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护照是中国主权的缺失,必须废除!

BNO护照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

旅行证件必须是国籍所在国签发的,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中国公民的旅行证件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签发的护照(所有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都是如此);

由于历史原因,拥有BNO护照的香港居民可以不用中国护照就出入境,这事实上是对中国主权的极大侮辱!随着00年后我们实力的突飞猛进,废除BNO肯定是必须的;主权无小事!

但因为之前有50年不改的承诺,主动废除BNO不太合适,现在英国的所作所为,正好给了我们提前收回这部分缺失主权的机会;

大部分持有BNO护照的香港居民,并没有申请中国香港特区护照,也就是说,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并未承认自己是中国公民

中国政府不承认BNO护照为旅行证件后,所有香港居民如果需要出境,必须先申请特区护照,也就是在形式上承认自己是中国公民;

而BNO护照则变为某种特殊的针对香港居民的英国签证(反正每个国家都有N种签证类型),而因为无法再作为旅行证件,其不能再被称为护照

由于中国政府对所有中国公民(除特殊人群)的出境或移民并无限制,无论英国政府给予BNO护照任何待遇,其实和中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PS,由于特区护照的旅行便利性并不亚于BNO护照(不确定哪个更好,大差不差),二十三年坚持不用特区护照的香港居民,应该是蛮适合滚去英国的,早走早好,爷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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