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澳门葡裔居民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核心主线,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是一部面向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法典」。该法从国家整体战略出发,明确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引导港澳同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澳门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葡裔居民(俗称「土生葡人」)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因而这部法律的实施,既契合澳门的历史与现实,也为澳门葡裔居民的权益保障、文化传承及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明确指引,进一步夯实澳门「一国两制」实践的民族团结根基。

       澳门葡裔居民主要指葡萄牙人与中国人在澳门通婚的后代,也包括长期或数代在澳门生活的葡萄牙人及其后代,约占澳门人口的百分之二点五。在历史上,自澳门被葡萄牙逐步占领及管后,葡裔居民便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历经数百年发展,形成了兼具中西方特质的独特文化,成为澳门多元文化的重要载体。

一九九九年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澳门葡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护,其习俗和文化传统应受尊重。从而确立了葡裔居民作为澳门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也明确了其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归属。

从民族构成来看,澳门葡裔居民虽未被明确划定为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之一,《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也未单独提及「葡裔居民」,但按照中国民族划分的核心原则——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心理,其作为长期扎根中国领土、与当地华人和谐共处、形成独特文化共同体的群体,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多元」的生动体现,更是「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长期参与澳门的建设与发展,在回归前后均发挥了中西沟通的桥梁作用,为澳门的稳定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澳门各族各界居民共同构筑了血脉相融、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

因而《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对澳门葡裔居民而言,不仅是权益保障的法律支撑,更是身份认同的精神指引。《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精神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精神与澳门「一国两制」实践中「多元包容、和谐共生」的理念高度契合,为澳门葡裔居民的发展提供了多方面的法律指引和保障。

该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这一规定与《澳门基本法》的相关条款形成呼应,进一步强化了澳门葡裔居民的平等权利。澳门葡裔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劳动权、教育权、文化权等各项基本权利,其在澳门行政、立法、司法等公共机构中的任职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法律强调「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为澳门葡裔居民的习俗和文化传统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澳门特区政府依托这一法律精神,投入资源保护土生文化,将土生葡人文化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葡裔居民举办土生土语表演等文化活动,让其独特的语言、习俗、美食等文化元素得以传承和发展,彰显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包容性。

另一方面,法律为澳门葡裔居民的文化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在法律的指引下,澳门特区将进一步加强对葡裔居民文化的保护和推广,推动葡裔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澳门其它族群文化的深度融合,让葡裔居民的文化成为澳门多元文化的重要品牌,也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法律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葡裔居民与内地各族群众的交流合作,让葡裔居民更好地了解内地、融入内地,共享国家发展机遇,实现个人与民族、国家的共同发展。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的指引下,澳门特区政府积极为葡裔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国家治理搭建平台,让他们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融入特区发展大局。在政治参与方面,先后有多名葡裔居民在认证为中国公民后,出任特区主要官员和行政会成员,并允许葡裔居民担任特区公职(部分主要官职除外),目前土生葡人中一半以上在澳门政府各部门任职,约占公务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他们凭借双语优势和对中西制度的熟悉,成为澳门行政运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国家治理层面,特区政府支持葡裔居民参与国家事务,例如欧安利在加入中国国籍后,成为首位进入全国政协的土生葡人,积极为国家发展和澳门建设建言献策,彰显了葡裔居民的国家认同感。也有多名青壮年葡裔居民在确认其中国公民身份后,出任内地各省区市政协的委员。此外,特区政府定期与土生葡人社群代表沟通座谈,倾听其诉求,鼓励葡裔居民参与澳琴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特区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独特作用,凝聚「共建澳门、共护祖国」的共识。

特区政府尊重并支持葡裔居民文化传承,将其独特文化纳入澳门多元文化体系,推动葡裔文化与中华文化深度交融,增强葡裔居民的文化归属感,支持土生葡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保护其语言、习俗、美食等文化遗产,让葡裔居民的文化传统得以延续和发展。并在学校教育中增加土生葡人文化内容,推动葡语教育与中华文化教育有机结合,让澳门青少年(包括葡裔青少年)了解葡裔文化的同时,深化对中华文化的认知与认同。

       特区政府充分发挥葡裔居民的文化桥梁作用,依托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优势,鼓励葡裔居民参与中葡文化交流活动,例如土生葡人协会主席飞文基积极推动澳门与葡语国家的文化交流,让葡裔文化成为澳门中西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纽带,既彰显澳门多元文化特色,也让葡裔居民在文化传播中增强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格局的认同。

特区政府立足葡裔居民的独特优势,为其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让其在澳门发展和国家建设中共享成果,进一步深化融入感。在经济领域,支持葡裔居民参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鼓励其发挥双语优势和对葡语国家的熟悉度,参与中葡经贸合作,例如在中葡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中心、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等平台发挥作用,助力澳门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合作的「超级联系人」。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澳门葡裔居民的发展息息相关,既为葡裔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其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法律的指引下,澳门葡裔居民将继续作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与全体中华儿女一道,共同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共同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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