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谈 | 比起暴漫,抖音的这条广告才是对英烈的“侮辱”
今日头条道歉了,因为一条广告的存在。
在致歉文里,头条也说得很清楚:这是推广团队审查不严的结果,对词库不敏感,现在已将相关负责人停职处理。
作为一家技术和商业公司,头条的处理是及时而且妥当的:
自己的锅自己背,绝对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认错就要罚,挨打要立正。
而且这次,关于头条犯错的内容,网络上也没有任何争议。
因为这个错误,是一个不用过脑子、肉眼可见的错误。
“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
即便某些人语文不及格,是体育老师教的,抖音广告的恶意也是扑面而来的。
邱少云被火烧而牺牲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对这个事实进行的嘲讽和玩笑没有任何其他前提,就可以判定为作者对这个历史事实的不敬和恶意。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这让我想起了上个月发生的另外一个故事,那就是暴漫侮辱“英烈”。
起因就是英烈保护法出台后,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平台上传了一段视频,其中的内容被中青网的记者描述为“侮辱英烈”。
当时,暴漫创始人在微博上进行了解释,认为中青网没有联系上下文,视频所反映内容旨在强调广告进入教科书后的危害。
但第二天,舆论的走向因为新华视点的介入而呈现一边倒的境地。暴漫就此被全网下架,进行检讨。暴漫本身也就进行了道歉。
之后还有后续,但不涉及我今天讨论的内容。
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今天头条的道歉风平浪静,而暴漫那起事件,互联网上对于暴漫是否真正侮辱英烈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呢?
首先,我表明我的看法:暴漫的言论是在讽刺和批评教科书的广告植入问题,当中涉及英烈的部分应该被视为一种修辞,而非侮辱。
相信每个正直善良的中国人都会支持英烈保护法的出台。在看过之前各种侮辱烈士的言论后,我们都会觉得保护英烈势在必行。
但是,我们也需要知道一点,就是哪些言论是真正在侮辱英烈,而哪些不是。
汉语的修辞是有讲究的。说你好话的,可能是在骂你。明着没提你一个字,背后的意思却又跟你万分相关。
举一个相关的例子,某品牌的官V曾经发过这样一条微博:
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
表面上来看,这条微博没有侮辱英烈。但如果有一点互联网历史小知识的话,我们就会知道,这条微博的用意是多么恶毒。
曾经的微博大V@作业本,就用“烧肉”说法恶毒侮辱邱少云和赖宁。那么当这条微博把“烤肉“、“烧烤摊”和@作业本 圈在一起的时候,尽管没有出现邱少云或者赖宁这两个人名,但懂点语文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发出这条微博的人一定是认同@作业本 关于“烤肉”的说法的,他是在打擦边球,本质还是侮辱英烈。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觉得暴漫那条视频并不是侮辱英烈呢?
尽管暴漫的那一段话听到了英烈的名字,表面上看是把英烈戏谑化了,但这是在假定教科书广告植入现象大肆蔓延后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
使用这一修辞,是在表达广告植入教科书的危害而已。
这不是侮辱英烈。
就好比我之前跟大家介绍某品牌官微的那条微博,尽管提到了英烈的名字,但我是在跟大家解读那条微博有多恶毒一样,并不能代表我认同那条微博。相反,我还认为那条微博用意险恶。
当然了,一定还有读者对我的说法提出质疑。
常见的质疑应该是以下几种:
1、暴漫如果对英烈有敬意,那为什么要用英烈作例子呢?
2、暴漫如果对英烈有敬意,那为什么会在英烈保护法出台以后上传了那段掐头去尾的视频呢?
3、你这么替暴漫说法,你是不是暴漫派来洗地的水军?
除了第三种质疑因为提问者智商不足所以不值得回应以外,前两种质疑,其实都是有道理的。第一种说法,其实就是对暴漫本身的判断,如果暴漫本身是对英烈不敬的,那么暴漫用这个例子的确会有不敬的嫌疑。
但如果暴漫本身不是呢?暴漫的那个例子,其实是不足以直接认定他是对英烈不敬的。因为你无法通过修辞以及他本身的目的,来反推出他的恶意。
我跟你说,“A的这种B做法”是不对的。
你就不能通过这句话来指责,我对A不尊敬。
至于第二个质疑,我个人无法回答。只有暴漫自己知道。
关于暴漫,其实肯定也没有一个确切说法,但现在的结果是,暴漫的确在各平台被下架了。但是,其实我们知道,互联网仍有各种真正有问题的人仍然逍遥法外,但未必有恶意的人却不幸躺枪。
于是乎,我们才会对这种现象无奈:
熟悉商业规则的公司会因为高效冷酷、不带感情的快速回应而及时止损。
而那些有点情怀,想做出一点点改变的公司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小过失或者无中生有的指控,消失在普通人的视野里。
这两家公司有错么?谁都没有错。只是,将来的人有鉴于此,会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