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之类
如今中国法律的事情大致应该分为几类,但无论分多少类水中总有一些影子若隐若现的出现在我面前,那就是永远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民粹主义。您是如何产生的我并不想解释,因为这些东西就像滋生在人体的病毒一样,不去管理它们就会变成癌症到处都扩散,最后整个国家就会处于灭亡的边缘。有人说老百姓说了两句话就是民粹吗?不是,因为如今中国之社会是十分令人感到奇怪的现状,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看起来好像有其实并没有的状态,比如说出版自由好像是有可是你真的打定主意去出版几本书的时候却是重重阻碍,所以说你只能喝一些丧气的说就算了。言论自由好像也是有的,但要和你说什么话?下次那些公开的诋毁辱骂免不了就有牢狱之灾,而找一堆人由着性子对某些事情疯狂的发泄情绪也不会有任何的处罚,并且还会被媒体当作谜语来对政府进行施压。嗯散步自由算我没说。所以所谓说两句话加在一起那就是汪洋大海般的存在,但这并不是人民的汪洋大海,二是令人无可奈何,悲哀之极的民粹的汪洋大海,是整个社会的癌症。当然,事情出了总得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可是如今知识确实有别有用心的人再利用这些情绪想把天给搞塌下来,这些人到底是谁呢?
我并不是学究家,但是我想用简单的方法来给大家归纳一下法律在一个国家不同的意义。既然要说就得有这些法律分分类,我不想去法学教材或者是法典里面寻找一些枯燥的名词来告诉大家,所以就当成自己编了一些类型名称用于分类。
一、无用之类
在新华书店里可以看到很多的法律书籍像火车一样排满了书架,也不知道这些书是卖给谁的,因为如今的律师大概是不怎么看法律的,那些在法律学校里面所学的知识早就就着馒头给吃到肚子里便拉了出去,法庭只不过是走一个过程真真正正的还是在法庭下面的很多操作,我一直是在怀疑中国的律师是否都练就了一身阿拉伯劳伦斯的本领,在一场案子里面可以在被告、原告、检察院、法院之间穿梭游走,在案子结了以后坐在自己家的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看自己到底挣了多少钱。这些法律书籍琳琅满目名称各异,但是翻看之下就是各种弹簧可以操作的空间简直是太大了,就是不懂法律的人买上几本也许可以在里面找到一些可以钻到的空子,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这些聪明人制定的这些法律留这么多空子干什么又是为谁准备的呢?
二、或许有用之类
为什么是或许有用呢?因为在法庭之上的手段没有对方厉害当时在法庭上失算,只能跑到书店里面去找这些法律书籍回家埋头苦读在里面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在找到以后或者是找到或许有用之类这条款以后就迫不及待的走上了连续上诉和连续上访的道路。而在法律工作者眼里这些条款却是非常头疼的,因为按照这些条款执行实行成本会非常高,如果不执行那么这条法律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打上一块补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解释。但是通常这么干了以后这些条款又都归于无用之类,或者有一些人眼中的或许有用之类,再次坐上连续上诉和连续上访的道路。
三、有用之类
要看这些条款有没有用还得看司法解释,本来这些解释说的好像比原来的法律条文说得更加令人不解,我总是觉得中国的文化已经好几千年,总体来说蚊子就是向着优美阅读的方向发展,虽然法律条文并不是文学作品,但是总要通顺让人看得清楚这些到底在说什么?老是人民代表大会把法律搞出来,然后又贴上去一块补丁,首先要那娘的肯定是那些法学院的学生。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怀疑,这个司法解释是不是就是如同最终解释权一般的存在?
四、特别有用之类
这些法律条文一般就是公序良俗用几个像作家一样的人写的比较工整了以后并入法律里面的,比如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都是特别有用之类,本来法官也不用费什么神只要证据清楚明白就可以判决。在如今的世界里并不是这么简单,本来特别有用之类也会在一些力量推动一下变成特别没有用之类,让本来基层法律就可以执行的判决必须要由中央派人才能解决,那么如果中央都能解决还要这些基层法律体系干什么呢?检察院调查几个月不如人家几个媒体几张嘴,这游戏就是现在才没有用之类的尴尬境地。
也许中国老百姓最后希望的是水浒传里的世界,有酒有肉,快意恩仇。管他什么法律条文,管他什么线索证据,只要不符合有酒有肉快意恩仇这条准则就全部是扯淡。我上面说了这么多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是不健全的,其中一部分是制定者自己的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的法律正在被一些力量带向深渊,深不可测民粹的深渊。
林森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