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香果女孩”惨遭奸杀,嫌犯二审由死刑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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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广西钦州市女孩杨晓燕在买百香果回家的途中失踪,遭到嫌疑人杨某毅的奸杀,曾在社交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一审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杨某毅的犯罪手段残忍,构成的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判处死刑。
但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又鉴于杨某毅存在自首情节,将死刑改为死缓。
据媒体早前报道,2018年10月4日,家住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板凳组的10岁女孩杨晓燕无故失踪的消息在当地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众被疯传。
但是遗憾的是,小女孩于10月6日被发现时遇害了。
同日,灵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指: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毅已被抓获。杨某毅归案后对其杀害同村女孩杨某燕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其供述,公安机关于10月6日凌晨查找到被害人杨某燕的遗体。
通报寥寥数语,并未道尽杨晓燕这个小女孩生前遭遇的种种非人道对待。
据了解,4日当天,杨晓燕独自一人带着家中种植的百香果前往邻村售卖。杨某毅在百香果收购点附近看到杨晓燕后心生歹念,并在杨晓燕返家途中蹲守,企图施暴。
遭到杨晓燕强力反抗后,杨某毅直接将其掐晕,并用蛇皮袋装起带入到距离杨晓燕家不过几百米的山林中。奸淫过程中,杨晓燕苏醒,又被杨某毅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最后,结束奸淫的杨某毅重新将杨晓燕装入蛇皮袋,并浸泡到一个水坑里,再随意弃置到一处山坡上。
而且杨某毅还不忘掏走杨晓燕身上售卖百香果所得的全部32元钱。
尸检报告也显示,杨晓燕的死因是在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而气管又被锐器刺破,造成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最终导致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而据广西新闻网报道,让杨晓燕一家无法接受的是,事发次日,在他们寻找失踪女儿的时候,曾碰到嫌疑人一家三口在地里除草,询问对方是否看见过杨晓燕,嫌疑人杨某毅全程淡定,谎称没有看到。
由于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极高,钦州市多个部门很快介入。而在2019年7月的一审中,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认定:
杨某毅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被害人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毅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最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
杨某毅对于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
但是在二审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却认为原判量刑不当,推翻了此前死刑的判决。该法院3月25日出具的判决书指,杨某毅父亲规劝陪同其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杨某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终,二审法院鉴于此改判杨某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毅限制减刑。
这一结果让杨晓燕的家属感到诧异,他们目前已经就二审法院的判决在准备申诉中。
链接阅读:
广西钦州一10岁女孩卖百香果被杀害,父亲因为见义勇为溺水死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