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信金融”马甲躲监管催收短信炸亲友 深圳俩公司被判道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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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拿到的民事判决书。(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4月23日讯 江西的陈女士有多笔网贷逾期,催收短信发给了她弟弟与同事。短信以“利信金融”的名义,隐匿了催收方、放款方信息,陈女士只能将发送短信的两家公司诉至法院。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了解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深圳市玖伍二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伍二七”)与深圳市飞鸿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鸿信达”)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从两家公司提供的证据看,剥开层层“马甲”后,源头指向了四川裕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秦”),该司已在今年2月注销,真实催收方无法查明。

催收短信发给了弟弟和同事  借款人起诉短信发送方胜诉

从2024年12月底开始,陈女士多次收到带有“利信金融”字样的催收短信,短信里有诉讼预警、财产冻结、上门外访等表述。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相同或者类似内容的短信还发给了陈女士的弟弟和同事。

发送这些短信的,是1068开头的电信号码。根据工信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系统的查询结果,短信号码的使用单位是玖伍二七和飞鸿信达两家公司。

据悉,1068号段作为工信部批准的非经营性短消息服务号段,仅限申请企业自身使用,严禁擅自出租、转借、转让、转售。陈女士说:“实际上,运营商既未严格审核码号使用主体资质,也未有效监管码号实际使用情况,导致本应规范使用的企业码号被用于非法催收,成为侵犯我个人信息的‘帮凶’。”

更让陈女士疑惑的是,短信里冒用的“利信金融”,以及实际发送短信的两家公司,她均完全陌生,“我确实有网贷逾期,但从未向这些公司借过钱,也想不通为何是他们对我进行催收,幕后真实的催收主体却查不到。”

2025年5月,陈女士起诉以上公司侵害其隐私权、个人信息权,该案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原告及亲友手机号码接收到的信息中虽出现“利信”字眼,但并无证据显示该等信息内容系利信公司所发,故原告主张被告利信公司构成侵权,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被告玖伍二七公司、飞鸿信达公司作为涉案短信码号使用方,未经合法授权,向陈女士及其亲友发送包含其个人信息的催收短信,且无法证明通讯录信息的合法获取渠道,其行为已侵犯陈女士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理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2026年3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玖伍二七和飞鸿信达两家公司向陈女士书面致歉,并赔偿陈女士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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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的书面道歉信。(来源:受访者)

催收短信的源头是四川裕秦  网贷平台称委外催收协议系伪造

根据案件判决书及涉案公司提交的证据,这批冒用“利信金融”名义的催收短信,背后牵扯多家公司层层转包。其中,飞鸿信达提供了与玖伍二七之间的协议,以证明与陈女士相关的信息并非通过非法渠道获得,而是由合作方玖伍二七提供。玖伍二七则提供了相应的合同、协议——玖伍二七与连云港文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云信息科技”)签订了用户服务协议,文云信息科技提供内容,玖伍二七提供短信系统和通讯线路;文云信息科技又与四川裕秦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短信应用合同,约定文云信息科技为四川裕秦提供服务平台;四川裕秦则是与某网贷平台签订了贷款委托催收框架协议。从上述合同、协议可以看出,四川裕秦是催收短信的“源头”,其他几家经手的公司则提供发送短信的通道。

但合同里提到的这家网贷平台主动联系了法院,撇清了自己与四川裕秦的关系,表示从未与四川裕秦签过这份协议,协议里的印章是伪造的,也从未委托四川裕秦处理逾期贷款的催收事宜。信号新闻从该网贷平台了解到,目前平台已就四川裕秦提供“假协议”一事报警。

四川裕秦已于2月份注销  注册资本仅1万元

信号新闻就此事联系了深圳市玖伍二七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公司将按照判决内容执行,关于案件其他情况不便回应。随后,信号新闻多次致电深圳市飞鸿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截至发稿电话均无人接听。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四川裕秦注册资本1万元,法定代表人郑东,成立于2022年9月7日,股东除了郑东持有60%股份外,还有一名自然人杨秀丽持股40%,其名下有6家关联公司。四川裕秦在陈女士案件判决前,也就是2026年2月5日,就已经注销。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不少催收短信均标注“利信金融”字样,该名称早已沦为非法催收的‘通用马甲’,催收方借用它的名义当作统一签名模板批量群发,一方面满足运营商的形式合规要求,另一方面也规避了主体溯源,让受害者难以锁定发送方。运营商对此其实心知肚明,只是这类催收短信业务量巨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而本案中的四川裕秦公司,注册资本仅1万元且已注销,明显属于真实催收机构为规避法律责任设立的‘壳公司’。这类公司仅作为名义上的委托方存在,在风险暴露后即被注销,成为‘弃子’。”

他指出,这种层层嵌套的“马甲”操作,直接导致维权困境:即便当事人在诉讼中胜诉,也无法追溯到真正的催收实施主体,源头责任难以厘清。

对此,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史士辉律师提醒,自然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更不得冒用他人名义、通过发送骚扰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正常生活。个人遭遇此类冒用名义、源头不明的非法催收时,要及时留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宁 徐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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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裕秦已注销图。(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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