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港独”的殖民地?
台灣是港獨的殖民地 ?
1
港獨黃之鋒當然可以來台灣。
因為香港法院說他可以來。
可是黃之鋒有沒有臉回答,為什麼,他要發起暴亂,用類同恐怖分子的行徑,保護香港人殺人犯陳同佳,不讓陳同佳來台灣受審?
黃之鋒有沒有臉回答,既然他不相信香港法官,那為什麼香港法官放他來台灣,他就高高興興的接受了?
2
港獨跟台獨水乳交融,鬧得好歡。
可是面對大陸,就歇斯底里口口聲聲台灣人尊嚴的台獨。
為什麼面對港獨,就不要台灣人的尊嚴了?
為什麼香港人可以在台灣殺人放火,不受制裁?
難道台灣人面對港獨,就要歡迎香港人在台灣犯罪,受法律制裁?
3
英國把香港交回給中國之前,在香港設了逃犯條例。
香港人到全世界犯罪,都要依照國際慣例,引渡到犯罪地接受當地審判。
但是卻不包括大陸,台灣和澳門。
當2018年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了他的香港女友潘曉穎,逃回香港後。
雖然台灣從監視器畫面,明明知道陳同佳涉嫌重大。
向香港要人時,香港的回答卻是,逃犯條例不包括台灣。
所以,台灣不斷的催促香港立法,改善這樣極度不合理的狀況。
4
香港修改逃犯條例,嚴格定義,只有37項最嚴重的犯罪,才能把逃犯移送到台灣,大陸和澳門。
而且決定要不要移送逃犯的,是香港的法官。
可不是大陸或台灣的法官。
這樣修改條例,是找回司法的公平與正義。
是平等對待台灣人。
是哪一點錯了?
除了殺人放火的罪犯,港獨和外國情報系統會恐慌以外,其他人是在幹嘛?
5
發起恐怖行徑的黃之鋒,在台灣耀武揚威。
偷換概念,說挺他的行徑,才是挺香港人。
要求台灣人要在10月1日前為他上街遊行。
要求台灣要修改法條,讓他跟他的幾千名同志可以輕鬆拿到台灣身分證。
黃之鋒什麼時候,變成台灣人的祖宗了?
台灣人什麼時候,成為港獨的殖民地了?
台灣人是次等人,必須當港獨的二等公民。
黃之鋒聖旨到,台灣人要跪地接旨 ,聽他擺佈,命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