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莉法”救得了雪莉吗

来源:微信公众号“狐狸罐头”

在探讨今天的话题前,我们先来做个小测试,以下问题直接回答Yes或No——

如果有人在网上Po了张自拍照,有网友ABC分别留言评论说:

A 又胖又丑,要我的话就不活了!

B 穿的好暴露,一看就像那啥坐*的!

C 这张照片成功让正在吃饭的我吐了

问题来了:

1. 网友ABC的评论是不是网络暴力?

2. 如果是,是不是应该让ABC接受教训或惩罚?

3. 如果走法律途径,ABC会不会受到惩罚?

4. 如果Po主是个明星,请再回答一遍123问

在思考如何做出选择时,相信很多人会有一丝犹疑,无法立即回答Yes或No。

网络暴力的复杂性即在此,它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说也存在很大的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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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个星期内,韩国女星崔雪莉自杀身亡后,有关网络暴力的话题持续引发热议。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在声讨网络暴力,在社交平台上号召抵制网络暴力。但似乎很少人意识到一个问题——

什么才是网络暴力?

百度百科对“网络暴力”的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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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种在网络上发表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即使用言语、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英文中对应的词叫Cyber-bullying或Cyber-harassment,直译过来就是“网络欺凌”或“网络骚扰”,而不是“网络暴力”直接对应的“Cyber-violence”。

这也从某个维度上说明,当大家在讨论这类网络现象时,基础定义就存在不同。而相对来说,“网络暴力”比“网络欺凌”和“网络骚扰”明显语气要重。

当然,百度百科的解释不是法律条文,但在缺少正规法律解释的情况下,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重要的参考。

对于百度百科解释中网络暴力的形式,大部分人应该是认同的,争议点在于如何定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比如,“XX怎么不去死”肯定比“XX就是个傻X”严重,但算不算“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呢?“我要杀了XX全家”又算不算?

另一个难点在于,我们很难去判断对方在说这些话时是不是在开玩笑。因为即便在现实面对面的谈话中,我们都很难对此做出准确判断。


​而在法律层面上,德国有《信息与通信服务法》,韩国有《电子通信基本法》,大多数国家并没有专门设立针对网络暴力方面的立法,而是依循传统法律中的名誉权、隐私权相关的法律条款。

还记得2008年的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吗——

31岁的女白领姜某在博客上诉说丈夫王某有外遇后跳楼身亡。她的大学同学张某开办网站为姜某讨公道,相关文章在大旗网和天涯社区上传播后,引发网友对王某持续性谩骂和人肉搜索。不堪忍受的王某将张某和大旗网、天涯社区告上法庭。法庭最终判定张某侵犯名誉权成立,赔偿精神损失费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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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中,恶评源头张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那些辱骂和人肉王某的普通网友,并没有一个人受到丝毫损伤。

2

应对网络暴力,很多人会想到网络实名制。匿名骂人找不到你,实名总会让人收敛点吧。

崔雪莉自杀身亡后,韩国社会一片反思网络暴力的呼吁。据韩国媒体报道,有国会议员表态将推出“雪莉法”,打击恶评文化,措施之一为推行网络实名制。有机构展开的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者赞成网络实名。

近期的另一起案例似乎也说明,实名制刻不容缓——

因离婚事件备受攻击的女星宋慧乔,近日向警方举报15名恶意评论网友。警方一周前宣布起诉其中两人,其余13名网友则因账号已注销等原因未能核实身份,警方暂时无法起诉。

然而问题在于,韩国曾是世界上第一个且推行网络实名制最彻底的国家。

早在2002年,韩国的一些政府部门就开始实施网络实名制,到2005年“狗屎女”事件后(一女子因未清理宠物狗在地铁里的排泄物而遭网友人肉与攻击,最后患上精神病),网络实名制才进入立法阶段。

2008年10月,韩国知名女演员崔真实在浴室上吊自杀,生前同样因网络恶评饱受精神困扰。崔真实的自杀让韩国社会极为震惊,民众对网络实名制的支持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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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韩国国会通过了俗称“崔真实法”的信息通讯网法施行令修正案,要求每日访问量10万人次及以上的网站强制实施实名制,同时要求网站快速处理举报恶意评论的个案。

但实名制并未取得意想的效果。

2011年,Nate、Cyworld等几家韩国大型网站遭到黑客入侵,约3500万名用户的数据泄漏(整个韩国才4000多万人),包括姓名和电话号码等,再度震惊了韩国社会。

而对于实名制后的网络恶评,首尔大学的调查发现,网络恶评数量仅从13.9%下降到了12.2%,下降幅度非常小。另一项数据则显示,实名制让原意公开发言的网友人数锐减。

也就是说,实名制并未根本上减少网络恶评,反而让更多的人在网上选择沉默,同时还要承担信息被泄漏的风险。

2012年8月,韩国宪法法院8名大法官以侵犯言论自由权利为由,一致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

是要震慑一小撮网络恶评者,还是保护大部分人的言论自由,韩国选择了前者。

3

实名制也不顶用,难道没有什么能治得了网络暴力了?

当然不是,任何时候,拿起法律武器都不失为一个选择,即便过程耗时耗力。

对明星来说,当恶评留言太多,法律也不可能一一处理,这个时候不妨“化恶评为动力”。比如出演于正剧成名的袁姗姗,微博上“袁姗姗滚出娱乐圈”的话题曾多次冲上热搜。

袁姗姗选择的做法是,每有一个留言骂她的,她就捐出5毛钱,24小时候,她捐了5万多做公益,成就了明星“黑转粉”的经典案例。

再比如前段时间因综艺《中餐厅》被群嘲的黄晓明,面对网上潮水般的讥讽,笑言“大家开心就好”。

当然,我们不是要求明星们都能像袁姗姗、黄晓明一样,毕竟网络恶评对明星的影响,具体到个人身上存在很大的不同,我们更不是鼓励网络暴力。网络恶评,很多时候是作为公众人物,必须付出的代价。

关注美国脱口秀节目的应该都知道,“鸡毛秀”(吉米·坎摩尔秀)有个经典环节叫“明星恶读推文”,即明星当众读出节目组选中的恶毒网友推文。

我们来看最近一期节目中的几个片段——

艾玛·斯通(《爱乐之城》女主)演什么都像吸毒的妓女。

丹尼尔·雷德克里夫(《哈利波特》男主)是上帝自土豚以来,创造出的最不吸引人的生物。

讲实话,这还算是比较温和的。还有更恶毒的——

如果你觉得本尼迪克特·康巴伯奇(《奇幻博士》男主)很有魅力,那么我猜你觉得直直看着猫的肛门也很有意思。

本尼笑了会后是这么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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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段正确的废话,希望所有人在留言时多些同理心、同情心,多想想他人的感受,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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