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离世与媒体行业的过劳

今天凌晨,台湾明星高以翔在录制综艺节目《追我吧》时,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随后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人们将怒气撒向了浙江卫视,接连几篇刷屏文,无不在谴责节目组。

 

诞生于航空研究中的海恩法则认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卫视节目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当然不是偶然。但这一隐患之所以未被提前发现,恐怕不仅是由于节目组成员疏忽大意或准备不足。若是仅仅控诉节目组,也只是泄愤之举,并不理性。实际上,长期以来,媒体行业严重过劳与高度焦虑,已经是公开的事实。说到底,节目组成员同样是这一行业生态的受害者。

 

媒体行业者大多缺乏稳定保障,流动性强,内部的收入差距极大。一个卫视节目组,如果突然拿到项目,必然是加班加点连轴转,连续通宵熬夜两三晚上,持续五六十个小时不睡觉是常态。而一旦没有拿到项目,又总是无事可做,赋闲在外。

 

许多脑力劳动的行业都会有类似特点,但媒体劳动还有自己特殊性。媒体行业的绩效工资奇高,基本工资奇低。北京媒体公司的员工,有人每个月只有两千元的基本工资,而如果赶上有活,拼命工作,一个月甚至能拿到三四万的绩效。这就意味着,一旦赋闲,收入大幅缩水;一旦有项目,就必须舍命干活,不出岔子,把钱挣够。

 

其实媒体行业的总收入不算低,特别是处于上升期的新人,收入还是可观的,明星就更不用说了。但媒体行业往往在兜售欲望。这一行业身处社会最喧哗之地,接纳和传递着最容易煽动大众的意识形态。在把消费、致富、竞争这些欲望兜售给观众的时候,从业人员自己中毒更深。

 

无论是用工体制,还是思想意识,媒体行业都在逼迫或引诱着从业者,抓住一切机会,获得尽可能多的收入,缩小与其他人的差距。在这样的行业之中,过劳的危险早就存在,过劳的隐患却一直没有办法被根除。

 

我曾偶然参与过一次卫视节目录制,在影视棚里和导演、演员、实习生、摄像、道具、服装、工人一起待了两个晚上。几乎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极度缺乏睡眠。特别是导演们,在一个月的录制过程中,常常一晚上只睡4个小时。完成一场节目,实际上需要大量人手,承担不同种类的工作。但节目组总是尽可能压缩人员,尽可能少雇一些人,或者是使用不拿工资的实习生。

 

影视棚里一片漆黑,不分白昼。在漆黑的角落里,横七八竖躺着一些人。有的是工人,有的是副导演,有的是后勤。一旦没事,他们就呼呼大睡。对讲机一响起,他们便爬起来走到前台去开始工作。有时候,他们整整一个周都不会离开这个影视棚。

 

看到高以翔的新闻时,我翻了翻从摄影棚回来那天的日记,里面写了几句话:

 

“26号在影视棚呆了一天。录节目实在是辛苦。接待我的一个实习生,早上开始工作后,一直到晚上八点多都没有时间吃点东西。采访我的两个助理,在夜里11点多聊完之后,说要回去写思路,准备写到六点睡一个小时再起床接着写。他们还说,XX也是夜里5点才睡觉的。等到节目组的车送我回来,已经是夜里12点多了。我困得睁不开眼。”

 

“回想这次拍摄的经历,只感觉电视行业的从业者,真的太不容易了。完全用自己的生命来工作。

 

那时候只是觉得他们辛苦,没想到居然还会出人命。

 

这次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件,媒体行业的用工方式、工作节奏,有没有可能做些调整,能把人看得重要些,更关心人一些呢?

 

如果系统性的东西难以改变,媒体从业者们,有没有可能尝试调整心态,从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牢笼中些微挣脱,放自己一条生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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