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港独”的殖民地?

台灣是港獨的殖民地 ?

1

港獨黃之鋒當然可以來台灣。

因為香港法院說他可以來。

可是黃之鋒有沒有臉回答,為什麼,他要發起暴亂,用類同恐怖分子的行徑,保護香港人殺人犯陳同佳,不讓陳同佳來台灣受審?

黃之鋒有沒有臉回答,既然他不相信香港法官,那為什麼香港法官放他來台灣,他就高高興興的接受了?

2

港獨跟台獨水乳交融,鬧得好歡。

可是面對大陸,就歇斯底里口口聲聲台灣人尊嚴的台獨。

為什麼面對港獨,就不要台灣人的尊嚴了?

為什麼香港人可以在台灣殺人放火,不受制裁?

難道台灣人面對港獨,就要歡迎香港人在台灣犯罪,受法律制裁?

3

英國把香港交回給中國之前,在香港設了逃犯條例。

香港人到全世界犯罪,都要依照國際慣例,引渡到犯罪地接受當地審判。

但是卻不包括大陸,台灣和澳門。

當2018年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了他的香港女友潘曉穎,逃回香港後。

雖然台灣從監視器畫面,明明知道陳同佳涉嫌重大。

向香港要人時,香港的回答卻是,逃犯條例不包括台灣。

所以,台灣不斷的催促香港立法,改善這樣極度不合理的狀況。

4

香港修改逃犯條例,嚴格定義,只有37項最嚴重的犯罪,才能把逃犯移送到台灣,大陸和澳門。

而且決定要不要移送逃犯的,是香港的法官。

可不是大陸或台灣的法官。

這樣修改條例,是找回司法的公平與正義。

是平等對待台灣人。

是哪一點錯了?

除了殺人放火的罪犯,港獨和外國情報系統會恐慌以外,其他人是在幹嘛?

5

發起恐怖行徑的黃之鋒,在台灣耀武揚威。

偷換概念,說挺他的行徑,才是挺香港人。

要求台灣人要在10月1日前為他上街遊行。

要求台灣要修改法條,讓他跟他的幾千名同志可以輕鬆拿到台灣身分證。

黃之鋒什麼時候,變成台灣人的祖宗了?

台灣人什麼時候,成為港獨的殖民地了?

台灣人是次等人,必須當港獨的二等公民。

黃之鋒聖旨到,台灣人要跪地接旨 ,聽他擺佈,命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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