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化”“废死”,“轻松法律”是祸殃!

   北大法学院从2004年到2023年,接受的外国资金光公开可查的合计近9000万。福特基金会2024年对华投入总额达1754万美元。武大法学院及性别研究中心是重点合作对象。据说2024年全国高校境外资金超127亿,仅13%公开明细。

   西方的慷慨是企图借合作对中国搞意识形态渗透,资助本土亲西方机构、媒体与专家,豢养亲美群体,在合作项目的掩护下将西方价值观包装为“普世价值”或“发展标准”,通过教育、媒体、法律等系统性渠道,实现长期、潜移默化的传播。特别是培植法律方面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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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媚外的法学家有的极度崇拜萝莉岛的顶级嫖客,说“德肖维茨让我第一次看清程序正义的光。”并把其为罪犯狡辩脱罪美其名为:防止公权力滥用、守护司法“公正”。有的希望自己一生下来就是美国人,公开表明站队美国的立场。有的污蔑祖国历史,矮化中国文化:“中华文明仅3700年”、“女娲的前身是夏娃”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被收买和希望被收买的外国反华代理人,在法制领域不是结合中国的社会实践、道德要求进行中国特色的创新。而是利用操控的媒体宣扬符合西方意识形态的言论,来影响我国民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破坏我国的文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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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以“司法进步”为名,鼓吹脱离中国国情的制度移植,主张废除死刑、降低量刑标准,效法西方法律,暗中推销西方价值观,回避中国社会治安与民众安全感的现实基础。最终就会像西方那样导致中国犯罪常态化,恶化治安。我们现在良好的社会治安就是通过严格执法换来的,如果也像美国那样轻罪化、免死,那不就会跟美国一样混乱。西方国家自身社会问题(如毒品泛滥、暴力犯罪)就是“宽松法律”造成的后果。这些专家的最终目的就是跟外国接轨,改变中国法制的社会主义属性,制造“和平演变”。

   法律应该是保护守法者,震慑惩罚违法者,而不是相反!“小人畏威而不怀德。”惩治违法者最主要的目的是震慑其他的潜在违法者,让其在产生违法冲动时好好考虑后果,畏惧法律制裁。如果他们犯罪后只受到很轻的制裁甚至不制裁,那他们肯定就会肆无忌惮、胆大为。毋庸置疑“轻罪化”“废死”只会助长犯罪的嚣张气焰。

   这些法学专家想的只是怎样保护违法者,用人道主义开路对违法者放宽标准。让杀人犯免除后顾之忧,因为这些坏蛋是危害社会的急先锋。至于对守法者的人道主义,他们却不不屑一顾。全社会都应深刻反思:这些法学家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他们推销的法律观念和老百姓的期待存在如此严重的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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