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ck手枪,真的是制式手枪的“万金油”么?

笔者之前的一篇文章中,简单的从技术层面介绍了国内当前两种比较新的警用手枪——05式警用转轮手枪与92(G)型自动手枪可能存在的问题,评论区里师座@张仲麟 的评论“千言万语一句话:赶紧引进格牢靠”也被顶上了热评。今年8月15日,国产Glock——湖南兵器集团NP7型手枪在央视7台亮相,引起部分网游热议。再加上中文互联网中,有很多高度吹捧Glock的,也流传有很多“新疆警察放弃92换用Glock、并将全国推广”等传言,那么今天笔者就简单讲讲,特别是针对国内的使用环境与需求的情况下,Glock手枪是否真的是“万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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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中的N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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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网络流传的关于新疆乃至全国要大范围列装Glock的流言

如果懒得看又臭又长语文水平又不过关逻辑有点跳跃还摆了一大堆事实的文章只想要一个答案的话,那么这个答案是“否”,因为存在致命的安全缺陷,Glock它根本不配(防杠,特制原装商品枪状态的)。如果愿意看的话,那我的碎碎念可要开始了。

我们先讲讲新疆。17年新疆确实特批了一批Glock手枪进行测试,但这不是国内第一次引进Glock,同样的G17Gen4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民用运动射击场都有引进。而网传的“第一批引进200支”“彻底抛弃92式”“全国10万支92式即将召回”,更是根本没有发生。实际上,据笔者了解交付新疆的Glock手枪不超过30支,在完成测试之后,仅有少量特殊需求的单位使用。在测试的过程中,Glock手枪暴露了严重的安全性问题和部分可靠性问题,甚至有“不如92”的评价(尽管老92的可靠性和互换性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是并没有经过了网络传播妖魔化之后的那么夸张)随着17年修复了可靠性问题并有升级改进的92G手枪进行大范围的测试,并于18年正式加入警用枪械的采购名录,Glock被彻底打入冷宫。

当然,这里也强调一下,笔者并不否定Glock的射击体验,笔者很清楚Glock论射击体验是十分优秀的,但是Glock在安全机制上的致命缺陷,使得它根本不配作为一支枪,特别是被执法和军事用户广泛使用的制式手枪,它连一些最基本的安全使用都不能保证。。

Glock缺乏安全性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手动保险。尽管Glock在各种推广介绍里宣传自己的安全性与三个保险(扳机保险、撞针保险与防跌落保险),但是实际上前者是单纯的商业洗脑宣传,而后者三个保险都是为了同一目的:通过美国相关法规规定的防跌落安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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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ck自己宣传的三道保险,实际全都是为了单一目的——防跌落

在国内广泛使用的54式手枪,也因为缺乏有效的保险而广为诟病,尽管TT/54式在击发机、击锤上搞了一套保险机制,但是因为不易使用等原因,54式一直是走火事故的重灾区。笔者的一个美国朋友于上个月购入的一支54式手枪,因为缺乏保险机制,所以不得不基于美国市场法律规定安装了防跌落的扳机保险。(有意思的是这批枪是1982年奥地利购买的,同年G17诞生。今年改装后卖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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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朋友的54式,下图即为为了过安全测试改装的扳机保险

话题跑远了==由于Glock缺乏保险机制但却有相当优秀的射击体验,再加上商业公关宣传到位,Glock进入美国市场之后很快就流行了起来,但是第一批受害者也马上出现了:美国的“红脖子”。红脖子们偏爱传统的棕色软牛皮枪套,但是由于Glock缺乏安全机制,再加上这种枪套容易变形,就会发生在把枪插入枪套的过程中,扳机被推动造成走火的事故,这对于有手动保险的枪来说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由于枪套造成的走火事故至今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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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枪套造成的Glock走火

最大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受益者,美国各地的警察部门,也经受了各种Glock的问题。Glock优秀的射击体验特别是拔枪即射时的感受,对比旧式的转轮枪和自动手枪有本质性的提升。但是Glock在安全机制上的缺少也造成了不少的走火,不过由于Glock引入美国市场之后的这段时间也是普遍开始强调主观用枪安全的那段时间,使用层面开始认真强调安全用枪。以实际数据说话,1971年纽约警察共发生了810次交火,发射了2113发弹药,而在2018年,数字变成了35次交火,发射135发弹药,这主要的功劳是治安变好和现代的枪支安全意识。走火事故数量在纸面上下降了这也成为了很多人论证“Glock的安全性不容质疑”的论点,是完全忽视时代背景和使用情况改变的草率结论

这里引用的一些详细数据,主要来源是纽约警察局的公开文件和相关事例。先做两个背景介绍,1:用纽约市数据的原因,我其实很不想用纽约的数据,因为纽约特别是90年代之后属于枪支管理严格、治安比较好的区域,警察用枪较少,但是纽约市警察致力于公开信息,数据是目前公开程度最高的;2:纽约警察的用枪习惯存在问题,纽约警察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把转轮手枪换为自动手枪,但为了延续转轮手枪的使用习惯,要求使用的自动手枪必须是双动式并拥有12磅/50N的大扳机力。

纽约警察从1993年开始批准使用自动手枪,主要是Glock17、Sig P226和SW 5946三种,特殊需求的可以使用紧凑型手枪,供货商仍然是这三家。纽约警察的手枪除了上文所述的50N扳机力纯双动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都没有保险。在2013年,纽约警察在训练之外共发生了81次交火,有98名警官使用了枪械,发射了248发子弹,其中有12次是无意识的走火。!注意,以上和以下的数据全是建立在纽约警察使用极端且病态的50N扳机力的前提下。2014年,发生交火81次,发射了282发子弹(一说315发),共有104名警官使用了枪械,发生了18次无意识的走火。纽约市警察使用没有手动保险的手枪,包括但不限于Glock,造成了大量的走火事故。随着纽约近年来治安的改善(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我人又不在纽约我也看不出来)和安全强调的深入,2015年,交火67次,89人次,发射351发子弹,其中15次无意识走火。2017年,走火3次,2018年交火35次,走火1次。

其中,以2013年的数据为例,全年发生的12次走火事故中,8把是警员配枪,3把是警员经过授权的非执勤配枪,1把是警员合法持有但是未经授权可以在非执勤时间佩戴的。剩下两支是转轮枪(纽约警察在2018年才淘汰转轮枪)。8支警枪中,有5支是Glock手枪,3支是Sig。而对于Glock和Sig的大概配发比例7:3来说,Glock的走火率略有偏高(当然Sig也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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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警察走火事故简表

实际上,我针对的不仅是Glock,不安全不适用的评价适用于一切不带手动保险的枪械、特别是以Glock为代表、处于风口浪尖、被国内吹的天下无敌的不带保险的平移撞针式手枪。这类枪根本没有实质性的安全可言,其安全性正如上文所言,是厂商通过洗脑宣传强行灌输的。

谈谈大陆周边的几个用户,香港警察仅装备了少量Glock给特殊单位使用,但是扔有抱怨走火事故频发。台湾警政署为了应对岛内执法环境的恶化,2015年订购了近5万支德国Walther PPQ M2手枪(也是没有手动保险的撞针式手枪),宣传上是“弹指之间,安全在握”,实际上从2017年8月开始配发之后,至2018年9月,光是公开的就有15起(一说17起)走火事件,而原来使用的有保险的90式手枪则没有这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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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之间安全在握。。。。。。。。

正常的客户是什么样的呢?2017年,德国警察也决定选用Glock作为制式手枪,但是普通的Glock不同,德国警察的Glock是高度定制的,新型号为Glock46。G46采用了与92式一样的枪管回转闭锁。G46的原型枪与普通的Glock一样,是没有保险的,但是在2018年的量产型上,应客户需求,Glock给这支枪安装了手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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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产型Glock46,配备手动保险

同样,美军的新型模块化手枪系统(MHS)的指标也要求必须有手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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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ck 模块化手枪系统方案。有意思的是民用版19X又取消了保险

理性的用户都知道手动保险的重要性,所以民用市场上也有很多第三方改装件给这种没有手动保险的枪额外安装一个保险,很多枪械制造公司也推出了带手动保险的型号。但是很遗憾,Glock是不能了,因为一旦Glock在自己的市售型号上添加了手动保险,就相当于证明了它从1988年开始“完全安全”的虚假宣传不攻自破。

并且实际上,我跟身在美国的Glock深度用户讨论Glock的安全性的时候,他一开始说“完全不存在任何安全性问题”,但是当我说“你无法否认Glock发生走火和误发的概率居高不下这个事实”的时候他确实无法否认实际上这也是最恐怖的,就是以Glock为代表的这些没有保险的枪的用户已经对这种走火习以为常

Glock还有另外一个很严重的安全隐患,就是Glock的拆解机制。Glock拆解的时候必须要扣一下扳机释放撞针,而这个动作就造就了无数的Glock走火事故。2007年至2011年,纽约市警察局在清理维护枪械期间发生了31起走火事故,其中22起是Glock,占比71%,2011年间Glock贡献了75% 维护时的走火事故。所以同样是德国警察订单的G46,也修复可这个问题,可以安全的取出撞针。但是这个设计并没有用在其他的型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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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ck46的安全拆解撞针

所以说,我并不反对所有的Glock,我很喜欢Glock46这种完成度很高又安全可靠的设计,也支持国内执法机构能尽快用上这样的枪,但是在国内这种情况下,对枪械的安全性有极高的要求,尽可能的消除一切的安全隐患,所以对不起,任何商售的Glock都根本不配。

有人想问了,为什么Glock这么危险,美国警察还大量使用?原因有二,一是美国部分地区的使用情况确实需要一支掏枪即射的“射手之枪”,这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的。第二就是很可怕的了,美国警察走火、杀人并不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所以无所谓

为什么这么说呢,美国地方的执法和司法系统是相互“照顾”的,是一家人。让我们看看一些著名的事件:

2014年11月,纽约,著名的 阿凯·格里枪杀案,华裔警察彼得·梁自称枪支走火误伤黑人阿凯·格里致其死亡,陪审团以“纽约警用手枪扳机力高达50N”为由不承认走火的说法(笑话,上面讲了那么多纽约的走火),梁警官被以二级误杀、过失致人死亡、二级袭击、疏忽致险和其他两项渎职的罪名起诉,其中误杀和渎职罪名成立,面临最高15年的刑期,但实际处理结果则是,误杀罪名降级,5年缓刑和800小时社区服务,与被害人和解并赔偿这种冷处理

这种事件并不少见,2012年2月,黑人青年崔文马丁被警察击杀,开枪的警察无罪,这也是浩浩荡荡的“黑人的命也是命(BLM)”活动的起因。2014年7月,美国纽约,黑人埃里克·加纳被警察制服的过程中窒息死亡,处理结果是和解、赔偿并不起诉“我不能呼吸”的民间反对口号也发生在这次事件里。2014年8月,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被白人警官击杀,司法调查的结果是正当防卫,不起诉。2014年11月,黑人男孩塔米尔·莱斯,在警察知道他持有的是玩具枪的情况下被警察击杀,当事两名警察无罪。2015年4月,黑人弗雷迪·格雷被多名警察殴打致死,三名警察面临着过失杀人指控,一人被控极端轻率二级谋杀罪谋杀指控至少可能被判处30年监禁,误杀和殴打罪行的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所有六名警察遭惩处的同一日被保释……美国警察,可能真的不需要对杀一两个人付出什么代价,所以Glock的不安全因素,也没什么。

综合上述各种基于事实的情况,抱歉,Glock你真的不配在中国作为制式手枪。

有人可能想问微博网友@Error404-NFtu (真的不是我!重名!)发表的长沙公安展示的NP7手枪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已经装备了?,我很明确的告诉你,没有,NP7的研发工作没有完成,很多地方正在修改,不可能这么草率的就是用。至于为什么是长沙公安?NP7的老家,湖南兵器资江机器有限公司距离长沙不到100公里哦。在重要活动中借出来一把展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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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誓师大会和实战演练活动中展出的NP7手枪

至于国产新型警用手枪会是啥样呢,慢慢等呗,毕竟国内的警枪的研发和选型是极其严格且科学的。

当然了,根据部分公开信息我个人也有一个简单的小总结,主要是从基本构型和实际需求方向上的,如果这篇反响好,或者我心情好了就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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