日,黄新吾连续两次函呈蒋介石,一再提请在开封黑岗口决堤。其一如下:“委员长蒋钧鉴:关于挖掘黄河堤以歼寇军一层,业于一日呈奉一函。有所说明不(原文不清)钧座有闻及否?兹因军事紧张,特为再陈之。查黑岗口地方,如尚为我方掌握,即由该处掘堤,则溃决之水,可冲至祀、唯、拓城、涡阳、蚌埠,而入洪泽湖。是水线经过之处。即敌人主力所在之地,其受创必无疑议,如我方再加以有计划之反攻,即可以致敌全军覆灭,不惟陇海线之威胁可减,整个战局可望好转。虽此种办法不免有若干县罹于水灾,然为整个国家着想,亦不能有所顾全,与其失陷后受敌宰割,不若用此非常手段而歼敌寇。专呈敬叩钧安!黄新吾谨呈六月七日”。

6月2日,豫西师管区司令部的刘仲元、谢承杰致电蒋介石,提请以破釜沉舟之势,决开黄河陆沉敌军:“徐州失陷,敌主力深入豫东、鲁西,若不破釜沉舟。中州将不守。生等拟掘黄河之水,陆沉敌主力。明知牺牲惨重,为急于救国起见,易认(忍)痛为之。”[7]

6月1日,在武汉召开中国最高军事会议,蒋介石主持了这次最高军事会议,决定:“策定豫东大军向豫西山地作战略上之转进,同时决定黄河决口,企图作成大规模之泛滥,阻敌西进。”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负责组织实施决堤,地段在中牟与郑州之间,4日以前必须决开大堤放水。[8]

6月1日下午,程潜召集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修防处主任陈慰儒、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参谋长晏勋甫、参谋处后方勤务科上校参谋王果夫等人商讨决堤具体方案。陈慰儒认为决堤军事作用有限而对百姓伤害极大,他对程潜说:“按照河工经验,五月(旧历)晒河底,说明现在正是河南枯水季节,流量很小。就是掘开黄河大堤,流量小,水流分散,也阻挡不了敌人。但是大堤掘开以后,口门逐渐扩大,难以即堵。汛期洪水到来,将给豫、苏、皖三省人民带来无穷灾难。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五年间,冀、鲁两省黄河大堤曾经溃决多处,泛区人民田地、房屋、牲畜全被冲没,人民痛苦万状,惨不忍睹。总之,现在掘堤,黄河水小,既不能阻挡敌人,有助于国家抗战大计,又肯定给千百万人民带来不可避免的巨大灾难,这是很不合算的。”程潜将陈慰儒的意见转报蒋介石,次日,蒋介石答复是:只要敌人知道黄河大堤开了口,就不敢前进。水小也要掘,并令即派河兵动手。陈慰儒对程潜说:“河兵都是沿岸农民,深知黄河掘堤的严重性,他们世代守堤,是不会动手掘堤的。”程潜回答:“那么,我派军队去掘,请你们去指导。”[9]

先是选择在赵口决堤,但决堤失败,于是又选择了郑州北花园口,任务由新8师执行。7日,开始决堤,6月9日,新8师在花园口决开了黄河堤坝。又赶上天降大雨,决口越来越宽,水流越来越急,冲力越来越强,大堤不断自行崩溃,滔滔黄河水很快就让豫皖苏一带成为汪洋。黄河水淹没豫皖苏3省44个县,面积达5.4万平方公里的膏腴沃土成为黄泛区,受灾人口1200万,390万人流离失所,89万人遇难。花园口决堤将黄河每年几十亿吨的泥沙顺着决口涌入平原,淤塞河道,淹没田野,漫溢湖泊,堵塞交通和航运,形成了穿越豫皖苏三省44个县的黄河泛滥区,人们将其简称为“黄泛区”。每年汛期时,黄水都会回流倒灌,淹没农田,洪水过后蝗灾复至,地表突兀凸凹,到处沙丘堆移,无法耕种,对当地农业造成严重破坏。

那么,花园口决堤的实际军事意义到底如何呢?

有这样一些观点:一、阻止了日军西进。二、改变日军进攻武汉的路线。三、为保卫武汉赢得了准备时间。四、造成了尔后敌我双方夹黄泛区对峙的局面。[10]

对上述观点,试分析之。

其一、阻止了日军西进。

日军占领徐州后,5月21日,大本营下令:“扩大徐州会战的战果,大略止于兰封、归德、永城、蒙城联结线以东。”29日,大本营又强调:“越过兰封、归德、永城、蒙城、正阳关、六安一线进行作战,须经批准。”但是,华北方面军却不顾日军大本营的决定,于6月2日将第14师团配属给第2军,并下达了向兰封以西地区追击的命令。第2军于当日命令第14师团向中牟方面,第16师团向尉氏方面追击,第10师团进入拓城附近。[11]

当第14、第16师团进至中牟、尉氏一线时,6月6日,华北方面军下达《作命甲第三三四号》停止追击集结军队准备下期作战的命令:“一、由于各兵团的果敢神速地急追,敌已溃乱,其大部逃入京汉线以西,开封亦已陷落。二、方面军决定将在陇海沿线作战的兵团,逐次集结在开封、杞县、亳县、宿县一带,准备下期作战。三、第二军随着现行任务的完成,应逐次将兵力集结于开封、杞县、亳县一带,力求恢复战斗力。在目前时期内,要以约两个师团的兵力配置在开封、杞县、兰封之间地区。又,对混成第三、第十三旅团,要尽快令其在归德以西铁路终点集合,作好回归原所属的准备。”[12]

可见,日军停止西进追击,是其执行方面军命令的结果,而非受阻于洪水。华北方面军是在6月6日下令停止追击的,而此时黄河决堤尚未完成,要到3天后,即6月9日,花园口才出水。当然,国军大概不会知道日军6月6日下达的停止追击令,但作为前线的指挥官,不会对日军已经停止追击的迹象毫无察觉。如此,在日军已经停止追击的情况下,作为阻止日军西进的手段,花园口决堤还有多大的军事意义?

其二、改变日军进攻武汉的路线。

日军在4月上旬即开始研究对汉口的作战,最初计划以一个军沿京汉线南下,一个军沿扬子江向西进攻,但由于考虑到沿京汉线作战,及该方面敌情等缘故,需要很大兵力,而且华北治安不良,抽调兵力也有困难,因此,这一计划被推翻。计划变为:以主力军沿淮河进攻大别山北面地区,以一个军沿扬子江进攻,这个方案除节省兵力外,还利于华中派遣军统一指挥作战。

据此,日军大本营在5月底就制定了作战方案:

一、华中派遣军在6月中、下旬占领安庆,做好以后的作战准备。占领安庆后,编好属于华中派遣军的第十一军,由该军担任沿扬子江作战。

二、华中派遣军另派第十三师团占领寿县、正阳关、六安附近,然后进行以后的作战准备。6月底将第二军(约两个师团在7月底前置于华北方面军指挥)转属于华中派遣军,再加上第十三师团,担任沿淮河作战。

(略)

可见,日军早在5月底就放弃了沿京汉铁路南下进攻武汉的计划。

6月11日,大本营派出作战班长有末次中佐和今冈丰大尉,到南京和华中派遣军副参谋长武藤章大佐、作战主任公平匡武中佐等商讨武汉作战,公平中佐虽极力主张以一个军沿京汉线南下,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大本营方案。后考虑到黄河决口,淮河泛滥,作战军主力若利用淮河水运前进实为困难,因而确定主力沿扬子江前进。[13]

6月18日,日军下达大陆命令第一百十九号:

一、大本营准备以初秋为期,攻占汉口。

二、华中派遣军司令官应在扬子江及淮河的正面逐次向前推进,占领地盘,给下一步作战作好准备。

三、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应确保占领地区的安定,继续执行原定任务,特别要求对占领地区内的残敌进行扫荡。另外,要策应华中派遣军的作战,为把敌人牵制在北方,应准备进行一部分作战。

四、有关细节,由参谋总长指示。[14]

由于花园口决堤对京汉路以西地区影响不大,因此大本营在要求华北方面军策应时,提出“以一部分兵力向郑州方面挺进以牵制敌人”。

就上述日军作战计划的商讨与变更过程看:第一、花园口决堤并不是让日军放弃沿京汉线南下作战的缘由,而是“华北治安不良”。就花园口位置看,在郑州北,处于京汉线上,花园口决堤,洪水流向东南,对京汉路以西地区影响不大,影响时间也不会太长。花园口决堤后,公平匡武中佐还极力主张以一个军沿京汉线南下,可见,决堤对南下作战影响不大。第二、日军早已确定由东往西进攻武汉,所谓“改变日军进攻武汉的路线”无从谈起,花园口决堤导致淮河泛滥,仅仅使日军进攻主力由淮河方面调整为扬子江方面。

其三、为保卫武汉赢得了准备时间。

原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董显光所著的《蒋总统传》,对花园口决堤军事意义解释道:“决堤纵然不能拯救汉口的命运,但已延缓其被占领之时日达3个月以上。”吴相湘所著的《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也写道:“黄河洪水泛滥,豫皖苏的若干地区不免遭受水灾,这种牺牲争取到了将近半年的保卫武汉的时间。”[15]蒋纬国编纂的《抗日御侮》也认为:“造成黄河泛滥有效阻止日军追击,并使国军准备武汉会战,获得余裕时间。”[16]

花园口决堤的时间是1938年6月9日,日军占领汉口的时间为10月27日,时间相差不足五个月。淞沪会战,在上海弹丸之地,又是临海,日本海军可以有力地支援其陆军地面作战,如此国军还坚持了3个月。徐州会战,日军南北对攻,从1月打到5月,还在台儿庄吃了一个败仗。武汉会战,作战区域在湖北、安徽、江西、河南一带,范围比上述会战作战区域大得多,国军具有广阔的纵深;这一带地形多为山地丘陵,也利于国军防守而不利于日军进攻;其他会战,中日军队大致二比一略多,此次会战,国军兵力近四倍于日军,优势更大。若说花园口决堤延缓日军占领武汉三个月以上,那么,如果没有花园口决堤,是否要说一个月汉口就会丢失?至于吴相湘的“争取到了将近半年的保卫武汉的时间”,从何而来?

6月1日,派遣军命令第6师团从合肥附近出发,南下攻占安庆,命令波田支队协同海军溯江攻占安庆。13日,日军占领安庆。18日,日军大本营发出命令:“大本营准备以初秋为期攻占汉口”。占领安庆的波田支队于6月26日占领马头镇,29日占领彭泽,7月4日占领湖口。7月4日,第2军归华中派遣军序列,并组成新的第11军。7月14日,华中派遣军发布攻占武汉的《中支作命甲第一号》命令,进攻武汉的日军各部,按照作战计划,一方面集结,一方面抢占前进阵地。8月22日,大本营发出攻占汉口的《大陆命第一百八十八号》命令。日军从长江南北发起对武汉的进攻。

由上可见,日军完全是按计划中决定的时间,实施进攻武汉的,日军并没有因黄河泛滥,改变或推迟进攻武汉的时间。

其四、造成了尔后敌我双方夹黄泛区对峙的局面。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日军在作战指导上已经不再将新侵占中国领土作为目标,而是把主要兵力用于占领区的治安作战,因此,在整个华北和华东战场,日军与国军的战线基本上是稳定的,这也包括中日两军夹黄泛区对峙的战线。是因为黄泛区阻止了日军的进攻导致中日两军夹黄泛区对峙?还是因为日军停止进攻而选择了黄泛区作为对峙线呢?

1941年的第二次长沙会战期间,华北方面军为策应第11军的长沙作战,于10月2日令第35师团从新乡以南强渡黄河,10月4日轻易击退第一战区第3集团军部队,占领中原重镇郑州。此时,如果日军沿京汉线南下作战,位于京汉路以东的黄泛区有何作用?10月31日,第35师团撤出郑州,返回原防,但在黄河南岸京汉铁路黄河大桥西侧的霸王城附近的邙山头建立了桥头堡阵地,仅以2个步兵大队、1个炮兵大队驻守。在此后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国军第一战区部队竟然漠视其存在,从未向此孤悬于黄河南岸的这个日军桥头堡进攻。到1944年4月,日军发动中原会战,第12军认为黄河铁桥正面及霸王城桥头堡以南的国军防守力量必然较强,不易攻占,因而决定先由在中牟地区的部队渡过黄泛区西进,进攻郑州、密县、新郑地区,然后从背后攻击防守黄河铁桥的国军,尔后再令霸王城地区的日军发起进攻,如此前后夹击,易于突破守军防线。可见,日军设想是利用桥头堡吸引国军主力,而渡过黄泛区从背后攻击国军。以此观之,黄泛区对阻挡日军能起多大作用呢?

与微不足道的军事价值相比,花园口决堤导致89万老百姓死亡,而这一数字相当于抗战八年国军全部阵亡人数的三分之二。国民政府十分清楚此事对自己的形象和威信,对全国军民抗战的士气与民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因此,在决堤前后采取种种措施予以掩盖真相。在决堤时,专门抽出一个团的兵力在附近警戒,并谎称日军将至,把决堤现场周围5公里以内的百姓隔离,以防泄密。对于下层官兵,则宣称决开黄河是为了水淹日军,并乘势歼灭之。同时在决堤即将成功的时候从现场向武汉发去军情报告,称中日两国军队在豫东地区激战,日军飞机狂轰滥炸,致使黄河南岸大堤决口,然后由国民党中央通讯社以国家新闻中心的身份对全世界发布黄河大堤被日军炸毁的讯息。

6月8日,花园口决堤尚未放水,实施决堤的新8师师长蒋在珍按照预先拟定的电报发给在武汉蒋介石,内容是:“武昌委员长蒋(密)本(佳)口。上午8时,敌机3架炸开花园口河堤,职师正在抢堵中。”据熊先煜回忆当时情况:“第20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谋处处长魏汰霖将军来花园口视察,见掘堤成功有望,和师长蒋在珍将军商量,只有把决堤事嫁祸于日寇轰炸所致,才能暂时掩盖天下人之耳目。随由刘松生秘书长拟一电稿。大家过目后,待放水时发向武汉。”[17]

9日上午,花园口决堤放水,蒋在珍将事先拟定好的电报发往武汉。下午3点,程潜致电蒋介石,报告出水情况。当夜,程潜又致电蒋介石,继续汇报放水情形,同时特别指出:“此间已拟定对外宣传,电文大意为敌占据开封后继续西犯,连日在中牟附近血战。因我军誓死抵抗,且阵地坚固,敌终未得逞,遂在中牟以北,将黄河南岸大堤掘口,以图冲毁我阵地,淹毙我大军。”[18]

11日,蒋介石复电程潜,指示如下:“(一)须向民众宣传敌飞机炸毁黄河堤。(二)须详察泛滥景况,依为第一线阵地障碍,并改善我之部署及防线。(三)第一线各部须与民众合作筑堤,导水向东南流入淮河,以确保平汉线交通。”[19]

11日,中央社从郑州发出电讯,报道日军炸开黄河大堤经过情形:“敌军于九日猛攻中牟附近我军阵地时,因我军左翼依据黄河坚强抵抗,敌遂不断以飞机大炮猛烈轰炸,将该处黄河堤垣轰毁一段,致成决口,水势泛滥,甚形严重。”“黄河南岸大堤被暴敌决口后,滔滔黄水由中牟白沙间向东南泛滥,水势所至,庐舍荡然,罹难民众,不知凡几。敌此种惨无人道之暴举,既不能消灭我抗战力量,且更增加我杀敌之决心。现我军民正努力抢修,因水势汹涌,恐难堵塞,现已超过陇海线,有沿贾鲁河直入安徽与淮河合流之势。”[20]

13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陈诚招待各国驻武汉记者,介绍近来作战经过概要及日军炸毁黄河大堤经过情形: “敌军于九日猛攻中牟附近我军阵地,因我左翼依据黄河坚强抵抗,敌遂以飞机猛烈轰炸,遂将赵口杨桥一带河堤炸毁数处,河水决流,水势泛滥,甚形严重。”“又根据十二日中央社郑州来电,暴敌将黄河南岸大堤决口后……敌机三十余架,十二日晨复飞黄河南岸赵口一带大肆轰炸,……使水势愈猛,无法挽回。”陈诚还谴责道:“惯作欺骗宣传的日寇。它还不知忏悔,它还在广播的消息中,在新闻纸上,把决河毁堤的罪行,竞移驾到我们身上来,说是我们自己毁决的。”[21]

为预防新闻记者实地采访,新8师还用炸药将决口附近的小龙王庙和民房、大树炸倒,伪造日军炸毁黄河大堤的现场,并编造了一套日机轰炸的材料。

6月22日,《大公报》等中外记者来花园口实地采访,郑州专员公署调集了大约2000名民工,新8师也动员全体官兵,按照第一战区司令部的指示,做出真的抢堵花园口决口的样子。有记者问一些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比如:日本飞机为什么从兰封来轰炸100公里外的花园口?堤岸约有2O米厚,为什么炸弹的弹痕深度只有1米左右?6架轰炸机(介绍的是6架敌机)所负载的炸弹都集中投在一点上,是否能炸垮河堤?现场人员只好装着听不懂而不予答复回答。国民党中宣部陪同前来的人看出这些记者似有怀疑,怕露出马脚,就在现场席地而坐谈了一阵,应付过去了。[22]

战后,国民政府仍对花园口决堤讳莫如深,或仍将决堤责任归为日寇,或闪烁其词。1946年6月30日出版的《水利季刊》刊登的宁祥瑞文章《花园口决口后整修像境黄泛工程概况》写道:“27年6月,抗战军事吃紧,暴敌炸我沿河防区,黄河旧堤南一总段所辖之赵口及花园口,于2、5两日,先后溃决,河势突变,全河旋由花园口夺溜南泛。”1955年再版何应钦的《八年抗战之经过》中《兰封附近诸战斗》一节仍然说:“7日敌机轰炸黄河堤,赵口附近河堤崩溃,水流经中牟、尉氏,沿贾鲁河南汛,敌我遂沿黄泛两岸成对峙形势。”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编纂委员会和中央研究院社会研究所合编,以韩启桐、南钟万名义于1948年出版印行的《黄泛区的损害与善后救济》一书决堤也只是闪烁其辞地说:“27年6月徐州陷后,历史上久祸中国的黄水,因为抗阻日军的西侵,又有第7次的改道。”

直到蒋介石去世前,台湾国民政府才逐渐承认决堤是国民政府的军队所为。1938年决堤时任国民政府军第20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谋处处长的魏汝霖,具体主持实施了花园口决堤,他在1939年3月的个人日记中详细记载了决堤过程,该日记现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在大陆失败后,魏汝霖到台湾,但魏对决堤一直缄口不言,1972年在《中原文献》第3期发表《抗战期间黄河决口纪实》一文,才开始讲述当年的事情。1973年,台湾吴相湘所著的《第二次中日战争史》里承认花园口决堤是中国军队所为。

二   长沙文夕大火

导致89万老百姓葬身于洪水的花园口决堤事件发生五个月之后,1938年11月13日,国民政府的一把大火又让长沙3000名老百姓在葬身火海。

当火起时,长沙城内的老百姓尚在睡梦中,及至从梦中惊醒,已是烈火封门。熊熊大火中逃命的人们,在拥挤和混乱不堪中,有的被人群踩死,有的被汽车压死,有的被大火活活烧死。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被大火逼进水缸后惨死。一位带着孩子的母亲躲进水缸避火,双双被活活煮死。30多名余太华金号员工躲进防空洞,全被烤焦致死。凄厉的哭喊声,恐怖的嘶叫声,连同建筑物燃烧时的爆炸声,交织成为一个悲惨世界。

1938年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蒋介石在长沙两次召集军政会议,讨论战局问题。因对确保长沙缺乏信心,蒋介石指示实行“坚壁清野”和“焦土抗战”的方针,在长沙沦陷前将全城焚毁。11月7日的军事会议上,蒋介石指示:长沙要实行“焦土抗战”,如不守,必须彻底破坏,“不要迟疑,烧掉就是。事先把能转运的物资运走,运不走的也要烧掉。公用和民用房屋都烧掉。”关于本次会议,时任长沙警备司令部参谋处长许权称,会后酆悌告知其,蒋指示“日寇越过新墙河进攻长沙而长沙弃守时,就举火烧掉长沙”。[23]时任长沙市长席楚霖回忆:“蒋介石这一次来长沙,并不是布置如何保卫长沙,抗拒日寇,而是面谕张治中火焚长沙”。[24]

据张治中当时写的《长沙火变一日记》记载:11月12日上午9时许,张治中接到蒋介石侍从室主任林蔚电话,“我们对长沙要用焦土政策”,随即接文侍参电:“限一小时到,长沙张主席。密。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望事前妥密准备,勿误!中正文待参。”[25]对此,军令部长徐永昌日记证实确有此事,“十二日午前十时,在郴州,委员长曾有电与张主席令长沙于不能守时即放火烧毁之。”[26]

接蒋介石指示后,张治中召集长沙警备司令酆悌和省保安处长徐权,商讨执行办法,并指定警备司令部负责筹备,由保安处协助,组建了“破坏长沙指挥部”,决定由酆悌负总责,徐昆任总指挥、市社训总队副总队长王伟能和长沙警备司令部参谋长许权任副总指挥。有关此节,因长沙大火被处决的酆悌,在其当时所写日记中如此记述:“下午,主席召余与徐与可(即徐权)商谈,准备破坏长沙成一片焦土问题。主席谓奉委座电令,长沙失陷,应焚毁。主席唯恐得不彻底,故一再慎选指挥人员及执行者。初余提出之人选及执行者,渠不同意。后彼亲自决定,以警备团徐团长昆为总指挥,以该团长所部士兵组成,三人一组,共百组担任此种任务。余等辞退,即召徐商讨,告其准备动手时,应以放紧急警报,奉主席最后命令,始执行”。[27]

酆悌回长沙警备司令部,令许权制订“放火计划”。该计划经省保安处处长徐权修改,共计13条,明确要求弃守前需将长沙市公私建筑和一切不准备运走的物资全部焚毁,不资敌用,计划对焚城全部过程做了具体规定,放火地点选定天心阁,以天心阁举火为号,由警备第2团负责行动,因兵力不足郊区由地方自卫队担任放火,放火队三人一组,每组间隔50到100米,汽油可向警备司令部领取,每一组配发一小桶,所有市内各放火组统一由徐昆指挥,听到拉警报即开始放火,任务完成后可分头向湘潭退却。

按计划,举火有四重规定:一是省政府的命令,二是警备司令部的命令,三是警报器有节奏的长短叫声,四是天心阁上有火柱。

张治中对“放火计划”批示:“限明晨(13日)四点准备完毕,我来检阅。”并且说:“须在我军自泊罗撤退后,先放空袭警报,使人民逃避,再开始行动。”[28]

13日零时,肩负放火使命的警备2团和社训总队组成的100多个纵火小分队带领汽油、煤油等燃料到达了准备位置,可是一部分队员却开始将燃料浇在了房屋上,长沙变成了一个汽油库。

13日凌晨2时许,长沙城内南门徐昆团某处突然起火,许权迅速得到了卫士的报告,上平台查看,判断是“失慎”。打电话给徐昆,徐昆不在,又打电话找警察局局长文重孚,要求救火,文重孚说:“警察都撤走了,消防队员也撤走了。”据张治中回忆:12日中午12时许,陈诚来见他,告知长沙市警察岗位都没有了。张治中当时打电话问警察局长文重孚。文重孚答复说:“只把不重要的地方撤去,重要地方还有岗位。”下午7时,副官报告张治中:警察整队开出,街上无一岗位。文重孚仍告知警察“并没有走”。晚上10时,张治中亲见街上无警察岗位,令副官打电话给文重孚,限他两小时内恢复全体岗位。但不久,大火即起,13日凌晨3点时,全城已经是一片火海。

因12日在电报代码中被称为“文”,大火又发生在夜间,因此称“文夕大火”。

关于大火中死亡数字由3000到30000多种说法:

时任警备2团1营营副的华宣恩回忆:“长沙大火延续两夜一日,始自行熄灭,全城尽成焦土,一眼只见断垣残壁,4000余伤患官兵被烧死;市民有的死在市区中,有的淹死在湘江里;还有地方上的莠民流氓乘火打劫,以为可发洋财,当警觉后欲逃离现场已无及;大宅院内所有留守者因前后门均被砖石封死,以及贫困老弱无法走动的,皆无一幸存,真是冤哉!”[29]

根据国民政府在1946年编写的《湖南抗战损失统计》,长沙大火烧死市民3000多人。

关于起火的原因,也有多种说法:

华宣恩回忆起火的原因:11月12日,日军进犯离长沙250里的新墙河,因国军通讯困难,译电员漏墙字,变成离长沙只有12华里的新河。首获讯息的长沙民兵自卫队擅自放火,城内警备司令部见火起便全城放火,早前为实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车都把水换成汽油,大火无法扑救,只能宣布弃城。[30]

据陈诚回忆:寇军于十一月十二日晚,侵入岳阳南方之新墙河畔,适于此时,汨罗与长沙间之电话一时中断,张治中心里先就慌了。后来又听错敌抵新墙河之情报为敌抵新河——新墙河属岳阳,新河属长沙,两者南北相距两百余里——这一字之差是使他“张皇失措”的缘由。一方面他自己赶忙登上汽车,落荒逃走,一方面就打电话告诉酆悌照预定计划行事。酆氏不该单凭电话就转知徐、文二人干起来,落得张治中事后因无凭无据而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十三日午间,我和张治中见面,他说大火的事他全不知情,定系另一系统所为,真亏他说得出口。[31]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9年出版,由郭廷以编写的《中华民国史事日志》中“1938年11月13日”条写道: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以敌寇逼近长沙,下令焚城,全市数十处同时起火(传11月12日张接到焚毁长沙密电)(至十八日尚未完全熄灭)。

据许权回忆:12日夜12时,徐昆把进入准备位置的草图送来时说,“市内议论敌寇已经到新河。我团的下级军官看到省政府、市政府、保安处和警察局都慌慌张张地后撤,埋怨没有安置他们的眷属,他们说日寇进南京杀了几十万人,他们担心同样被杀掉。”许权就此请示张治中,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并没有放弃长沙,长沙东面和北面的敌人离长沙各有100多里。第九战区司令长官部和陈诚长官都在长沙。蒋委员长正在调军队增强防务。告诉徐昆不要惊慌,第二团和社训总队的家属责成徐团长和王总队长就地疏散,尔后由省政府办转移。检阅按原定计划进行。”

被处决的酆悌虽然对张治中包庇徐权而将责任诿于他不满:“张主席以电呈委座之稿示余、徐与可,以责任似为之诿卸于我。徐权为其最信任之干部,……今电委座,仅以余负主持之责,虽然余不诿责,然余为奉彼命之一人而已。爱憎偏颇如此,令人心寒。”[32]酆悌日记中的“奉彼命”显然是指他和徐权奉张治中之命负责此事,而非奉命“放火”。酆悌虽然不满张治中,但他还是如实记载了张治中当时的情况:“此即去主席处所(唐公馆),时已四时半。主席尚在睡中,余将情况报告,忽然起火情形,彼此嗟叹而莫名其故。随命余休息,余偕正仪、裕厚、芷江苓休息于唐寓。”[33]

当时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和军委会政治部关于长沙大火经过真相发表联合声明:

十二日夜长沙大火,实为地方军警误信流言,自卫民众激于义愤之所造成。盖战略转移,我军对于预定撤退的战略支点及重要城市之建筑物施以破坏,免资敌用,原为作战上之必要,在各国战史上不乏先例。故长沙既临战区,政府于事前有所准备,当为必然之事实。惟十二夜长沙大火时,岳州虽失,而平江汨罗以北阵线甚稳。长沙距前线尚有三百余里,军事当局不仅无命令破坏,且正调兵增加前线;而地方政府亦未下令破坏。然大火何以骤起?其原因:(一)由于地方军警负责者误信谎言,事前准备不周,临时躁急慌张之所致;(二)由于曾从事破坏准备之人员及人民(自卫团员丁森等)鉴于敌机之连日轰炸及最近平江、岳州、通城、通山等县被炸之惨,激于民族义愤,以为敌寇将至,乃即自焚其屋,遂致将准备工作变为行动,于是,一处起火,到处发动,以致一发而不可收拾……[34]

张治中作为湖南省主席当然要负领导责任,其包庇亲信徐权而诿过于酆悌也不很厚道,但要说其“下令焚城”,此种说法似乎也不那么厚道。

蒋介石得知长沙焚毁,“拟以汉奸纵烧为由”处理,陈诚明确反对:“此事系有计划之举动,不能认为无过,必须自己认错,方能对得起民众。”[35]蒋介石真是煞费苦心,“第一须顾虑不为敌暴露我政府之弱点;第二不能使湘民反感,增加政府困难;第三不可使文白(张治中)政治生命从此断送,而予以善后机会”。[36]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当然只有弃车保帅,长沙警备司令酆悌、警备2团团长徐昆,以辱职殃民,玩忽职守罪被执行枪决;湖南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以未奉命令,放弃职守罪,被执行枪决;湖南省保安处长徐权,惊慌失措,动摇人心,革职查办;长沙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石国基、参谋处长许权在逃,予以革职,通缉查办;长沙市市长席楚霖弃职潜逃,革职留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用人失察、防范疏忽,革职留任,责成善后,以观后效。

酆悌、徐昆和文重孚三人伏法后,社会流传出一副对联,上联“治绩如何,两大政策一把火”,下联“中心安在,三个人头万古冤”,横批为“张惶失措”。三联首字正好组成“张治中”,以示社会舆论对大火案审结的不满。

冤,也不冤。冤,是因为大火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民政府的“焦土抗战”政策;说不冤,是因为有关人员没有尽到责任,没有做到令行禁止。

长沙大火发生的根本原因,毫无疑问是“焦土抗战”这一政策。“焦土抗战”作为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决心倒还罢了,如果作为一种政策,不问军用物资设施还是民用物资设施,一并烧毁,实在是讲不通。在国军撤退后,沦陷区的老百姓还是要生活的,连住房等基本生活设施付之一炬,老百姓如何生存?

但是,文夕大火后,国民政府似乎并没有做深刻的反思。11月20日,蒋介石告孔祥熙长沙大火有关情况时,请孔转呈国民政府主席:“查我军对于重要城市与军事有关建筑物,施行破坏,免资敌用,原为作战上之必要,长沙既临战区,事前准备亦为当然之事。”[37]

岂止是长沙,在抗战中,由于错误执行“焦土抗战”的政策,国民政府军是撤一路烧一路,国军12 日退出岳阳时,将繁华区域烧毁始行撤退,武汉、郑州等城市也差一点成为废墟。晏勋甫在武汉行营任职时,曾经拟过将郑州完全付之一炬的腹案,使敌人到郑后无可利用。10月25日,武汉撤退,蒋介石电令实施爆破,目的在于“不仅使敌一无所得,失其攻汉之目的,且示其同归于尽之决心,非此不能使敌有所感悟与痛苦也。”[38]蒋曾命令陈诚将武汉“凡有可能被日军利用的设施全部破坏”,不料陈诚在实施过程中走漏风声,遭到武汉商界的激烈反对,最后焚城一事不了了之。1938年11月7日,蒋介石在长沙容园召开军事会议上,蒋介石严厉地批评了陈诚没有做好坚壁清野,以致武汉三镇大量交通水利设备沦入敌手,为敌所用。

1938年10月13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一处主任贺耀祖、军统局副局长戴笠联名电呈蒋介石,汇报江西九江失陷前未能贯彻焦土作战,被日军获大量物质的情形。原电文为:“九江自沦陷后,暴敌除奸淫烧杀外,并将有历史性及珍贵之物品悉数搬运回国。近将各商店居户搜出之日用品及我军遗弃之大米万余包,分发汉奸与难民以示小惠,或贱价售于苦工以收人心。现市民颇感敌军之来反获利益,宁肯冒险亦不远离。查此实因由我党政军警,对政府坚壁清野、焦土抗战之政策,未能贯彻实行,以致资敌利用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日军将粮食分发与难民以收买人心,也比付之一炬让难民饿死街头好得多。

所谓的“焦土抗战”以示决心,其实连民心都无法面对。在国军实施焦土抗战中,往往对外界保密,花园口决堤如此,长沙文夕大火也是如此。据席楚霖回忆:11月10晚7点,张治中在南门外陶广住宅召开紧急秘密会议,提出焦土抗战,要将全城焚毁,一点物资都不留给敌人。徐权就建议:“先放警报,使老百姓逃避后再用燃烧弹放火,这样,就好像是日本鬼子烧的。”有人不同意,张治中就说:“这件事我本不打算提出来的,予可(徐权字)却要我告诉大家。放不放火是军事机关的事,我们管不着。大家切不可在外面说。要是有人听到省政府开会商议烧老百姓的房屋,那还成什么话!”[39]

汪精卫倒是对此有正确的看法:“此次广州放弃时,纵火焚烧,除军事设备外,民居商店亦一律被毁,虽云不予资敌,然民怨已深。将来沦陷区内之工作,必受影响,利害相权,利少害多。”[40]汪精卫还在重庆发表一篇文章说:“如果‘焦土抗战’就像长沙那样毁灭自己,那还不如不抗战的好。”


[1] 韩启桐、南钟万:《黄泛区的损害与善后救济》,1948,第22页。

[2]《河南省黄泛区灾况纪实》,河南省社会处,1947年。

[3] 晏勋甫:《记豫东战役及黄河决堤》,载于《文史资料选辑》第54辑,第174页。

[4] 《法肯豪森关于中国抗日战备之建议书两份》,载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丛书——中德外交密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第175页。

[5]《以水代兵的建议》,载于《郑州文史资料》第2辑,1986,第2页。

[6]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公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787全宗3489案卷。

[7]《以水代兵的建议》,载于《郑州文史资料》第2辑,1986,第3-6页。

[8]《第20集团军参谋长魏汝霖呈报黄河决口经过》,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783全宗3496案卷。

[9] 陈慰儒:《黄河花园口决堤经过》,载于《郑州文史资料》第2辑,1986,第84页。

[10] 张宪文主编:《中华民国史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15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94页;蒋纬国编:《抗日御侮》第5卷,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8年,第173页;马振犊:《血染辉煌——抗战正面战场写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88-191页;梅桑榆:《花园口掘堤前后》,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第248页。

[11]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2卷第1分册,中华书局,1979,第75-79页。

[12] 同上,第80页。

[13]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2卷第1分册,中华书局,1979,第110-111页。

[14] 同上,112页。

[15] 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台湾综合月刊社,1973,第447页。

[16] 蒋纬国:《抗日御侮》第五卷,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8,第173页。

[17] 熊先煜:《花园口掘堤的情况补充》,载于《郑州文史资料》第6辑,1989,第111页。

[18] 程潜佳亥电,载于《郑州文史资料》第2辑,1986,第25页。

[19]《蒋介石关于黄河决提后指示须向民众宜传敌飞机炸毁黄河堤等情密电》,载于《郑州文史资料》第2辑,1986,第25页。

[20]《黄河决口,中牟附近堤垣被敌袭炸数处》,载于《申报》(汉口版)1938年6月12日。

[21]《郑州文史资料》(花园口掘堤专辑)第2辑,1986,第31页。

[22] 朱振民:《花园日决提的内幕》,载于《中原抗战》,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第152-153页。

[23] 许权:《长沙大火纪实》,载于《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第49页。

[24] 席楚霖:《长沙文夕大火前后》,载于《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第42页。

[25] 张治中:《张治中回忆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7,第263页。

[26] 徐永昌:《徐永昌日记》第四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1938年11月5日条,第422页。

[27] 酆悌:《焚余日记》,1938年11月12日,台北国民党党史馆存档案,编号:230-2758。

[28] 许权:《长沙大火纪实》,载于《湖南文史》第39辑,第49、51—54页。

[29] 华宣恩:《我所亲历的长沙大火》,载于《炎黄春秋》,2003年第12期。

[30] 华宣恩:《我所亲历的长沙大火》,载《炎黄春秋》,2003年第12期。

[31] 陈诚:《陈诚回忆录——抗日战争》,东方出版社,2009,第73-74页。

[32] 酆悌:《焚余日记》,1938年11月13日,台北国民党党史馆存档案,编号:230-2758。

[33] 同上。

[34] 张治中:《张治中回忆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7,第267-268页。

[35] 钱世泽:《千钧重负——钱大钧将军民国日记摘要》第二册,中华出版公司,2015,1938年11月17日条。

[36] 《陈诚先生书信集——家书(下)》,台北国史馆,2006,第484页。

[37]《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42册,台北国史馆,2010,第469页。

[38]《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五册,台北国史馆,2015,第619页。

[39] 席楚霖:《长沙文夕大火前后》,载于《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第42-43页。

[40]《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42册,台北国史馆,第497-4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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