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的只是拦高铁的女子吗?新华社点名批评了另一个

合肥女子阻拦高铁车门关闭致使列车晚点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新华社10日发表记者罗争光的评论文章《阻拦高铁岂能通融?》,对铁路方面在现场处置时最终妥协,允许其丈夫上车一事提出批评:女子拦车不对,执法者的“通融”则是对违法者的纵容。

《人民日报》则在11日发表署名原韬雄的文章《我们会不会遇上“拦车时刻”》,批评女子不敬畏规则的行为,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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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新华社《阻拦高铁岂能通融?》全文:

10日,合肥铁路公安通过官方微博通报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阻拦高铁列车发车一事的最新情况: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公安机关责令其认错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然而,令人费解的是,铁路方面现场处置时最终妥协,允许其丈夫上车。女子拦车不对,执法者的“通融”则是对违法者的纵容。

高铁运行依靠的是一套严格的管理规章,每个环节之所以有明确的法规制度,就是要确保列车运行安全、有序、高效。这名女子“容我10秒钟”的理由,显然是对规则的无视,折射出一些人对法律和规则的错误认识:通融一下,没啥大不了。这种现象和思维背后,是对法律缺乏敬畏。

倡导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则要成为公民守法的有效引导。在此次事件中,铁路方面虽然采取了措施应对该女子拦车,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融,让一家三口如愿上车走人。这种通融看似“人性化”,但恰恰是在不该讲人情的地方撕开了法规的口子。

此次事件无疑是一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公开课,公众要从中领悟知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执法者则应明白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松紧带,面对执法难题时,要敢于严字当头,提高执法智慧和能力,维护法律尊严。

以下为人民日报《我们会不会遇上“拦车时刻”》全文:

近日,一名乘客罗某强行拦阻火车开动的视频受到广泛关注。扒着门撒泼、说什么都不撒手。只要我丈夫坐不上车,你们车就别想走,结果致使列车延迟。公安机关责令她认错改正,并处以2000块钱的罚款。

这个事,是非特别清晰。铁路运输是有相关法规的,拦火车、阻交通,这是违法的!高铁速度快,调度很精密,耽误几分钟,后头的运行都得做调整,成本很高。要是没赶上车都来这一出,那还得了?

引起我思考的是,这个罗某,在那几分钟里头,怎么那么糊涂呢?咱们会不会也遇上这样的“拦车时刻”呢?

据报道,她还是个教师,工作中也比较优秀,相信平时不会这样。一方面可能是急,情绪上来理性缺位了;另一方面,可能对定点开车的规则并不太敬畏,觉得跟街边的小巴一样,晚两分钟早两分钟走都不叫事,所以自己拦一下也没啥。

不敬畏规则,往往是搞混了两种规则。

规则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刚性的,一种是弹性的。一种是严格定量的,一种是大致有个原则就行。而在日常生活中,大量是后者。比如,午饭吃面条还是米饭炒菜?全家人也会大致拿个意见。说好的吃面条,主妇临时起意改米饭了,也不大要紧。再比如闺蜜聚会,上午咱们广场见啊,十点也是上午,十一点也是上午,差不多就得。

然而,刚性规则跟这个可不一样。比如高考考场上能带什么不能带什么、开车可不可以喝酒、公务接待的餐饮标准……包括铁路运输和航空飞行器的相关规定,这些都不能随意。为什么?因为往往涉及复杂的公共利益,一旦随意,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哪怕一时没有造成明显的后果也不行,这就是法学界常讲的“程序正义”。有人违背了,执法必须严格,不能下不去手。瞻前顾后,制止不坚决,实质上是一种纵容,受损的是公众。

把私人领域、简单环境的“差不多”法则运用到公共社会、复杂环境,不管是认识糊涂、不知轻重,还是有意耍赖、撒泼,都是行为失范,往往害人害己。自律很必要,他律不可少,规则的刚性需要全社会共同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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