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行为不光彩,在公共场合吸烟是可耻的
【本文来自《各地控烟条例越来越“严格”,是好事,但目前社会似乎对此并无共识,不是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的老烟客把喷洒香水和吸烟相提并论,企图把在公共场合吸烟合理化,其实是偷换概念和转移焦点。你再不喜欢香水的气味,实际并没有哪条法律禁止香水,更没有什么科学研究证明它有长期的健康风险。也有一些老烟客说现在的禁烟政策没有社会共识,都成法律法规了你说没有社会共识?那些真的没有社会共识还真的没有法规禁止,比如彩礼什么的,最多也就是有的小地方有乡规民约提倡约束。真正的问题在于,现在的控烟单位尸位素餐,也或者是因为执法力量不够,并没有进行有效执法,办成有影响力的典型要案并对社会广泛宣传,以至于很多单位、场合禁烟形同虚设。这件事其实很简单,男子在公共场合违法吸烟在先,女子无端受害在后,女子劝阻无效而后冲突升级,只不过打破了多数人敢怒不敢言的法则。有的老烟枪企图把违法吸烟男子摘干净,殊不知,女子浇灭香烟的行为只不过是想终止伤害持续进行,并没有什么大错。也有一些老烟枪叫嚣完全禁烟不可能,还要开倒车设置吸烟室,实际上是被宽松执法惯坏了要当巨婴。现在飞机上高铁上还有人吸烟吗,怎么不设置吸烟室?现在真正要做的是:提高吸烟人士的素质,要让他们明白戒烟有益健康,吸烟行为也不光彩,在公共场合吸烟是可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