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父母何罪之有?

东亚父母何罪之有?

——当代中国家庭中个体本位与人伦本位的激烈对撞

互联网上年轻人对家庭与父母的声讨又一次出现了,接二连三,颇有一种小小浪潮之感。一篇好似怀着深仇大恨写就的文章这样写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霸凌者,只不过中国式亲子霸凌,往往来得更反人性一些”。这篇文章将不正常的亲子关系理解东亚特色,文章标题便是《扫兴的东亚父母,还不完债的孩子》。通过举例若干个不正常亲子关系,再将其解释为东亚家庭的普遍特点,作者得出结论:“在这片情感匮乏的土地上,人们从未习得爱意究竟是什么”。如果就论证方式来说,这类文章难免有些逻辑薄弱而结论草率,但耐不住字里行间的情感宣泄与道德控诉,读者自己的若干痛苦记忆被唤醒了,在文章末尾的留言里,读者密集留下一堆文字:“看着不知不觉就流下泪”,“无法和解”,“有点创伤应激”,“已然绝望”……。

近年来对家庭进行批判的激烈程度,恐怕真和五四新文化运动时候不相上下。当时着重批判的是大家庭的“父权”,反对长辈的独断性权威,要求获得个体的自由与解放,如今批判的是小家庭里“爱的缺失”或者“爱的错误”,要求父母给予一种充分尊重子女个体的近乎完美的亲密关系。而二者之间非常相似的,便是批评者都将家庭关系中的问题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或者所谓的“东亚性”结合起来,从而给出非常绝望,又因绝望而生出的非常反叛的结论:打倒东亚家庭,实现脱亚入欧/美。在我看来,将不正常的家庭关系怪罪到“东亚家长”身上,多少有点虚设外敌的意思(简单的说,家庭关系不正常是因为父母存在某种缺失,而并非因为他们生活在东亚,一个存在缺失的人生活在哪种文明里都是一个有缺失的人,这和东亚传统没关系),但将家庭问题表述为“东亚性”或者“中国性”这种认知模式,倒是真有些“东亚现代性”的意味。

当然现在和五四时也有不同,当年的批判指向大历史,指向整体性的社会改造,这样因批判家庭而产生的个体情感层面的痛苦只能自己独自品尝;如今的批判却主要指向个体的亲密关系,因批判而产生的痛苦成为了一种集体意识,并再次转化成为批判的理由:我如此痛苦,不正说明家庭对我的伤害吗?其实这些痛苦未必是家庭伤害产生的痛苦,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恰恰是因为个体激烈批判家庭才带来的。

在五四时期和当前出现的家庭关系的冲突,本质上并不是东亚父母有“问题”,而是由于传统的家庭伦理缺位而新兴的个体伦理不能扎根造成的结果。在现代中国,存在着两种相互冲突的伦理观念。一种是传统的人伦本位的观念,在此观念之中,人之为人的关键在于完整的人伦关系,由于有了完整的人伦关系,人才可以和野兽区分开来。一个人最重要的幸福来自于家庭生活,来自于侍奉父母养育子女,而最大的痛苦也来自于家庭关系的缺失或是病态。此种伦理观念不将个体视为单独存在的个体,而视为家庭之中的个体,个体是家庭之中的一个角色。生活在此种伦理观念之中的个体并不一定是受压制的、受损害的,反而很可能是受到完整的养育、帮助与支持的,其生活的家庭网络还给予了个体稳定的情感寄托和完整的人生想象。这恰恰是当代年轻人渴求而不得的那种能够发挥情感托底作用而又高度包容的亲密关系。

杨振宁回忆其母亲时曾说过这么一段话:“她们的做人与美国人的做人态度是不一样的,她做任何事情都不是从个人出发,她的一生是从她的父母、她的丈夫、她的孩子来出发的,而这个观念是绝对的……我想,人的思想如果把一件事变得绝对化以后,就变成一种力量……这个力量的来源是它有个信念,这个信念是绝对的,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你说这是愚忠,我想也不是错误的。你问我母亲对我最大的影响是什么,我想就是这个。”《金翼》里,黄东林最平静和最幸福的时候,就是一家人相聚一起的时候。这种天伦之乐,是每个平凡人都有机会享受到的幸福。由于个体从属于家庭,个体的独立意识往往被淹没于家庭之中,因而当个体在承担养育父母抚养子女时,并不需要强力的个体责任意识来自我驱动,他天然将这件事视为自我的一部分,自己生命的一个板块。即使是以逍遥处世的庄子,也认为“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要求以“不择地而安之”为其目标。如果说有什么是“东亚性”,那么这种人伦本位的伦理观念,恐怕才是真正的东亚性。

在上述批评东亚父母的文章里,东亚父母的一个罪状便是“扫兴”,即见不得孩子获得成绩、兴高采烈或是自我肯定,总要给孩子泼冷水。实际上,在这些父母的潜在意识里,并不是见不得孩子如此,而是见不得自己如此。比如文中所说的一位14岁江西女孩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母亲却严厉责备女孩饭做多了。这位母亲并不是像文中说的那样“执意拉开父辈与子辈的距离”,而恰恰是因为在母亲眼里自己和孩子没有距离。孩子就是自己,因此孩子做的事情让自己不满意,自己便可以随意表达自己的情绪,因为那是和自己表达情绪。

这种毫无距离感与边界感的情绪表达,当然会激起具有明确个体意识的网友的反感,然而在传统人伦本位的观念之中,这种视人如己的关系并不奇怪,反而是两者极度亲密的体现。只是恰巧当这位母亲自身缺乏共情能力,传统人伦本位的观念才让人感到可恶。也就是说,传统的人伦关系并不必然导致此种现象出现,假如这位母亲是一位脾气极好的母亲,她用温和的方式教育孩子做饭数量要适可而止,那么这个画面便没什么不妥。文章作者所希望出现的那种,孩子做了过多的菜而父母只是夸奖并且完全忽视菜做得过多的情景,实际上是完全以孩子个体为本位,从孩子的视角出发,而忽视了父母个体性的偏狭想象。这是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所存在的问题,即高度个体本位的人,往往会因为个体的差异而产生若干的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看似只需要父母体贴入微,不那么扫兴,实际上必须要压制父母的主体性,以子女的个体意识来压倒父母的个体意识。即使父母与子女都高度个体本位,那么同样会出现其他难以达成一致的矛盾冲突。

人与人就是有所不同,一个人越是将自己理解为独立的个体,就越需要克服自我与他人的不同才能和他人产生连接。从这个角度看,尽管个体本位的观念带来了人的独立与尊严,但它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十全十美。

传统的人伦本位的观念在现代中国的转型之中已经全面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在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之中,人之为人的关键在于人具有理性,“人天然就想要知道”。人所能获得的最大的幸福,要么是在政治生活中基于个体的德性收获个体的荣誉,要么是在哲学活动中获得真理。一个人的最大痛苦,或者是缺乏理性,不能读书识字和追求真理,或者是被城邦流放,失去获得荣誉的机会。至于家庭,只不过是个人获得荣誉与真理的一个生活场所,和真正的幸福并没有太多关系。家庭不过是独立个体结合后产出新的独立的个体的场所,新的个体也必然要离开这个家庭。人生的舞台不在家庭之中,而在广阔的公共空间与真理世界之中。在五四时期,先觉者以为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可以强有力地扫除大家族对个人的桎梏,使得每一个人获得独立的个体意识和个体尊严。那时,恰如此时,一些人以为独立、尊严和自由就是幸福本身。但实际上,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必然是卓越伦理。

一方面,个体性越强的人,越需要在和别人的关系之中证明自己的特殊性,特殊性与特殊性难以融合,最终只能演变成激烈的竞争。个体与g之间的合作,往往在同样的卓越水平才能有效合作,否则便会成为对个人能力的损害。让个体拖家带口帮助一大家子人脱贫致富这样的事情,对于个体本位的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即使是出于责任伦理个体实现了严格的自我约束,他也会感受到巨大的痛苦,因为他不会将这些人视为自我的一部分。让个体隐姓埋名为宏大叙事而牺牲,这样的事情很难成为个体本位的人的追求。

另一方面,在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中,只有卓越者才能够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换句话说,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可以使得多数人都走向独立,但只能给予少数人以幸福。真正坚持个体本位伦理观念的人,一定要成为一个卓越者,成为各个方面都很强大的人,强大到足以在公共生活与观念世界中获得荣誉与真理,强大到将自身的情感需求寄托于政治或哲学。两个真正个体本位的人,恐怕没有办法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因为两个人的差异会让双方都不可忍受,除非最后一方彻底压倒另一方,以一方放弃个体本位为代价。个体本位的人对于父母和子女的责任,必须要基于理性的责任意识才能产生。而往往是比较卓越的人,才能发展出强有力的责任意识。

比较起来,所谓具有东亚性的家庭本位的伦理观念,恰恰为不那么卓越的普通人提供了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恰恰是很多年轻人所希望的具有韧性的亲密关系。而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很有诱惑力,但也是很残酷的。

前文所说,传统的家庭伦理缺位,而新兴的个体伦理不能扎根,即是说那种将个体视为家庭一个组成部分的传统伦理观念已经被破坏,父母在家庭关系之中很少能感受到生命的完整性从而对子女报以感激之情,而个体本位的伦理观念所要求的那种卓越追求和责任意识,于孩子和父母都未必都能做到。因此,在上述文章中举例的那些不正常的关系之中,并不存在“东亚家长”的问题,而恰恰是不够东亚、不够传统的问题,或者是不够个体、不够卓越的问题。但家庭关系毕竟不等同于政治关系,孩子在家长面前,注定不具备完全的理性能力,因而不可能是高度卓越的。

在此意义上,与其批判虚空立论的“东亚父母”,不如考虑如何在家庭本位与个体本位之间建立巧妙的平衡,既为普通人找到安身立命的家庭归宿,又可以发展个体适度的尊严与独立意识,从而在保有个体尊严的基础上重建家庭关系的稳定性。

当然,这是对普通人而言,对于那些真正卓越的人,或者是自认为足够卓越的人,那么个体本位当然很有吸引力,是很值得去尝试的人生样态。但是,如果将二者混淆在一起,处处用少数卓越者的追求与日常来对比自己的追求与日常,恐怕生出的无端烦恼就要无穷无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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