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发布,狗、蛇、甲鱼、田鸡或禁食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意见稿提到了“此外,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

    “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征求意见稿》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法案获得通过,那么狗、蛇、甲鱼、田鸡都将从深圳市的餐馆消失,而且本次立法”一次到位“,包括仅仅是食用也会违法,受到处罚并记个人信用。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无论有什么看法,请去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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