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生人均1元拼网课被“名师”告上法庭,被判共同赔4万,你怎么看?

4月22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考研学生“拼单”购买盗版网课案,引发关注。

案件中,考研学生“拼单”购买盗版网课用于备考自用,考研课程老师发现后认为“拼课”行为构成侵权,将组织“拼课”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拼课”学生共同赔偿4万元。

原告张老师是知名研究生备考讲师,在平台销售考研课程,案涉课程售价700元。被告小李看到有人发布150元“拼课”帖,遂支付50元参加“拼课”购买案涉课程。原告张老师发现某平台“张老师考研”的热搜话题中有被告小李发布的组群备考帖,其进群后又看到被告群主小赵发布“拼课”通知,并由被告小李组建“拼课”群、提供课程资源。

次日,原告张老师发布打击盗版声明。被告小李看到声明后主动到平台购买原告张老师的正版课程,进行道歉,并提交“拼课”群中54人按总价50元的标准进行“拼课”的记录,记录显示群内成员人均支付1元购得案涉课程视频。被告小李、小赵辩称其是备考自用,并非以营利目的进行销售,未牟利,且及时删除课程资源,被告小李事后也购买正版课程,并未侵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小李通过“热搜”发帖引导其他考生加入微信群,群主小赵通过群内发通知,引导群成员参与低价付费“拼课”,使公众可以通过小李的网盘提取码,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课程,故共同侵犯了张老师对课程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组织“拼课”学生共同赔偿4万元。

办案法官李俊松提醒,只要把盗版课程上传到网盘、发到微信群,或者组织他人“拼课”、提供提取码、拉人进群获取资源,让公众能在自己想看的时间、地点点开学习,就已经构成对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对此,有网友表示对双方的行为都能理解,老师维权于理于法应该,但也理解学生的不易。有评论提到,现在的网课都价格昂贵,动辄几千的价格对部分考生而言难以承担,只买一家的课还很难考上。

观网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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