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换物业有多难,说说我知道的一个小区

民法典刚颁布了,降低了业委会成立条件,也相对降低了更换物业公司的难度,现实情况呢。

现实情况是想换物业依然很难。说说我知道的海口市某小区,2010年竣工,成立后一直存在物业管理不善问题,环境差不说了,长期存在物业收钱不办事问题,几次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甚至有一年配电箱故障没人管,导致小区春节期间停电5天。

小区成立业委会也是一路波折,政府基层部门对此并不热心,好在有几个业主有些能量,好不容易才成立。

要解聘物业也是,据不认可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决议。期间有物业买通个别业主上告业委会的;收买,威胁业委会成员的,你能想到的手段都有,黑道白道,细节有些敏感就不说了。最后业委会从十几个人到后期的2个人。

解聘物业公司一年多了,物业公司还是不走,物业费还接着收。

有人说,你不认可这个物业,可以不交物业费啊。

海南有个特殊情况,电费、水费都是物业公司收,95%小区都没有实行抄表到户,电网公司不直接面对用户。就是说你不交物业费,水费、电费不给你充钱,你就用不了水电。

你说这个违法,可以报警。我只能说报警没用,居民为这个报警多少次了,还一样。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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