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4名管理者贪腐近亿”,私企不应是反腐败的盲区
军人出身的王健林,眼里揉不得半粒沙子。近日,4名管理人员严重违反集团制度,向商户、供方及员工索贿,金额巨大,已涉嫌犯罪被开除,王健林生气训话半小时。
这些年来,在人们的印象中,好像只有国企才有腐败,私企的财产是私人老板的,不可能出现腐败。
然而,金钱滋生腐败,天量资金则滋生巨额腐败。身处资金量庞大的地产业,万达也不能幸免。据有关消息,这不是万达第一次内部自查自爆贪腐案例。2017年,万达曾通报腐败18人名单。2018年8月1日上午,在北京建国门万达总部,两名万达高管尹建武、金震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被朝阳警方带走。
做为中国房地产行业中的翘楚,万达自曝家丑,人们在欣赏万达的反腐败气魄的同时,多年来被忽视的私企内部腐败问题开始了人们的关注。
私企没有腐败?这其实是多年来人们的一种错觉。私企的“腐败”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更严重,因为一是量多,二是完全没有监管,三是具有隐蔽性,私营企业不受反腐法律制度的约束。
事实上,这些年来,从私营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频频曝光,腐败已成为私企发展的巨大障碍,反腐已成为私企生死存亡一个不抓的大事。
权力的易腐蚀性,并不因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而有什么不同。因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私营企业的反腐败作为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来加以明确。《公约》第十二条规定,“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采取措施,防止涉及私营部门的腐败”,要求执法机构与有关私营实体间开展良好的合作。
私营企业反腐败目前存在着明显的机制与体制性问题。按照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我国的私营企业腐败由公安机关管辖。当前我们下大力气建设的惩防腐败体系只是着眼于国家工作人员,使得私营企业的反腐败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忽视。
私营企业正面临一个重要转折点。如果能够通过刮骨疗毒式的反腐败,使私企从家族企业转型为现代企业,从单纯依赖个人的粗放式管理转为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精细化管理,从简单追求个人发财的狭隘目标转向追求产业报国的更大抱负,则私企将伴随民族复兴获得应有的地位。
国企的腐败应该严厉打击,私企的腐败问题也应该进入我们的视野,并通过舆论和法律手段加以遏制。只有国企和私企都远离腐败,我们才能够建立起运转良好的市场经济。私企,不应是反腐败的法律和制度的盲区!
注:参考文献:万达4名管理者贪腐近亿被开除 王健林训话半小时_手机新浪网 https://news.sina.cn/sh/2019-09-07/detail-iicezueu419958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