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男子致歉,之前不明白列车长为什么向着女乘客说话……
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视频热传。男子在女乘客上车前,先坐在了属于女乘客的座位上,乘务人员与男子沟通,但男子拒绝起身,并称“站不起来,到站帮我找个轮椅”。22日晚间,当事男子孙先生录制视频,对霸占座位一事深表悔恨和自责,向当事人表示诚挚道歉。
对于网上曝光本人乘高铁霸占座位这一事件,我深表悔恨和自责。在此,我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表示诚挚道歉,我深刻反思,我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痛定思痛,我保证在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一定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也恳请全国人民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道歉全文)
不过,在稍早前,该男子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仍然表态称:因为上车早坐错了座位,要跟女乘客换座位她没同意,但列车长来了完全向着女乘客说话,自己不是很理解,所以态度不太好,现在很后悔……
根据孙先生介绍,在列车长之后,乘警也过来让自己回座。不过“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而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被霸占的女乘客王新颖(化名)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位置,列车长让其稍等一会,如果解决了就回自己的座位坐。“但后来等到的结果是列车长和乘警过去劝他无果,我就在商务车厢坐到了终点”。
另据大众网8月22日报道,记者采访了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铁路部门已对此事件介入调查。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要求,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同时,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对待乘客也要做到耐心细致的沟通。对于这位霸占别人座位的男乘客,工作人员也已经做到了“待客之道”。
然而,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该男乘客依然不让出座位。无奈,女乘客最后被安排到商务车厢。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寻衅滋事或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可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此铁路部门呼吁,请广大旅客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寻衅滋事或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可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霸座的行为,说轻一点,是对其他乘客乘车权益的剥夺;说重点,已经涉嫌影响乘车秩序和公共秩序。望相关部门对此类行为应该予以重视并严肃处理。
(新京报动新闻、大众网、北京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