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鹏:香港与“23”这个数字,有这样一种缘分

历史的校准,终究会来。

香港回归中国23年了。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也已经等了23年。

昨天晚上23时,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文件,完成了刊宪和公布实施的程序,标志着这次历史校准落地。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以这样一种有纪念意义的方式,结束了香港地区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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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英国殖民香港时期,英国政府在国家安全上是有“设防”的,并且有一整套机制:

早在1934年,英国中央政府就在香港警察部设置了一个叫“政治部”的机构。这个“政治部”隶属于英国军情五处,具体由设于新加坡的军情五处远东总部管理。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入侵香港,把包括“政治部”人员在内的几乎所有香港警察部人员,关入集中营。战后,政治部得以恢复。

1956年,香港警察“政治部”进行调整,成为英国政府维护香港稳定的核心力量。“政治部”一要公开派出情报联络官,进入香港政府主要部门;二要秘密派出卧底人员,在各大政府部门任职。各政府部门也要以定期轮换方式,派出政务官员到“政治部”工作。总之,香港警察“政治部”作为英国政府维护其国家安全的工具,一要防止各方势力在香港过度发展,保持平衡;二要向中国内地渗透;三要防止外部势力向香港政府渗透。

1971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分离了“政治部”的部分职能。“政治部”内部成立了保安部,主要负责警队和重要政府部门的安保工作,同时防止恐怖分子及敌对国家对英国特工的渗透。此时“政治部”原有功能已淡化。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政治部”启动解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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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中国前,英国表面上“撤防”了。1995年,没有参加过情报工作的“保安部”警员留在香港;参加过情报工作的“政治部”警员,大部分离开了香港,隐姓埋名各奔东西。这部分人员的身份和档案信息被英国放到本土封存了。

归属英国中央政府的“政治部”退出历史了,归属中国中央政府的相应机构却没有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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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当年英国政府殖民统治香港时,还在司法体系上做了精心安排:一是香港的终极立法权属于英国,某些特定范围的条例须英女王批准,港督无权批准;香港立法局通过、港督批准的条例,英女王有权驳回;有些条例干脆就是英国制定或规定其适用于香港。二是香港法院的终审权归属于英国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香港的法律最终解释权也在英国。香港警察部的“政治部”,作为英国中央政府的情报机构,与英国的法律执行体系相配套,牢牢看守着英国国家安全。

香港回归中国后,设置了终审法院。但也遗留了一些问题:掌握审判权的主要是外籍法官,他们对中国国家主权的认同必然存在问题,终审权的归属是很不到位的。所以,在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乱港事件中,西方势力参与其中,香港的外籍法官“身在其中”却“置身事外”。

所以,堵上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制度漏洞、执行漏洞,不宜再等了。等了23年,才补上这个漏洞,中国对世界的诚意够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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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明的是,依照中国港区国安法,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机构后,香港仍须加紧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只不过,这项工作变得相对畅通了,只需制定并通过一条内容即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规定,并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

附:【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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