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为了钱去做负心汉,还是只能被迫接受?

【本文来自《劳东燕:如果你觉得彩礼剥削了你,如果你觉得彩礼亏了,那你可以不要进入婚姻状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很想说
  • 不完全等同。

    因为裹脚是女性父母的决定,不是女性自己的决定。而给彩礼是男性自己的决定。

难道不是岳父岳母决定吗?

你和你女朋友谈恋爱好几年,好不容易要谈婚论嫁了,结果岳父岳母说没有彩礼就不同意结婚

你是为了钱去做负心汉,还是只能被迫接受?

但是这里应该声明,被迫接受不代表认同,这是不公正的,相当于绑架

就好像绑匪跟你说:

如果你付钱,你就可以救回你的亲人

如果你不付钱,我就把他卖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

请问你怎么选择?你能忍受自己良心的谴责吗?你不会痛苦吗?

大多数人是出于善良而忍让,这不是理所应当!

另外:

从社会和家庭角度说:

1.没有彩礼,社会和谐,新婚夫妻压力更小,矛盾更少

2.有彩礼,社会撕裂,新婚夫妻结婚就背债,矛盾更多

从彩礼合法性说:

1.彩礼并不能作为婚姻的压舱石,彩礼盛行的今天仍然离婚率居高不下,甚至需要推出离婚冷静期的政策

2.彩礼并不能支持生育补偿理论,血缘上孩子也是母亲的孩子,并且如果彩礼作为生育补偿,难道不是物化女性?难道不涉及自愿放弃人身自由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

3.彩礼并不能支持买断理论,结婚后女方有回娘家的自由,结婚后大多数男性也会一起出去住,并不和父母住在一起

4.彩礼并不能支持冠姓权,冠姓权归属应该是夫妻双方及双方家庭商量的结果,即使付了彩礼,也没有任何法律或者道德支持冠姓权明确归属男方,何况如果是丁克呢?如果彩礼支持冠姓权,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对放弃冠姓权或者丁克的男方收取?

5.彩礼并不支持婚后家庭保姆理论,首先不说多少女性收了彩礼照样不做家务,如果我们假设彩礼支持婚后家庭保姆理论,女性收取彩礼后会全包家务吗?那么如果婚前协议约定家务归男方,是不是男方应该向女性收取彩礼?

6.彩礼并不支持下嫁理论,如果你真的看不起这个人,请不要和他结婚,不要答应他的求婚,否则你同样涉及犯罪,买卖婚姻和自愿放弃人身自由,都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另外,如果彩礼支持下嫁理论,女性不会有离婚自由。

不论从哪一方面,彩礼都没有任何益处和合法性,也不符合今天的时代精神,裹脚的陋习可以铲除,怎么彩礼的陋习就成了优良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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