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楼主的心情,办事人员就是公事公办,审核要什么材料照着补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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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重事实
  • 社保审核有问题就该直接联系单位人事,我这个事折腾了几天,最后还是要社保审核直接打电话给我原单位人事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办事人员就是公事公办,审核要什么材料照着补齐就可以了。

我本以为我的档案相对还算简单明了,人事关系调动材料清晰齐全,工资关系接收企业也有调入时劳动局盖章的基础工资审核表,且与社保缴费起始时间一致;职称审定表都是劳动局盖章的;虽然是少了原事业单位工资转出条(我还有点印象当时那东西真的是一张油印格式的小纸条)但是人事调动审批接收可以辅助印证。

但社保审核说不能确定工资转出具体时间,所以我必须去原单位找原始材料,大夏天急得我手脚冰凉。

原单位都是年轻人谁也不认识,为了自己的事只能按部门找人力,人家说原来的花名册也找不到了,我跟她说财务有,人力说可能没有,后来也是社保审核跟人力的说让她去财务找的财务档案,查的当年的工资发放表(就是做财务帐的原始凭证,一张大表上好几十人,领工资签字的那个大表,给你自已的那个工资条留着也只是查询的参考,真正有用的是财务档案里工资发放表的原始凭证),这样原单位人力才给开的查询工资发放截止时间的证明。

按我的理解后边接收没有问题,但是社保还是让我去接收单位又开了一个工资开始时间的证明,接收单位又查了一遍自己这边的原始凭证又开了一个证明。

一一一一我仔细看看你的这个事情,其实要求也是依据原始材料来写说明开证明,原始的工资发放表在正规的事业单位财务档案不可能无故灭失,一定是可以找到的,只不过是容易与麻烦点的问题,所谓的30年还有50年是最低保存期限,真正的销毁申报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也是要走程序的,退一万步说你们单位的材料就是真的没有了,那么你原单位也要给你出具原始材料什么原因为什么没了,是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销毁还是不可抗力,这些在你原单位也是要有批复文件之类的,我觉得你原单位是有义务给社保提供材料以协助你办退休。

依我看你开的那个证明应该是用处不大,因为视同缴费是社保依据你档案材料或单位按要求补充提供的你在原单位真实基础材料证明来认定的,所以我猜在社保程序上第一重要的还是你原单位的原始材料;第二你这个麻烦在94年开始的社保缴费记录,因为95年你在事业单位怎么可能有社保缴费记录呢?假如你审档案,这个问题是不是要说清楚,这里就有问题了:你算哪里的职工?

兼职是否合规?那时候按理说既便停薪留职也要有单位同意的手续的,所以你看审档案的人要的东西也有这个。而且你的这个过程你原单位的现任人力能清楚吗?

你自己不去跑这事儿,指望别人可能吗?所以多难的骨头,为了自己也得去啃。

依我的观察,在北京近些年各委办局对外的办事,不一定积极主动热情,但也不至于故意刁难,就是按章办事,责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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