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或将限制食用养殖甲鱼,是不是有些过犹不及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发展让我们接受了一次严苛的健康意识教育,虽然还不明确食用野味在这次疫情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但相信越来越多的群众已经意识到,食用野味客观存在着诸多的健康风险。尽量的避免食用高风险的食材,是维持身体健康的一种有效途径。况且,就法律层面上讲,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对于我国的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都是具有极为正面意义的事情,可以说是一举多得且功在千秋。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不少省市地区都相继提出或出台了有关于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文件。

但是不久前,深圳市的官网上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引起了我的注意。就是当地准备出台一项规定,在深圳范围内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贸易和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它的初衷确实非常好,如果能够把野生动物的非法贸易和食用禁止掉,我是举双手赞成的。本来打算细细地阅读,然后夸赞一下深圳市有关部门的决心和行动力。但是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这一份文件有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第二条规定,禁止食用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针对于这一条,我查询了深圳有关部门的官方解释,表明目前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和手段不足,监管部门执法难度较大,将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禁食范围。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因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其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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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有些蛇类和鸟类的禁食我还比较可以理解,因为有关部门所述问题客观存在。很多不法商贩确实把一些野生的蛇或鸟伪装成合法养殖的售卖,客观上极大增加了有关部门的执法难度。但是,甲鱼不一样,甲鱼在我国有着较为漫长的人工饲养历史,至今有几十年了。全国每年甲鱼产量稳定在几十万吨左右,可以说是一条极为成熟的产业链。

至于检验检疫问题,我对于深圳当地有关部门的业务水平不是很了解,但依据过往的数据,甲鱼作为一种可以出口创汇的养殖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可以说在技术层面上,应该是具备检验检疫的可行性。所以说,限制人工养殖甲鱼的食用,可能有些过犹不及的感觉。如果各地区效仿深圳市的“先进经验”,很可能对于我国的甲鱼养殖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沉重打击。但退一步讲,根据个人经验,我国确实存在一些不恰当的食用方法,比如生饮甲鱼血就可能造成一些健康隐患,对于这种不当行为还是应该予以正面引导。

当然,这份草案还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咱们大家也可以给有关部门献策建言,相信最终能够得到一条比较适合的,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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