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脉络与逻辑推演2047年的香港政治局面
人民出版社:《香港治与乱:2047的政治想象》; 作者:阎小骏
当“一国两制”的奠基人为香港的未来谱写蓝图时,他们也为这个没有先例的巨大工程订立了一个期限:五十年。 1984年 12月 19日,当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时候,中国政府在这份历史性文件中声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2047:变与不变
1990年 4月 4日,国家主席杨尚昆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 1997年 7月 1日起实施。基本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对于北京而言,五十年的期限是一个承诺,也是一份对未来的期许。当八十年代中英谈判期间,香港前途地位一片迷茫、人心不安,邓小平代表中国最高领导层郑重作出“五十年不变”的承诺,是香港社会在回归前的政治定心丸和止痛剂;但“五十年不变”也是八十年代中国领导人对未来的期许,源自对中国内地自身发展速度的自信,相信两地终究“殊途同归”。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世界大势的转变,今天,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都早已经不是三十余年前的内地和香港,“再造几个香港”的声音在自信年代已经被新世代孕育出的中国精英阶层与生俱来的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所替代。日换星移,“一国两制”五十年的期限再次成为香港人心中的又一个“大限”;他们对于 2047年的到来内心充满焦虑与不安。无论是“加速融合”论还是“民主拒变”论,甚至“独立建国”论,都无不反映出港人面对这个法定的、有形的期限的极度纠结。待得“一国两制”的有效期过后,这城市将如何?
从 2012年末到 2013年中,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第一任首席法官李国能数次向香港社会提出 2047年后“一国两制”何去何从的问题。 2013年 5月,李国能在接受《南华早报》采访时指出,“今后十五至二十年内,有必要讨论并解决香港在 2047年之后的未来”。他指出,如果在 2022年申请二十五年期的按揭,期满正好是 2047年。李国能认为,香港的下一代领导人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只要有关各方都认同“一国”与“两制”皆为这安排不可或缺的部分,他很乐观香港能够在 2047年之后继续维持现有的独立制度,续享人的尊严、核心价值和各项自由。社会学家吕大乐从社会心理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香港所应该具有的“ 2047视野”。他写道:
香港人不习惯(大概也不喜欢)规划,往往因此也很少会主动想象,究竟三十多年之后的香港将会是一个怎样的面貌。这一种惰性也令我们很少主动提出要求,究竟到了 2047年我们应该有一个怎样的社会?有怎样的生活?有些什么选择?长期以来,香港人以为市场加上善于行政管理的政府,可以给社会提供指引,随机应变即可,不必对将来想得太多。因此,香港人很难会发展出我个人所主张的“ 2047视野”,意思是香港人对自己及整个社会抱着什么要求和期望,并尝试朝着这个目标进发。这种视野不再以五十年不变为前提,而是主动构思到了 1997后的五十年,香港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中国应该是什么样的国家。对于 2047年的来临,不应是恐惧的来源,而是建设未来的坐标与时间表。
诚然, 2047年这个最后期限的存在,为“一国两制”和香港的未来平添了太多种截然不同的可能性。政治学者手中并没有水晶球,足以准确预测几十年之后的人世变换、沧海桑田。然而,今日,我们仍有可能循历史已经模糊呈现出的脉络与逻辑,暂且沙盘推演 2047年香港政治的三种较为极端的局面。当然,实际政治的发展更可能是在这三者之间的某一点。
第一种局面:在 2047年之前,北京与香港之间已经重建高度的政治互信,香港社会疏离和抵制中国的集体社会心理发生根本性转变,香港华人社会的中国国家认同得以稳固确立,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被香港社会自觉维护,香港成为中央权力完全信赖的政治边陲。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国两制”不但得以保存,而且与 1997年相比将得到巨大扩展。香港的特首和立法会均按照循序渐进的路径实现了全民普选,香港的法治传统得到维持,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得到加强,北京对香港的管控降低到最小程度,香港成为既属于中国又面向世界的高度自治的现代化自由都市。
第二种局面:在 2047年之前,香港在 2014年所面临的政治撕裂没有 得到愈合,社会上存在的“反中”、“拒中”的集体心理和反对中国主体政治秩序的社会氛围没有得到改善,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本地华人社会的中国国家认同始终无法建立,香港的经济成长已经与内地其他城市持平,甚至大大落后,金融中心地位已被其他城市取代或者分享,北京与香港社会之间的政治信任保持较低水平。在这样的状况下,“一国两制”或者在名义上得以保存但实质内容被重新界定,或者在 2047年 6月 30日午夜按时结束。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中央人民政府实行统一管治制度的一线城市。
第三种局面:在 2047年之前,香港的政治态势进一步恶化,社会进一步撕裂,反对派动员的、由青年一代参与的社会运动不断激进化、暴力化,并在“反中”或者“港独”旗帜下实现大规模社会团结。在 2047年前的某一时间节点,香港发生如同“颜色革命”那样的大规模、颠覆性的社会抗议活动,或者发生极端暴力的社会骚乱和叛离活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以命令形式将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接管香港治安勤务,“一国两制”提前结束,香港将在经历一段军事管制时期之后逐渐恢复营商和金融活动,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派员管治的一线城市。
可见,香港在 2047年的何去何从,直接取决于未来二三十年间香港社会与北京政治互动的状况,以及中央权力与香港社会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否得以重建。北京同香港社会都应该尽早启动,采取步骤,彼此相向而行,唯有如此才能以命运共同体的姿态一起迈向值得期待的明天。
谁来当特首?
特首是“一国两制”下管治香港的灵魂人物。基本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重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行政长官是双重负责的,既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如前所述,行政长官有职责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所发出的指令。第二,行政长官统领行政机构,领导廉政公署,拥有立法过程的主导权,担任香港各高等院校校监,对外代表特区,并有权任命司法机构成员,就权力而言是名副其实的特区首长。第三,行政长官有权主导香港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基本法的修改,是香港政体的守护者。第四,行政长官在日常管治中处于总揽庶务、协调各方的关键位置,在香港的战略性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但是香港利益的捍卫者,也是国家在港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守护者。谁担任特首,对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成效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从 1997年到 204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大约要产生十任特首。回归以来,来自三个不同社会群体的特首已经统领过特区政府。第一位特首董建华来自工商业界,第二位特首曾荫权来自公务员体系,而第三位特首梁振英则来自专业人士阶层。这三位特首出身各异,专长不一,也各自在香港特区的政治史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虽然截至 2015年,所有行政长官均由规模不一的推选/选举委员会拣选,但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因此,在未来,可以预见香港特首的产生办法将不断变得更加民主。随着回归日久,中央与香港关系愈益复杂,加之普选改革的压力,究竟怎样的政治人物可以胜任将来香港特首的繁重职责?未来的香港特首应该是怎么样的?
就法律层面而言,基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这是任何人参选香港特首的最低宪制标准。但要成为一个最有利于香港整体利益、最有利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良好运行,并能够在大规模选举中胜出的特首,似乎应该具备更多的条件。一般说来, 2047年以前的香港特首,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恐怕是必备的。
第一,未来的特首应该在国家认同问题上取得北京的高度信任。在“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下,香港特区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辖的地方政府。作为香港特区的首长和代表,未来的特首首先应该是一个“爱国者”。他/她应该在政治上坚定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香港回归中国,能够确保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香港不受损害,并能够获得中央政府的高度信任和祝福。未来的特首必须具备和北京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和多种渠道,要能够成为京港之间的联络员、协调人、谈判专家和缓冲地带。一方面,特首应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特首也要能够获得北京的合作来切实维护香港社会和香港居民的共同利益。因此,能否和北京建立互信关系、能否与中央政府在香港管治上保持合作而不是对抗、能否维护国家利益和香港地方利益不受损害,应该成为衡量未来特首的基本政治标准。
第二,未来的特首应当在香港社会各阶层都拥有较高的支持度和认受性。作为香港特区的首长,未来的特首应当能够经受民主选举的检验,要能够在香港社会各阶层和各个群体都拥有较高的支持度和认受性。未来的特首不可以仅仅代表某一个群体或某一个界别的狭隘利益,相反,他/她应该代表利益光谱上更为广泛的群体。特首产生方式的不断民主化也要求未来的特首具有较好的公众形象,能够深入市民中间,有亲和力,而不是以高高在上的精英阶层代言人的面目出现。未来的特首还应该了解和关心基层社会的心声和疾苦,在福利和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在施政上要照顾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同时鼓励中产阶级的发展,以及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持香港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未来的特首应该受过较高程度的教育,并已经在公职生涯中展示出较好的领导和组织能力。有鉴于香港作为东西方桥梁的独特地位,未来的特首需要拥有复合式的教育背景,最好对香港、内地和欧美的政治理念、文化习惯和经济脉动都有深入的了解,特别是要对中国主体政治体系的政治原则、文化习惯和政治过程有过详细的学习和认知。随着现代社会专业化和复杂度的不断提高,特首需要具有较高程度的知识储备和政策判断能力。管理如特区政府一般庞杂的政府系统也要求未来的特首具有较高的领导和组织能力。能够胜出的特首候选人应该已经在公职生涯中展示领导才能。成功管理大型公共部门、机构、组织或企业的经验对于担任香港特首至关重要。
第四,未来的特首应该熟悉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的运作,并能够与香港各主要政治力量建立和保持适切的工作关系。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统帅和中央与香港之间的沟通桥梁,未来的香港特首应该熟悉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运作规则和过程,了解各自的管治哲学,能够起到促进相互理解、沟通双方想法的作用。未来的香港特首亦需要在香港本地做好团结工作,有意愿、有能力同本地各主要政治力量开展合作,能够善用不同阵线的人才,听取多方面的声音,成为香港社会团结的枢纽。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首的产生方式将逐步向普选的方向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对于特首的政治忠诚和国家认同问题高度关注。 2015年 5月 31日,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在深圳会见香港立法会议员时,专门就未来普选制度下产生的香港特首划出一道政治“底线”。他说:
“泛民”(注:指香港“泛民主派”,见本章下一节)有两类:一类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他们打着“民主”的幌子,把香港视为独立政治实体,肆意曲解基本法,阻挠特区政府施政,顽固对抗中央管治,甚至勾结外部势力,鼓吹和支持“港独”等分裂势力,妄图颠覆中国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他们的言行实际上早已超出所谓“言论自由”、“争取民主”的界限。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危害不小。他们不仅是“反对派”,而且是“死硬派”、“顽固派”。对这部分人,中央的立场坚定而明确,就是坚决斗争,决不含糊。具体到行政长官普选制度设计,就是要把这些人排除在外,不仅要限制他们“入闸”、阻止他们“出闸”,即便他们侥幸当选,中央也会坚决不予任命。
这段讲话所反映的观点,应该是中央政府最高层对未来特首必须符合的政治标准的共识,值得香港社会高度重视。中央政府画出的这道“红线”势必对 2047年之前(以至于之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具有极为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