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做出判决:“两蒋日记”归属纠纷落幕?

历时5年,6月19日,台北地方法院对“两蒋日记”等文物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蒋介石、蒋经国在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期间所撰写的日记归属于台“国史馆”,而不在此期间撰写的日记则归属于蒋家后人。

但是此判决并非最终判决,蒋家后人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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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全案源起于蒋经国三子蒋孝勇的妻子蒋方智怡将“两蒋日记”交由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保管。为避免争议,斯坦福大学在美国法院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将所有可能自认为是日记所有权人的蒋家后代列为被告。

而在此后,蒋方智怡又把日记所有权转给“国史馆”,故而斯坦福大学也追加“国史馆”为被告。

2015年时,“国史馆”基于法庭不便利为由,声请将确认“两蒋日记”的所有权诉讼转回台湾进行,获得美国法院批准。当年11月,“国史馆”于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被告包括蒋友梅、蒋孝章、蒋蔡惠媚、蒋友松、蒋友兰、蒋友柏、蒋友常、蒋友青、蒋孝严、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丘如雪、蒋方智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蒋家后人中对于“两蒋日记”的所有权分为两派意见:不愿出让的蒋友梅派以及愿意出让的蒋方智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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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长孙女蒋友梅(左)与蒋孝勇遗孀蒋方智怡

2017年7月,蒋方智怡到庭作证时表示,丈夫蒋孝勇曾向自己交代,她是日记的“完全所有人”;因此她可以接受外界质疑其对于“两蒋日记”的保管工作做得不到位,但是无法忍受诸如“侵占日记”之类的指责。

蒋方智怡还说,蒋孝勇生前把日记托付给自己时,就明确交代:若有不幸,“两蒋日记”要交给具有公信力的学术机构保存。

蒋方智怡强调,因此,她才会首选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并且后者也是唯一一家肯以“暂存”名义保存的学术机构。

为求慎重和尊重,蒋方智怡自称,曾通过相关人士联络家族长辈蒋宋美龄,表达希望把“两蒋日记”交由斯坦福大学的意愿。获得蒋宋美龄的首肯后,她以“完全所有人”的身份于2005年1月与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下“暂存”契约。

此番“两蒋日记”能够回到台湾,蒋方智怡认为,这想必也是蒋介石、蒋经国两人所乐见的。她期盼各方能够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纷争,而不是通过司法途径决定结果。

“国史馆”方的辩护律师当庭则说,两蒋遗物符合“总统、副总统”文物范围,两蒋私人所有部分也完全依法取得所有权并经公证,属于台湾。

获知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后,“国史馆”说,为加速取回“两蒋日记”等文物,并维护“两蒋日记”历史价值与尊重家属立场,“国史馆”与蒋家后人诚心沟通、协议,至今已与部分被告达成协议,未来将协助本案不争执的继承人,尽速脱离相关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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